“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山西枢纽(太原)项目”对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空管一/二次雷达电磁环境影响评估不分标段招标文件澄清[20230717]
递交时间:2023-07-17 16:40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8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93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货物)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山西算力网络枢纽节点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山西枢纽(太原)项目”对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空管一/二次雷达电磁环境影响评估(不分标段)答疑文件
招标项目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山西枢纽(太原)项目”对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空管一/二次雷达电磁环境影响评估(不分标段)答疑文件,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签署的同类型项目的业绩,以提供与用户最终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4分。 关于此评分项,我方提出质疑为:业绩合同要求数量太少且分值过高,且缺乏指向性,不能体现投标人的电磁环境影响评估技术实力。 为更好给业主方提供合理服务,建议修改此评分项为:投标人近五年内签署的空管一/二次雷达电磁环境影响评估项目的业绩,以提供与用户最终签订的合同(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为准,每提供一项业绩得0.5分,最高得4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商务评分标准人员配备要求:主要编制人员执有机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最高的 5 分。 关于此评分项,我方提出质疑为:机场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为机场建设施工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指向性很强且单一,与本项目电磁环境模拟分析工作内容不相关 不对口。与本项目相关的专业有空中交通管理、民航通导、情报或空管等民航相关专业职称的技术人才。 建议修改此评分项为:主要编制人员执有民航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得1分,最高的5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技术评分标准6.合理化建议要求: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2分)。 关于此评分项,我方提出质疑为:本项目是对太原武宿国际机场空管一/二 次雷达电磁环境影响评估,无需实施环境监测。 建议修改此评分项为:对建设项目进行空管一/二次雷达电磁环境影响评估的合理化建议(2分) 答:合理化建议:对建设项目进行空管一/二次雷达电磁环境影响评估的合理化建议。 此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等效。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