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YNYG2022-0626: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成交公告
金额
306.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yg2022-0626
预算金额326.00元
招标公司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伟林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进0871-63335201
中标公司云南昆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06.8万元
中标联系人吴娅梅
公告正文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NYG2022-0626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供应商名称:云南昆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新发村鼎易天城9幢A区704号
成交金额(万元):306.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标段名称: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
名称: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
施工工期: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起至2022年7月28日完工。 |
项目经理:吴娅梅 |
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云253201720211072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泽武(组长)、杨洪、范东珍、卢艳、毕娟、张伟林(采购人代表)、梁永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文件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计费。
金额:2.447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中标人登陆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进行注册,以便下一步合同的办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208号
联系方式:0871-64647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68号瑞鼎城B栋14楼A1521室
联系方式:0871-63335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进
电 话:0871-63335201
成交公告.pdf 成交公告.pdf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竞争性磋商文件)2022.6.23(定稿).pdf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竞争性磋商文件)2022.6.23(定稿).pdf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YNYG2022-0626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昆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新发村鼎易天城9幢A区704号
成交金额:30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标段名称: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名称: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起至2022年7月28日完工(含施工准备期及雨季、节假日)项目经理:吴娅梅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云253201720211072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泽武(组长)、杨洪、范东珍、卢艳、毕娟、张伟林(采
购人代表)、梁永红(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文件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计费,金额为:2.4476万元,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请中标人登陆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进行注册,以便下一步合同的办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208号
联系方式:0871-646471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68号瑞鼎城B栋14楼A1521室
联系方式:0871-63335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进、夏铭
电话:0871-63335201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YNYG2022-0626
采购人: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
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2.资金来源
3.磋商范围
4.合格的磋商申请人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8.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9.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2.磋商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3.响应文件构成
14.磋商报价
15.磋商货币
16.磋商有效期
17.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18.磋商保证金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9.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与提交
20.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磋商
21.磋商
22.磋商过程的保密
23.磋商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磋商申请人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
25.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六、成交结果
26.成交人的确定
27.签订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事项
29.质疑
30.投诉
31.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公证费
32.解释权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审查部分格式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八)磋商申请人承诺书
(九)其它资料
二、商务技术部分格式
(一)磋商报价一览表
(二)磋商申请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分项报价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七)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八)服务方案
(九)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
(十)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磋商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
2.评审标准
3.评标程序
4.政府采购政策
附件:最终报价表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采购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应在云南省昆明
市盘龙区白龙路168号瑞鼎城B栋14楼A152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
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YG2022-0626 |
1.2项目名称: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
1.3项目地点: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昆明市滇池路208号) |
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1.5预算金额(万元):326.1841 |
1.6最高限价(万元):326.1841 |
1.7采购需求:按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功能平面布局,效果图、结合现
有结构,开展装修深化设计和装修施工两项内容。将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综合楼二
楼及部分一楼和部分四楼重新装修改造为昆明市青少年健康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
1700平方米。具体内容包括:
(1)一楼主入口钢结构玻璃门改造。
①结合效果图提出施工方案和可行性图纸。(包括:装修方案深化设计、装修施工
图设计等);②施工(即完成设计图纸中改造、装修的全部内容,确保方案符合国
家钢结构建设改造规范)。
(2)一楼大厅、一楼等候区、二楼整体及部分四楼改造
①结合功能平面布局图、效果图,深化设计装修新建:水电系统、消防联动系统、
监控系统(含设备)、照明系统、标识标牌、硬装方案、软装方案(预算不含室内
办公家具)。配套的设计(包括:装修效果方案深化设计、效果图、装修施工图设
计等);②施工(即完成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1.8工程建设及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标准、规程,达到环保标准(E1级),经审计、监理、甲方确认,一次性验收合格。
1.9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起至2022年7月28日完工(含施工准
备期及雨季、节假日)。工期说明:由于该项目特殊性,需要三班倒进行施工,夜
间施工需做好施工前相关手续办理工作,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时间顺延,如疫情等。
请各供应商投标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投标。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四表一注” |
不得缺少任何一项)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 |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2 |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 |
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 |
