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赴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开展旅游文化交流工作比选公告
金额
127.62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7.62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关于赴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开展旅游文化交流工作比选公告
  为做好赴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开展旅游文化宣传推广活动的筹备工作,根据厅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管理办法要求,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承办方,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赴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开展旅游文化交流工作
  二、实施时间
  2024年6月4—13日
  三、项目内容
  6月6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办“你好!中国 阳光海南”主题旅游推介会(40人)和举办马来西亚“阳光海南”旅游门店揭牌仪式。6月9日在泰国曼谷举办“你好!中国!阳光海南”主题旅游推介会(40人)和举办泰国“阳光海南”旅游门店揭牌仪式。6月11日在越南河内举办“你好!中国 阳光海南”主题旅游推介会(60人)和举办越南“阳光海南”旅游门店揭牌仪式。在吉隆坡、曼谷、河内选址三家旅行社合作开阳光旅游门店。活动策划、氛围营造、文案设计策划、公务人员2人食宿公杂费用、承办方执行人员差旅等内容。
  四、预算金额
  不高于127.6253万元(含税)。
  五、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17:30前。纸质材料及U盘装电子版密封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至海南省海口市白龙南路43号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国际和港澳台市场推广处。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文件恕不接收。
  九、公示方式
  在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十、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电话:孙先生1560767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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