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富国路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3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公司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霍如旭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港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彩1505115054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0
公告正文
[0]富国路商业综合体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7222407050001 | 项目名称 | 富国路商业综合体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72224070500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富国路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 | ||||||||||||||||||||||||||||||||||||||||||||||||||||||||||||||||||||||||||||||||||||||||||||||||||||||||
富国路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富国路商业综合体项目 已由 东海县数据局 以 东海数备〔2024〕98号 登记备案。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连云港港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江苏绿色东海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现对 富国路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 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富国路商业综合体项目;2.2标段名称:富国路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2.3项目地点:东海县幸福路西侧、富国路北侧 2.4建设规模:新建商业综合体大楼一栋及裙房,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水电等基础设施。该项目总投资2.5亿元,项目规划总用地1333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内完成,其中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40日历天内完成。2.6招标设计服务范围: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有)、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全过程跟踪设计服务(不含室内装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方案设计包含建筑、景观方案设计,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政府部门沟通报批报建及方案报规工作。(2)施工图设计包含红线范围内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水、电、暖通各专业施工图设计;专业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人防工程、景观绿化(含海绵城市及屋顶绿化)、绿色设计(含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电梯设计、幕墙设计、装配式(或“三板”)、供配电等专项设计;配合项目施工图报审及图审意见修改直至施工图审查合格。(3)施工配合工作包含施工过程中进行各专业设计交底,提供施工配合服务,参加必要的工程例会,施工期间设计技术指导;各项报批、报审工作,项目分项工程及竣工验收工作;配合项目可能存在的钢结构、幕墙、电梯等专业厂家二次深化图纸的审核确认。(4)全过程跟踪设计服务工作包含建筑方案专项咨询会、规委会审查、建筑方案审定及许可证办理、初步设计审查、人防许可、施工图图审(土建、综合管线等)、消防设计审查、绿色图章(含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审查、管综许可、智能化评审、电梯井道配合厂家深化、配合供电、燃气、自来水等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技术服务与指导等与设计相关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概算等及后续施工配合服务。2.7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深度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查并审查合格,并提供后续相关技术服务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结束。2.8最高投标限价: 300.00 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3.2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3.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并在暂停期内的;3.5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以上资质(有效期内);3.6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注册有效期内);3.7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及连续6个月(2024年01月-2024年06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3.8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年内)、法定代表人(5年内)、项目负责人(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3.10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3.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1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招标人不给予投标人技术成果经济补偿。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07 月 08 日至2024 年 07 月 12 日;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 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5.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6.投标截止时间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 07 月 30 日上午 09 时 00 分。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6.2逾期上传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排序。评分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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