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竞磋JSXD2023-001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金坛区污水厂、工业企业、河道等水质检测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常州民生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百馨苑2-302室
中标(成交)金额:320134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2023年金坛区污水厂、工业企业、河道等水质检测服务
服务范围:金坛区污水厂、工业企业、河道等水质检测服务。包括: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排水户(一般工业企业)污水水质检测,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6条河道上、中、下3个点位以及春风公园、金沙湖2个点位的水质检测,东社河,春风公园原位处理实施区域进出水水质检测等。
服务要求:服务单位需按照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磋商文件,采购人指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与生态部门平行样误差不得超过20%。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服务单位接到招标人检测任务后,3日内能出具相关检测数据(BOD数据除外)。讯期内能2日内出具相关检测数据。
服务标准:依据《水质pH值的测定 电极法》HJ 1147-2020、《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等方法标准进行检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黄华兴、梅欢、周成(采购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1‰计,单个项目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5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常州市金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东环一路669号
联系方式:0519-82691193
名 称: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19-82798174
项目联系人:李萍
电 话:0519-82798174
十、附件
1.磋商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2023年金坛区污水厂、工业企业、河道等水质检测服务采购文件.doc2023年金坛区污水厂、工业企业、河道等水质检测服务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 |
3.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_年___月___日___点__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注明行业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本项目采用二轮报价,响应文件中书面报价为首轮报价(首轮不唱标),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
11.1 | 磋商保证金 | 免收 |
11.2 | 履约保证金 | 免收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_60_日历天。 |
23.5 | 分包 |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_______。(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__;(3)其他要求:_______。 |
24.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 |
24.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9-82798174;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汇金路227号筑立方大厦9楼。 |
25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1‰计,单个项目不足1500元按1500元计。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1500元。缴纳时间:由成交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1-1 |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1-2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供应商单独参与磋商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2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3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未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分项报价表》,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如有)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提供承诺书 |
6 | 签署、加盖公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除前面已提供的实质性格式文件以外,还需提供: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8 | ★号条款响应 |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2 | 进口产品(如有) | 磋商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的内容时,供应商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3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响应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响应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响应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响应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
15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响应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响应管理办法》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的情形:(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由磋商小组审查,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价格分 | 3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30。 | 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 |
2 | 主观分 | 5 | 本项目主观分整体方案采用暗标形式,必须按下列格式编制,否则主观分整体方案分不得分:主观分整体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响应人身份任何文字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响应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 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 |
