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3年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金额
33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nbhswt398
预算金额332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易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蒋依玲0574-872843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BHSWT398
项目名称:2023年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
预算金额(元):3320000
最高限价(元):33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3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依据《宁波市智慧城管事件部件分类标准与立结案规范》(2022年版)(如有变动,按照新规定的文件执行,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的要求,对城市管理范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围内的事部件问题进行限时采集;对热线投诉、考评发现、领导督查等多途径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核查;对所有案件进行结案前的核查工作;对智慧城管中心指令信息及时核实、核查;按中心要求组织事部件专项普查活动;按要求对简单、轻微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现场简易处置;重大活动、防台防汛抗雪等特殊任务需要时,服从智慧城管中心的统一安排,并无偿提供人员保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暂定服务期限一年(2023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0 日,如因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的模式发生改变,采购人可即时终止合同的履行,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1.3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投标文件制作:
2.3.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3.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3.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6供应商如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需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3年10月8 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收件人:乐郑成 联系方式:0574-87637995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8供应商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9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易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7499
质疑联系人:樊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7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依玲、陈文昌、乐郑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37995、0574-87284375
质疑联系人:陈文昌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843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214
传 真:/
联 系 人: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2023.9.12(发稿)2023年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招标文件.doc
583.9K
(甬智城办4号)宁波市智慧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智慧城管事部件分类标准与立结案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1).pdf
800.4K
2023年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NBHSWT398
项目名称:2023年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
预算金额(元):3320000
最高限价(元):33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3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依据《宁波市智慧城管事件部件分类标准与立结案规范》(2022年版)(如有变动,按照新规定的文件执行,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的要求,对城市管理范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围内的事部件问题进行限时采集;对热线投诉、考评发现、领导督查等多途径反馈的问题进行核实、核查;对所有案件进行结案前的核查工作;对智慧城管中心指令信息及时核实、核查;按中心要求组织事部件专项普查活动;按要求对简单、轻微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现场简易处置;重大活动、防台防汛抗雪等特殊任务需要时,服从智慧城管中心的统一安排,并无偿提供人员保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个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暂定服务期限一年(2023年11月21日—2024年11月20 日,如因宁波市智慧城管中心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的模式发生改变,采购人可即时终止合同的履行,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9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9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3)(南门上,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58号)]。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2.1.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1.3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
2.2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3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3.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投标文件制作:
2.3.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3.3.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3.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4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5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6供应商如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需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6.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拟在2023年10月8 日16:00(含)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收件人:乐郑成 联系方式:0574-87637995
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2.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
2.8供应商采用现场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采用现场方式送达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所有供应商安排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2.9本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雅戈尔大道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易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97499
质疑联系人:樊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976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依玲、陈文昌、乐郑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637995、0574-87284375
质疑联系人:陈文昌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28437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海曙区天之海大厦214
传 真:/
联 系 人:邹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9448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2023.9.12(发稿)2023年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事件和部件管理信息采集项目招标文件.doc
583.9K
(甬智城办4号)宁波市智慧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智慧城管事部件分类标准与立结案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1).pdf
800.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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