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中学电动车库消防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阜宁中学电动车库消防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阜宁中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江苏省阜宁中学校园内;
2.2工程规模:江苏省阜宁中学电动车库消防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喷淋钢管、应急照明灯具、末端试水装置、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喷淋系统调试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价:14万元(含图纸设计费0.5万元);
2.5本次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江苏省阜宁中学电动车库消防工程 |
江苏省阜宁中学电动车库消防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水喷淋钢管、应急照明灯具、末端试水装置、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喷淋系统调试等。具体施工内容和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
2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二级(含)以上机电工程专业资质等级;
3.5投标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3日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7344057690。
3、招标文件发售要求: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一份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4.1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00,投标地址: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
4.2开标开始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15:00;
开标地点: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
4.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250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14万元(含图纸设计费0.5万元)
七、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40%,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合同总价的30%,竣工并经验收合格满两年经有权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审定价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组织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然后由招标人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推选顺序号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阜宁县公共资源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阜宁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香港路385号 地 址: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邮 编: 224400 邮 编: 224400
联 系 人: 李主任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3512588229 电 话: 17344057690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