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高县农业农村局《四川高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编制及创建全程指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金额
48.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9/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5252019000124
预算金额48.5万元
招标联系人严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庞超028-6518291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高县农业农村局《四川高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编制及创建全程指导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4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高县农业农村局《四川高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编制及创建全程指导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5252019000124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
代理机构 四川凯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22号1栋5层5-E、5-F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庞超,028-65182913
采 购 人 四川省宜宾市高县高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地址 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凯华路5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18117988816
项目联系人 严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13508181572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8-14 17:44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19-08-13 10:00
中标日期 2019-08-13 10: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9-07-31 10:30
总中标金额(元) 485000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四川高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编制及创建全程指导服务采购项目;规格型号:/;数量:1;单价:485000元;服务要求: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以四川省高县罗场镇、嘉乐镇和落润乡为核心,共 173.26 平方公里。其中罗场镇 幅员面积 69.38 平方公里,嘉乐镇幅员面积 48.13 平方公里,落润乡幅员面积 55.75 平方公里。 三、规划要求 规划期为 2020-2022 年,规划应与《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宜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和《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思路明确,框架清晰,规划水平高,具有可操作性。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 四、商务要求: 1、成果交付要求:签订合同后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各项项目前期工作,且必须按照国家和相 关行业的技术规范与标准执行,并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2、费用:投标报价包含本次提供的服务、技术资料、印制、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设施、 设备、工具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 服务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服务商成交价之 外的费用,请服务商在投标时自行考虑。 3、基他服务要求:①、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服务商本项目管理、 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所列)与业主就服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②、拟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 如无异议,则等同于视之认同《合同基本条款》中的全部其他服务要求条款,签订合同后必须严 格执行。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服务商一旦中标,不得转包本项目,如发现在协议履行期间,成 交人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4、付款方式:项目费用签订合同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四川高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总体规划》编制方案经高县人民政府论证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四川高县现代农业产 业园创建方案》编制方案通过高县人民政府论证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20%;协助高县农业农 村局完成申报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 45.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相美创意农业策划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南浦西路1号4栋1层;中标金额:485000.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按定额人民币1万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交纳。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梁宗余(磋商小组组长)、彭久桥、胡明丽(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一、项目简介 为了加快推进四川省宜宾市高县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现 代农业园区,建成全省蚕桑产业第一强县,需要编制《四川高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进 一步理清高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发展思路,找准发展定位,优化空间布局,明确发展重点。同时, 需要编制《四川高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按照“一年有起色,二年见成效”的要求,明 确两年创建期的具体目标、任务举措和管理运行机制等,针对蚕桑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或关键领 域,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对《四川高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前两年的主要任务进一步细化, 并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以保证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及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成功。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以四川省高县罗场镇、嘉乐镇和落润乡为核心,共 173.26 平方公里。其中罗场镇 幅员面积 69.38 平方公里,嘉乐镇幅员面积 48.13 平方公里,落润乡幅员面积 55.75 平方公里。 三、规划要求 规划期为 2020-2022 年,规划应与《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宜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和《高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思路明确,框架清晰,规划水平高,具有可操作性。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 四、商务要求: 1、成果交付要求:签订合同后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各项项目前期工作,且必须按照国家和相 关行业的技术规范与标准执行,并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 2、费用:投标报价包含本次提供的服务、技术资料、印制、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设施、 设备、工具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 服务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服务商成交价之 外的费用,请服务商在投标时自行考虑。 3、基他服务要求:①、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日内安排人员(服务商本项目管理、 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所列)与业主就服务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②、拟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 如无异议,则等同于视之认同《合同基本条款》中的全部其他服务要求条款,签订合同后必须严 格执行。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服务商一旦中标,不得转包本项目,如发现在协议履行期间,成 交人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4、付款方式:项目费用签订合同后 7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四川高县现代农业产业园 总体规划》编制方案经高县人民政府论证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30%;《四川高县现代农业产 业园创建方案》编制方案通过高县人民政府论证验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20%;协助高县农业农 村局完成申报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10%。 45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1、由项目实施单位向业主单位报送书面验收申请。 2、业主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验。 3、初验通过后提交县级专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后为正式通过验收,验收完成后需移 交相关资料。 4、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谈判文件编 制存在重大缺陷,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其它补充事宜 /
候选人公告链接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cscg/2c9240ea6c44a16f016c45aa29960076.html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行业划分 M7511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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