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川区乌龙镇乡村振兴高品质花椒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关于资格条件的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6/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佳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 20220617143358

东川区乌龙镇乡村振兴高品质花椒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关于资格条件的澄清公告

各投标人:

东川区乌龙镇乡村振兴高品质花椒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有如下澄清:

为响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文件相关政策,现将招标文件资格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澄清变更“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能力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或书面声明。”

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不变。对于本项目出现的以上情况,给各投标人工作带来的不便,我单位对各投标人表示诚挚的歉意,望各投标人给予谅解。

云南佳禾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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