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2022-08-06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08/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01010060100256001221
预算金额350万元
招标公司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章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曹伟伟13805795045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 2022-08-06
项目编号
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
2022-08-06
2022-08-06
工程名称 |
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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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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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3301010060100256001221 |
公告登记日期 |
2022年8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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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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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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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 |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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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
章工 |
招标联系电话 |
0571-88116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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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
市区 |
工程分类 |
市政公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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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公司 |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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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联系人 |
曹伟伟 |
代理联系电话 |
13805795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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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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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
杭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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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宏刚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临丁路699号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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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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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概算(万元) |
35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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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模指标
指标项 |
值 |
指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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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及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对投标人的承包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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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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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发布稿)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招标文件.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发布稿)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招标文件.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 【招标公告.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招标公告.pdf】(若出现下载失败,请使用ie浏览器下载)
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0256001221
土地谷
城市
广州市
终单位公章)
招标人杭州市城土地发展有限
维建设咨询有公司金心
招标浙五公章)
团
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位公章)
有
3301010109297
2022年8月5日
3301034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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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招标公告
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2022-2024年度日
常维修服务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0256001221。
2、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
3、项目地点:杭州市。
4、项目最高限价:350万元;资金来源:国有自筹。
5、招标范围及内容: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做地的项目和杭州市城
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包括丁桥单元、田
园单元、三墩北单元、钱塘、富阳等全杭州范围。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下达的市政零星维修
任务委托单为准,(不包含单个项目预算费用超过80万元(含)的市政零星维修项目)。
项目内容:1)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板、侧平石等拆除及恢复;2)交通设施、
智能化、检查井盖、栏杆等市政附属设施的提升或维修:3)市政管线、零星绿化景观等维
修或改造:4)坑槽修补、数字城管等维修:5)清理及清运因维护、修继造成的垃圾:6)
一定数量的劳务服务(根据业主需要确定):7)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
服务期限:入围中标单位2家,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或合同履行期间贰家单位委托累
计总金额达350万元,以上两种情况以先到者为准;合同1年到期后,经业主考核合格
(年度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后合同继续:否则,合同立即无条件解除。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
B类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
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7、投标人登记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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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
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办理。
(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
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
证书并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首页一通知公告一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
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咨询电话:400-0878-198。
(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
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
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
