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智能化立体仓库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智能化立体仓库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编号:SGZB-2023-001)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智能化立体仓库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00万元,招标人为宁波华腾首
研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总投额约58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智能化立体仓库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智能化立体仓库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
团 制造商
(1)制造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证书;
(2)财务要求: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者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5年单项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立体仓库设备采购与安装
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成员)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见
第三章“评标办法”约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4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30日10时00分到2023年04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日上
午10时至12时,下午2时至16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19室(详
细地址)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19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19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智能化立体仓库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整体工程
名称)已由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项目代码:2106-330281-04-01-698778)(项目审批、核
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余姚市发展与改革局备案(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波华腾首研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智能化立体仓库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设备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宁波华腾首研新材料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智能化立体仓库设备采购
与安装工程
2.2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内容承担年产4万吨工程塑料粒子化产品制造项目智能化立体仓库设备含
立体库到车间作业面的钢结构平台)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
本招标工程的计划工期:140日历天(供货周期为90日历天之内,安装、调试并通过
验收工期为满足安装条件下50日历天之内完成);
本工程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
团 制造商
(1)制造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证书;
(2)财务要求: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者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近5年单项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智能化立体仓库设备采购与安装
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人中任一成员)不得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采集相关要求见
第三章“评标办法”约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4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30日至2023年04月06日,每日上午10时至12时,
下午2时至16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19室(详细地址)持单位法
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
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819(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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