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
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 |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 |
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 |
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磋商前由采购代理机 |
构查询,交由评审小组审查后存档] |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2.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
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须注册在本单位)。
2.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 |
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 |
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07月0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 |
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68号瑞鼎城 |
B栋14楼A1521室) |
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
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8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68号 |
瑞鼎城B栋14楼A1518室) |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7月08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68号 |
瑞鼎城B栋14楼A1518室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A)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保证金金额:3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转账、网银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07-08上午09:00
其他:①本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②同级政府
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昆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
号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联系电话:0871-63522761,6354495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208号 |
联系人:张伟林 |
联系方式:0871-6464715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68号瑞鼎城B栋14楼A1521室 |
联系人:杨进、夏铭 |
联系方式:0871-63335201/15808809033 |
3.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进、夏铭 |
联系方式:0871-63335201/15808809033 |
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
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1.2 | 采购人 | 名称: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 | ||
1.2 | 采购人 |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208号 | ||
1.2 | 采购人 | 联系人:张伟林 | ||
1.2 | 采购人 | 联系方式:0871-64647155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龙路168号瑞鼎城B栋14楼A1521室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项目联系人:杨进、夏铭 |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联系方式:0871-63335201/15808809033 | ||
1.2 | 项目名称 |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 昆明市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装修建设 |
1.2 | 项目编号 | YNYG2022-0626 | YNYG2022-0626 | YNYG2022-0626 |
1.2 |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
3.1 | 磋商范围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3.2 | 合同履行期限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3.3 | 服务地点 |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昆明市滇池路208号) |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昆明市滇池路208号) | 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昆明市滇池路208号) |
3.4 | 服务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达到环保标准(E1级),经审计、监理、甲方确认,一次性验收合格。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达到环保标准(E1级),经审计、监理、甲方确认,一次性验收合格。 |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达到环保标准(E1级),经审计、监理、甲方确认,一次性验收合格。 |
3.5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接受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不接受□接受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不接受□接受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4.1 | 磋商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四表一注”不得缺少任何一项)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四表一注”不得缺少任何一项)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四表一注”不得缺少任何一项)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编列内容 |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2.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或 |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证(须注册在本单位)。 | ||||
2.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 ||||
(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 ||||
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 | ||||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 ||||
6.1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2022年06月27日至07月04日工作时间(9:30-11:30,14:00-16:30)内联系采购人前往现场踏勘。(请各磋商申请人报名后联系踏勘联系人,按上述时间进行踏勘)。考察集中地点: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人:杨又清联系电话:0871-64647155踏勘联系人:张伟林、杨娟联系电话:15198939800/15087032893注:1.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磋商申请人报名后需立即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磋商申请人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磋商申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相关资料),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被磋商申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磋商申请人应根据踏勘情况,将应涉及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计入磋商报价,因磋商申请人未到现场踏勘,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设计费、工程费用增加由磋商申请人负责。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2022年06月27日至07月04日工作时间(9:30-11:30,14:00-16:30)内联系采购人前往现场踏勘。(请各磋商申请人报名后联系踏勘联系人,按上述时间进行踏勘)。考察集中地点: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人:杨又清联系电话:0871-64647155踏勘联系人:张伟林、杨娟联系电话:15198939800/15087032893注:1.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磋商申请人报名后需立即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磋商申请人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磋商申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相关资料),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被磋商申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磋商申请人应根据踏勘情况,将应涉及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计入磋商报价,因磋商申请人未到现场踏勘,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设计费、工程费用增加由磋商申请人负责。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2022年06月27日至07月04日工作时间(9:30-11:30,14:00-16:30)内联系采购人前往现场踏勘。(请各磋商申请人报名后联系踏勘联系人,按上述时间进行踏勘)。考察集中地点:昆明青少年活动中心负责人:杨又清联系电话:0871-64647155踏勘联系人:张伟林、杨娟联系电话:15198939800/15087032893注:1.由于该项目的特殊性,磋商申请人报名后需立即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磋商申请人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磋商申请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相关资料),是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现有的能被磋商申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磋商申请人应根据踏勘情况,将应涉及的项目所发生的费用计入磋商报价,因磋商申请人未到现场踏勘,引起报价失误或造成设计费、工程费用增加由磋商申请人负责。 |