口办理。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9、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
(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
→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
(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
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5万元;
(2)交纳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户名:综合交易账户:账号:
75828100067166-005;
(3)交纳手续: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
(http://bzj.j-yi.com)缴存(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一通知公告一通知→
《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2:建易投标保证
金平台投标人在线缴存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4)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9时30分00
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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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01:
投标文件接收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曹伟伟
13805795045。
12、“不见面”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
告附件《“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
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城市土地发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路
联系人:章工
电话:0571-88116030
建设
招标代理:浙江华耀
有限
S
地址:杭州市时代中心3幢1501
联系人:曹伟伟
1040109297
电话:13805795045
电子邮件:378117318@qq.com
监管单位:杭州公司
地址:宾江区明路3a
联系人:
电话:057778959
皖A301034074506
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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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各投标人:
疫情期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现就招标投标活动安排说明如下: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保管
(一)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采用邮寄/快递递交方式,投标文件的邮寄/快递递交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
同本招标公告中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接收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寄/快递投标文件后,
须及时和投标文件接收人取得联系,否则,因此导致投标文件接收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指定递
交地点收到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邮寄/快递封装要求:投标人除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封装投标文件外,邮寄/快递包
装务必牢固可靠,因包装原因出现影响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
件完整性、密封性以投标文件接收人的确认签收回复为准。
3.投标文件邮寄/快递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邮寄/快递到指定递交地点签收时间
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邮寄/快递递交的在途时间,预留提前量(为预防不可控因素,建
议尽量提前递交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指定递交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
收。
(二)投标文件的接收、保管
1.投标文件的接收、保管:投标文件接收人应根据投标人反馈的信息及时跟踪投标文件,在对
收到的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性检查无误后方可登记接收,做好投标文件的消杀、保存等工作,并
负责从投标文件指定递交地点运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2.投标文件保管责任:投标文件自接收起至运送到开标室期间出现影响投标文件完整性、密封
性或信息泄露等后果由投标文件接收人负责。
二、开标
(一)开标会议采用“腾讯会议”线上直播方式
1.线上开标:由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将“腾讯会议”号、会议纪律通知给各
投标人,邀请其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观看开标直播;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刷证签到,开标期间投
标人代表通过“腾讯会议”保持全程在线直至开标结束。
2.密封性检查:由本项目监管人负责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性情况;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
况在线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做好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情况登记。
3.标录确认:在标录结果确认阶段,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腾讯会议”直播间要
求各投标人确认开标标录结果,各投标人在线回复确认标录结果完毕后(投标人因故未能确认标录
结果的,默认投标人已确认开标结果),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打印开标标录,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并负责保存“腾讯会议”录像。
4.见证要求:本项目招标人、监管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
标室现场并见证、监督开标全过程;开标期间投标人因未参与本项目全程线上直播而产生的相应后
果由其自行负责。
5.异议处理: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在开标会议结束前通过“腾讯会议”在线上提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现场予以答复,并做好记录。
(二)其他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一律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大件样品(小件样品与投标文件同寄),
不作讲标要求。
三、其他补充说明
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与本《“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存在冲突的,一律以本《“不见面”
交易方式须知》为准;除本《“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所述事项外,其余均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
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组织形式 | 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
1.1.3 | 招标人 | 名称: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临丁路699号。联系人:章工。联系电话:0571-88116030。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01联系人:曹伟伟电话:13805795045电子邮件:378117318@qq.com |
1.1.5 | 项目概况 | 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0256001221。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项目地点:杭州市。项目最高限价:350万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1.2.1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国有自筹,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见招标公告。 |
1.4.11.4.2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 |
1.5.1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 |
1.6.1 | 关联性投标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7.1 | 分包、转包 | (1)分包:不允许(2)本项目不得转包。 |
1.8 | 响应和偏差 | 对投标响应和偏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8。 |
2.2.1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招标公告。 |
2.3.1 | 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方式 |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提出问题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E-mail形式发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到指定邮箱:378117318@qq.com。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
2.3.2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页面公布(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自行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下载获取澄清或修改文件。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务必关注补充公告。 | ||
