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采购室外分类垃圾桶工程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y[2024]采-0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杨工0592-6882916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益(厦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李1385071819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采购室外分类垃圾桶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C区C08栋80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2024]采-006
项目名称:采购室外分类垃圾桶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说明:磋商响应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备注: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信用承诺制要求: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C区C08栋801-2室
方式:线上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C区C08栋80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C区C08栋80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光路253号
联系方式:杨工 0592-6882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益(厦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C区C08栋801-2室
联系方式:小李 13850718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电 话: 13850718198
采购室外分类垃圾桶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C区C08栋80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2024]采-006
项目名称:采购室外分类垃圾桶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控制价(元) |
1 | ZCY[2024]采-006 | 采购室外分类垃圾桶工程 | 1 | 项 | 工业 | 9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说明:磋商响应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备注: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磋商时应提供身份证原件以便核对身份,方可进入磋商程序。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信用承诺制要求: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 至 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C区C08栋801-2室
方式:线上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C区C08栋80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C区C08栋80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新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光路253号
联系方式:杨工 0592-6882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益(厦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C区C08栋801-2室
联系方式:小李 138507181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李
电 话: 1385071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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