7.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9.1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14.2 | 报价要求 | ①本项目磋商报价方式:以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施工费用中,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②本次磋商报价为工程建设期和保修期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深化设计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项目:旧有设施拆除及清理费;材料费;安装工程费用;各类达标、检查、验收、质量监督配合费;移交前的本体看护与维护;安全施工措施费;风险包干费;磋商申请人自购材料的市场涨价因素;施工机械的燃油、电等的市场涨价因素;车船使用税等需缴纳的各种税费;人工工日综合单价涨价等因素;磋商申请人自购材料由交货地点至工地装卸运输费、保险费及现场保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③磋商申请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 | ①本项目磋商报价方式:以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施工费用中,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②本次磋商报价为工程建设期和保修期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深化设计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项目:旧有设施拆除及清理费;材料费;安装工程费用;各类达标、检查、验收、质量监督配合费;移交前的本体看护与维护;安全施工措施费;风险包干费;磋商申请人自购材料的市场涨价因素;施工机械的燃油、电等的市场涨价因素;车船使用税等需缴纳的各种税费;人工工日综合单价涨价等因素;磋商申请人自购材料由交货地点至工地装卸运输费、保险费及现场保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③磋商申请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 | ①本项目磋商报价方式:以总价包干方式进行报价;深化设计费用包含在施工费用中,采购人不在另行支付。②本次磋商报价为工程建设期和保修期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深化设计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下述项目:旧有设施拆除及清理费;材料费;安装工程费用;各类达标、检查、验收、质量监督配合费;移交前的本体看护与维护;安全施工措施费;风险包干费;磋商申请人自购材料的市场涨价因素;施工机械的燃油、电等的市场涨价因素;车船使用税等需缴纳的各种税费;人工工日综合单价涨价等因素;磋商申请人自购材料由交货地点至工地装卸运输费、保险费及现场保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③磋商申请人应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采 |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
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磋商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交由评审小组审查后存档。]
第六章磋商办法(综合评分法)
磋商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 | 资格审查标准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2.1 | 资格审查标准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四表一注”不得缺少任何一项)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2.1 | 资格审查标准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书面承诺 |
2.1 | 资格审查标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①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②提供2021年6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2.1 | 资格审查标准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等 |
2.1 | 资格审查标准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①磋商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磋商前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交由评审小组审查后存档。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1 | 资格审查标准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①设计资质: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须注册在本单位)。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内容完整且关键字迹清晰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签署、盖章 | 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或盖章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合同履行期限 | 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规定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实施地点 | 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3款规定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7.1款规定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9.1款规定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0.1款规定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磋商报价 | 未按要求递交磋商报价,磋商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的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磋商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2.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其他无效情形 | 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 | 2.3 | 分值构成(100分) | 磋商申请人的磋商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
2.3 | 2.3 | 分值构成(100分) | 磋商报价F1:满分10分。技术部分F2:满分70分。商务部分F3:满分20分。 |
2.3.1(1) | 磋商报价F1评分标准 | 磋商报价评分(10分) | 磋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磋商基准价/该磋商申请人报价)×10;即:F1=[C/(B1,B2,…,Bn)]×10注:C为磋商基准价,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磋商报价。(1)在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时,对小微企业给予6%的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
2.3.1(1) | 磋商报价F1评分标准 | 磋商报价评分(10分) | 磋商基准价计算方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磋商申请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
2.3.1(2) | 技术部分F2评分标准 | 总体设计方案(满分25分) | 第一档次:对项目理解思路清晰,设计方案及效果图纸能清晰明了体现设计创意,满足采购人设计立意要求,设计方案较好的得18-25分;第二档次:对项目设计理解一般,效果图纸基本满足本项目设计方案,基本体现设计立意要求,设计一般但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0-17分;第三档次:对项目设计理解思路较差,没有完整和有创意的设计方案,无法体现设计立意要求,设计图纸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的得1-9分。 |
设计服务承诺(满分5分) | 第一档次:有具体的设计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承诺,保证措施具体、针对性强的得4-5分;第二档次:有设计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承诺,保证措施一般、针对性一般的得2-3分;第三档次:有设计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承诺,保证措施不具体、针对性不强的得0-1分。 | ||