3.4.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1正2副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电子投标文件1份(以U盘方式提供)。 |
3.4.3 | 装订要求 | 是否分册装订:■不分册装订。装订要求:A4幅面,双面打印,卡纸作封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3.4.4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4.4。 |
4.1.1 | 投标人登记入库 | 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见招标公告。 |
4.2.1 | 投标报名 | 本项目是否设置报名环节(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否 |
4.3.1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 |
4.4.1 | 投标预备会 | 本项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
4.5.14.5.2 | 投标保证金交纳 | 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1)交纳金额:5万元;(2)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注:(1)投标保证金交纳后,还须在“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与本项目关联并打印《缴存确认单》,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5款要求; |
4.6.1 | 投标样品 | 本项目有无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招标人提供样品后投标人打样:■无 |
4.7.1 |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要求 | 对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4.7.1。 |
4.7.2 | 封套上写明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注: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的项目,还需在邮寄/快递外包装上醒目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公司投标文件”,且注明投标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手机)。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4.8.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8月29日9时30分00秒 |
4.8.1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4.8.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4.10.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杭州市之江路925号临江金座2号楼第1开标室。 |
5.2.1 | 开标顺序 | 按照投标文件后递交先启封的顺序确定。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人数:_5_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三分之一,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专家产生程序:本项目专家从“杭州市国有企业非生产经营货物、服务招标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若库内专家不满足要求或项目需要特殊专业专家,按规定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由招标人按1:3(或其他更高比例)提供专家名单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临时专家库进行随机抽取。更换评标委员会专家程序与上述规定一致。 |
6.3.2 | 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 | ■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 |
6.3.3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入围中标单位2家。 |
8.2.1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在合同签订后10内以银行保函/转账/电汇/或招标人认可的其他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3.5万元 |
1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1.1 | 备注 | (1)投标人须知内容和本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中所载内容为准。(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人须知2.3.1项规定的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指定的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问题。 |
第四部分、技术文件
一、技术与服务解决方案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二、技术偏离表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
体内容。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备注 | ||
序号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 |
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填写本表,均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三、技术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需求自行编制)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发包人(甲方):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时根据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
施工承包单位。双方现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委托方的范围: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做地的项目和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
司及其下属单位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包括丁桥单元、田园单元、三墩北单元、钱塘、富
阳等全杭州范围。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下达的市政零星维修任务委托单为准,(不包含单个项目预算费用
超过80万元(含)的市政零星维修项目)。
一、工程内容
1)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板、侧平石等拆除及恢复;2)交通设施、智能化、检查井盖、栏杆
等市政附属设施的提升或维修;3)市政管线、零星绿化景观等维修或改造;4)坑槽修补、数字城管等
维修;5)清理及清运因维护、修缮造成的垃圾;6)一定数量的劳务服务(根据业主需要确定);7)
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
二、工程质量
1、乙方按图或相关规范要求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或相关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评定标
准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
2、乙方对工程所需主要材料需有合格证书或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场施工。
3、在实施土方外运过程中,乙方应严格管理,未经甲方许可,不准在丁桥及半山田园等甲方建设
区域内倒土,如发现随意倒土情况,视情节严重程度处1-10万元/次的罚金。以上违约金、罚金等以现
金或转账形式付给发包人(7日历天内),逾期不交的,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每项维修应做好图片(视频)资料,能反应维修期间的过程及尺寸数据,作为结算资料一并上
报。
三、服务期限:入围中标单位2家,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或合同履行期间贰家单位委托累计总金额
达350万元,以上两种情况以先到者为准;合同1年到期后,经业主考核合格(年度考核分数在90分
及以上)后合同继续;否则,合同立即无条件解除。
四、合同总价(报价折扣率):%
五、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单个项目工程(以任务委托单为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已完工程量(预
算价)的60%,提交结算审计资料经审计部门审定并备案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8.5%,尾款1.5%
作为质量保修金,其保修金根据每张委托单约定的保修期限满后结清(无息,同时扣除因乙方维修不
及时,甲方委托进行维修的费用)
2、审计费用按《承诺书》上的要求执行,《承诺书》作为本协议附件(详附件1)。
(二)结算方式:
结算价=经审计后的工程造价*报价折扣率。
有关定额参照:
(1)《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
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
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等相关定额。
(2)工程量按实结算。有竣工图的按竣工图纸计算,竣工图需经甲方审核确认,不能出竣工图的
按现场实际测量或经甲方签证的其他方式计算工程量。
(3)结算按工料单价法,以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费率按照中值计取,规费、税
金按规定计算,定额人工单价、主材单价按实际施工工期的信息价平均值(《杭州造价信息》、《浙江
造价信息》)计取;无价材料或无计价依据的子项内容按甲方签证的市场价为准;
(4)零星用工费用结算,单价按300元/工日(含税)计取,用工数量以甲方签签证为准,1个工
日为8小时,4小时以内为0.5个工日,超过4小时的为1个工日。
(5)完工维修项目结算按计价规则及投标费率结算。所有工程量按实际计取,最终以审计单位的
审计结果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取费标准约定:
(1)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费率根据项目特征综合考虑,按定额中值计取。