施工组织设计及措施(满分15分) | 根据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序、施工机械投入内容完整性、合理性、针对性进行分档次打分。第一档次: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完整,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序合理并有针对性;施工机械投入合理,且基本符合现场情况的得13-15分;第二档次: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序基本合理;施工机械投入基本合理的得10-12分;第三档次: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性一般,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序缺乏针对性;施工总平面图不合理现场情况的得1-9分;第四档次:施工组织设计不完整,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工序明显错误;施工机械投入明显不符合现场情况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 | 第一个档次:设计、施工工期承诺、进度计划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8-10分;第二个档次:设计、施工工期承诺、进度计划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合理但针对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5-7分;第三个档次:设计、施工工期承诺、进度计划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的,得2-4分;第四个档次:设计、施工工期承诺、进度计划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但保证措施存在问题,违约责任承诺不具体的,得0-1分。 |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满分10分) | 第一个档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详细、切实可行的,且有针对性,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8-10分;第二个档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粗略、基本可行的,并符合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的得1-7分;第三个档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有明显错误的;没有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的,该项评审不得分。 | ||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5分) | 第一个档次: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编制且针对性好的,得4-5分;第二个档次: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针对性一般的,得2-3分;第三个档次:质量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质量保证措施基本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施工技术规范、标准但明显缺乏针对性的,得0-1分。 |
2.3.1(3) | 商务部分F3评分标准 | 项目组成员结构搭配(满分10分) | 第一个档次:磋商申请人拟定的项目管理人员配置针对工程实际且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得6-10分;第二个档次:磋商申请人拟定的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满足工程管理需要,但专业配置没有针对性的得1-5分;第三个档次:磋商申请人拟定的项目管理人员没有说明的不得分。 |
2.3.1(3)1. | 商务部分F3评分标准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顺序进 | 类似业绩(满分10分) | 2019年6月至今完成1项同类项目业绩的得2分,满分10分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磋商申请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行磋商并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结束后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
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由竞争
性磋商小组投票,按得票高低进行排序。
2.评审标准
2.1资格审查标准
资格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条件以及
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申请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见磋商办法前附表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磋商无效。
2.2符合性审查标准
符合性审查标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3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3.1分值构成
(1)磋商报价: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3.2评分标准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
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磋商报价: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2.3.3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磋商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资格审查
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磋商无效。
3.2符合性审查
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
准的,磋商申请无效。
3.3磋商及最后报价
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步审查的单一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
商的磋商申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申请人
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
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
认。
3.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技术
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3.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不得少于2家,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
时间统一密封递交,最后报价是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磋商申
请人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予以退还。
3.5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报价经磋商申
请人确认后对磋商申请人起约束作用。如果磋商申请人不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3.4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磋商申请人的
评标总得分。
(1)按本章第2.3.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磋商报价计算出得分F1,并计算磋商报价
评分分值;
(2)按本章第2.3.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F2;
(3)按本章第2.3.1(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F3;
(4)按本章第2.3.1项所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
3.4.2技术部分(F2)及商务部分(F3)得分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磋商申请
人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磋商申请人总分。
3.4.3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申请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
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
申请处理。
3.5响应文件的澄清原则
3.5.1在评标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磋
商申请人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竞争性磋商小组不接受磋商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磋商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竞争性磋商小组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
3.6磋商结果
3.6.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提出书面竞争性磋商报告。
3.6.2采购人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提出的书面竞争性磋商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成交人。
4.政府采购政策
4.1中小企业
4.1.1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用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参与磋商报价
评分。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4.1.2请磋商申请人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
通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
声明函》,未提供的在价格评分时不对磋商报价进行扣除。磋商申请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
性负责。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100≤X<300 | 10≤X<100 | X<10 |
4.2监狱企业
4.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
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
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
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
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
最终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磋商总报价(元) | 质量目标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小写:大写: | |||
其他承诺 | |||
磋商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 磋商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 磋商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 磋商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
说明:
1.此表不需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将自备1-2份签字、盖章后带至磋商现场备用。
2.磋商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
磋商报价作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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