(2)组织措施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计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
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按定额中值计取。
(3)规费、税金: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9]92号)文件规定计取。
(4)若相关政策调整,则相应调整。
六、施工管理及协调
1、乙方应针对项目特点制定施工方案(具体工期安排)交甲方审核。
2、为加强现场管理,乙方施工负责人应随时在现场与甲方保持联系。
3﹑乙方应加强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觉遵守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甲方
有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杜绝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
若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自行与责任方协商解决。
4﹑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
5﹑在乙方土石方工程施工前,乙方需负责办理渣土作业等准运手续。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运输车辆
管理,使用密封车辆进行土方外运等施工作业,禁止车辆超载及沿途抛洒滴漏土石等,并严格控制扬尘。
6、乙方对工程涉及的相关事宜需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做好周边房建设施的保护,由于乙
方原因导致的设施损坏的,乙方予以修复或赔偿并修复。
7、在施工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整个工程项目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其损失
按实计算(直接、间接损失),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应确保平时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如不及时支付,其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如发生民
工集体到发包人、政府有关部门上访讨要工资的事件,造成较大影响的,按1万/次处罚,并报送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
9、在施工期间,乙方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的违约处理过程中,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施工完工后施工现场垃圾污物清理、交付前成品保护等。
1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周边房建设施的保护。
12、乙方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其他必要工作。
13、根据甲方业务委托单要求,对地块土方外运过程中按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出入口,并配备冲洗
等设备。
14、在施工期间,若经甲方检查,发现乙方有工程质量、安全和偷工减料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
清退不合格材料、限期返工和整改,并视严重程度进行处罚,原则上每发生一次罚500-1000元,乙方
还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后果。
15、本合同签订后,投标保证金在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担保1/2*350*2%=3.5万(大写:叁万伍仟
元整)后退还,履约担保在合同到期且所有工程竣工并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无息)。
16、成品及半成品保护:
(1)工程成品及半成品保护工作,从进场施工至该项工程验收确认为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制订出具体的措施作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
(3)乙方应协助甲方搞好项目周边的工作,杜绝发生各种纠纷。如果出现纠纷,乙方应自行与有关
责任方协商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正常进行。
七、安全责任
1、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应保证配备的机械数量能够满足现场技术及工期的要求,并保证机械
运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环卫、市容、车管、交通等部门要求,相关费用自理。
2、在各项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的安全、文明施工作业和教育,确保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在
乙方的责任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由此而造成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保修与售后服务
1、保修期限按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执行。
2、所发生一切关于该项目的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必须上门服务,根据查看情况
确定维修方案并上报,在征得甲方和业主(或使用单位)同意后立即组织实施(遇特殊天气等原因需向
甲方和业主说明),特殊维修的根据维修方案确定。如一次不响应服务时间,扣履约担保的30%,超过
三次的,甲方扣除全部履约担保,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维修完成后需经业主确认,如发现维修仍存在质量问题或业主(或使用单位)投诉,甲方将以
书面形式发出整改通知,若仍未整改,则视为违约处理,违约一次在工程款中扣罚1000元,违约3次
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达不到规定质量要求的,必须返工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如返工次数超过三次以上的,处以
2000元的罚款,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2、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不足一天按照一天算),罚1000元,总额不超过单个业务委托
单结算价的3%,延误超过15天以上,视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收回任务单,且有权解除合同。
3、必须确保安全,若发生安全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若发生重大及以上
事故,对施工单位视具体情况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并扣除履约担保的20%。
4、质量出现新闻媒体爆光,根据情节处以3000-5000元/次罚款,在结算时扣除。
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3个月内未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并提不出正当理由延期的,责任自负,经
甲方催促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答复,甲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乙方自负。
6、甲方对每次委托都要进行评价,出现维修响应不及时或质量不过关等问题三次的,甲方有权解
除合同;
7、以上罚款甲方可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项目维修工作,如一次拒绝业务委托单,扣履约担保的30%,如甲方扣
除全部履约担保三次后,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发包人、监理及承包人在项目中涉及的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必须按《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
限公司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管理制度》的审批权限、签证程序、管理规定执行,否则一律不得做为竣
工结算的依据,且联系单无发包人盖章确认,一律无效。
十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补充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当事人一方可向
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捌份,各执肆份,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1
承诺书
为了确保我们承建的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项目的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我们愿意积
极配合,并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
二、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价款结算)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审计。
三、同意按照你们的要求上报(预)结算资料,对所有送审资料完整性、可靠性与真实性负责,
并郑重承诺涉及的工程价款无虚报、无冒报。
四、同意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审计费用:
(一)工程项目审计核减率在5%(不含5%)以下的,基本审计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二)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造价内审,核减率超过5%(含)的,超过5%以上部分
按以下情况不分档累进计算收取追加费。
序号 | 核减率不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核减率不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核减率不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核减率不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核减率不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核减率不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核减率不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核减率不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1 | 核减率 | 5%(不含5%)-10%(含10%) | 10%(不含10%)-13%(含13%) | 13%(不含13%)-16%(含16%) | 16%(不含16%)-20%(含20%) | 20%(不含20%)-25%(含25%) | 25%(不含25%)-30%(含30%) | 30%(含30%)及以上 |
2 | 超过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 | 5% | 8% | 9% | 10% | 12% | 13.5% | 15% |
注:核减率=(|核减额|+核增额)/送审造价*100%
(三)向承包人收取的追加费用按超过部分的5%作为审计单位费用,由承包人直接支付给审计
单位,其余款项由发包人收取,开具收款收据(不开具发票)。
(四)由政府审计部门或市交投集团组织的工程结算造价复审,核减率超过5%的,对超过5%部
分的工程结算核减追加费(以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5%部分的基数,按5%计算)由承包人承担,承包
人根据政府审计部门或市交投集团工程结算审查收费通知单要求,由承包人上缴财政专户或其他规定
账户。
承包人(盖章):
日期: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
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
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伍年;
3.装修工程为贰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贰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贰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除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保修期为伍年外,其余保修期均
为贰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
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二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否则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又承包人全部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
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承包人不及时进行维修或两次维修不好的,发包人另行委托他人维修,保修单位须承担
全部维修费用(包括20%的管理费)。
3.对于由质量问题造成的客户索赔,应根据其实际损失或评估价值,承包人须视情况进行相
应赔偿。
4.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为结算造价的1.5%,保修期满后返还剩余工程保修金,返还工程保修款
均为扣除相关保修费用后的余款,工程保修金不计利息。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至保修期满后
扣除相应的扣款(由于乙方维修不及时而甲方自行维修的费用)后结清余款(无息)。
甲方在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并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派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如乙方未及时派
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甲方有权请其它人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将从乙方的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
除,同时乙方将承担因维修延误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
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招标公告
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对2022-2024年度日
常维修服务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A3301010060100256001221。
2、项目名称: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
3、项目地点:杭州市。
4、项目最高限价:350万元;资金来源:国有自筹。
5、招标范围及内容:杭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做地的项目和杭州市城
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2022-2024年度日常维修服务入围,包括丁桥单元、田
园单元、三墩北单元、钱塘、富阳等全杭州范围。具体项目以招标人下达的市政零星维修
任务委托单为准,(不包含单个项目预算费用超过80万元(含)的市政零星维修项目)。
项目内容:1)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板、侧平石等拆除及恢复;2)交通设施、
智能化、检查井盖、栏杆等市政附属设施的提升或维修:3)市政管线、零星绿化景观等维
修或改造:4)坑槽修补、数字城管等维修:5)清理及清运因维护、修继造成的垃圾:6)
一定数量的劳务服务(根据业主需要确定):7)其他需要维修的项目。
服务期限:入围中标单位2家,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或合同履行期间贰家单位委托累
计总金额达350万元,以上两种情况以先到者为准;合同1年到期后,经业主考核合格
(年度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后合同继续:否则,合同立即无条件解除。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新)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且具有有效的三类人员
B类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证明资料须齐全、有效,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盖印章均为物理
印章,加盖电子印章的将被视为无效,下同),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7、投标人登记入库
扫描全能王创建
(1)凡首次参加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
和“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的办理。
(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手续办理:
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链接地址:https://hzctc.hangzhou.gov.cn.
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下同)首页的“主体注册”栏目自行办理CA数字
证书并完成“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详见杭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首页一通知公告一通知→《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
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咨询电话:400-0878-198。
(3)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登记手续办理
投标人可携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原件和复印
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窗
口办理。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8、投标报名方式: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一般不设置报名环节)
9、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补充文件(若有)、相关技术资料和图纸
(若有))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2)下载网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交易信息
→综合其他→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附件);
(3)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对招标文
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2年8月8日)。
10、投标保证金交纳: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交纳金额:5万元;
(2)交纳账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市民中心支行,户名:综合交易账户:账号:
75828100067166-005;
(3)交纳手续: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将通过“建易投标保证金平台”
(http://bzj.j-yi.com)缴存(具体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一通知公告一通知→
《关于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办投标保证金专户调整的通知》中的“附件2:建易投标保证
金平台投标人在线缴存操作手册”)。咨询电话:0571-85085377、0571-85085379。
(4)交纳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9时30分00
秒(北京时间)
扫描全能王创建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上城区秋涛北路332号佰富时代中心3幢1501:
投标文件接收人: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曹伟伟
13805795045。
12、“不见面”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
告附件《“不见面”交易方式须知》。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如公告内容不一致
的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市城市土地发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路
联系人:章工
电话:0571-88116030
建设
招标代理:浙江华耀
有限
S
地址:杭州市时代中心3幢1501
联系人:曹伟伟
1040109297
电话:13805795045
电子邮件:378117318@qq.com
监管单位:杭州公司
地址:宾江区明路3a
联系人:
电话:057778959
皖A301034074506
杭州市城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
扫描全能王创建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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