2.1 | 项目实施方案 | 5 | (1)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不限于管理制度、内部审核制度、例会制度、采样计划、质量控制计划、成果保证措施等内容;(2)设备配备保证措施及承诺:不限于配备检测设备等内容;(3)人员配备保证措施及承诺:不限于配置现场采样人员、驻点人员、出具报告的人员等内容;内容具体全面、可行性高得5分;内容较为具体全面,可行性较高,得3分;内容一般,不够具体全面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 暗标 |
3 | 客观分 | 65 | ||
3.1 | 类似业绩 | 15 | 响应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拥有污水处理厂或地表水检测业绩,每一个合同得5分,最高得15分。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能清晰反映项目内容) | |
3.2 | 企业实力 | 10 | 响应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的得5分。响应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证书》(CNAS)证书的得5分。注: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 |
3.2 | 企业实力 | 10 | 根据响应人计量认证的环境类检测项目数的情况进行评分。【该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计量认证资质(CMA)证书附表为评审依据】,项目数≥200项的,得10分,150≤项目数<200的,得5分,项目数<150的,得0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 | |
3.3 | 认证证书 | 6 |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有一项得2分,最高得6分。注: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 |
3.4 | 本项目拟派人员 | 16 | 1.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得3分;2.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得3分;3.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一名得2分,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有一名得1分,限评5人;最高得10分。注:(1)提供项目组成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响应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材料。(2)同一人员具有多项岗位证书的,不累计得分,以得分较高项计分。 | |
3.5 | 服务响应 | 8 | 1. 响应人承诺本项目中标后为本项目能提供长期稳定快速服务的实验室(日常监测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在3小时内开展监测工作的时间)。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供场地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实验室地理位置的所在区域等),否则不予签订合同。提供承诺函的得5分。2.响应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指令后,能在3小时内响应招标人的检测任务,如遇紧急任务时,保证2小时内能响应采购人检测任务的得3分,未承诺的不得分。注:提供承诺函扫描件。 | |
合计 | 100 |
序号 | 检测项目 | 频次(次) |
一、 | 污水厂 | |
1 | pH | 165 |
2 | CODcr | 165 |
3 | BOD5 | 165 |
4 | SS | 165 |
5 | 氨氮 | 165 |
6 | 总氮 | 165 |
7 | 总磷 | 165 |
8 | 石油类 | 165 |
9 | LAS | 165 |
10 | 粪大肠菌群 | 165 |
11 | 动植物油 | 165 |
12 | 苯酚类 | 165 |
13 | 氟化物 | 165 |
14 | 总铜 | 165 |
15 | 总镍 | 165 |
二、 | 排水户(工业企业) | |
1 | pH | 100 |
2 | CODcr | 100 |
3 | 氨氮 | 100 |
4 | 总氮 | 100 |
5 | 总磷 | 100 |
1 | 石油类 | 50 |
2 | 重金属 | 50 |
3 | 氯化物 | 50 |
4 | 氰化物 | 50 |
5 | LAS | 50 |
6 | 挥发酚 | 50 |
7 | 粪大肠菌群 | 50 |
8 | 动植物油 | 50 |
9 | 硝酸盐氮 | 50 |
10 | 色度 | 50 |
11 | 硫化物 | 50 |
12 | 氟化物 | 50 |
三、 | 6条河道水质检测 | |
1 | DO | 726 |
2 | 氨氮 | 726 |
3 | 透明度 | 726 |
4 | 氧化还原电位 | 726 |
5 | CODcr | 726 |
6 | 总磷 | 726 |
四、 | 原位处理设施水质检测 | |
1 | 氨氮 | 311 |
2 | 总磷 | 311 |
3 | CODcr | 311 |
4 | DO | 311 |
序号 | 检测项目 | 综合单价(元) | 频次(次) | 费用(元) | 备注 | |
一、 | 污水厂 | |||||
1 | pH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2 | CODcr | 165 | ||||
3 | BOD5 | 165 | ||||
4 | SS | 165 | ||||
5 | 氨氮 | 165 | ||||
6 | 总氮 | 165 | ||||
7 | 总磷 | 165 | ||||
8 | 石油类 | 165 | ||||
9 | LAS | 165 | ||||
10 | 粪大肠菌群 | 165 | ||||
11 | 动植物油 | 165 | ||||
12 | 苯酚类 | 165 | ||||
13 | 氟化物 | 165 | ||||
14 | 总铜 | 165 | ||||
15 | 总镍 | 165 | ||||
小计(元) | ||||||
二、 | 排水户(工业企业) | |||||
1 | pH | 100 | 排水户(一般工业企业)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10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2 | CODcr | 100 | ||||
3 | 氨氮 | 100 | ||||
4 | 总氮 | 100 | ||||
5 | 总磷 | 100 | ||||
1 | 石油类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2 | 重金属 | 50 | ||||
3 | 氯化物 | 50 | ||||
4 | 氰化物 | 50 | ||||
5 | LAS | 50 | ||||
6 | 挥发酚 | 50 | ||||
7 | 粪大肠菌群 | 50 | ||||
8 | 动植物油 | 50 | ||||
9 | 硝酸盐氮 | 50 | ||||
10 | 色度 | 50 | ||||
11 | 硫化物 | 50 | ||||
12 | 氟化物 | 50 | ||||
小计(元) | ||||||
三、 | 6条河道水质检测 | |||||
1 | DO | 726 | 6条河道上、中、下3个点位,春风公园、金沙湖2个点位,每月检测三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2 | 氨氮 | 726 | ||||
3 | 透明度 | 726 | ||||
4 | 氧化还原电位 | 726 | ||||
5 | CODcr | 726 | ||||
6 | 总磷 | 726 | ||||
小计(元) | ||||||
四、 | 原位处理设施水质检测 | |||||
1 | 氨氮 | 311 | 东社河每周2检,清风公园每周1检(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北水关每周1检,约3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2 | 总磷 | 311 | ||||
3 | CODcr | 311 | ||||
4 | DO | 311 | ||||
小计(元) | ||||||
暂列金(元) | 12989 | 暂列金作为其他零星指标检测补充,检测指标、频次以甲方指令为准。最终价格结算审计时,审计单位根据相关文件及市场询价,同比例让利,按实结算。 | ||||
合计(元) | (一)+(二)+(三)+(四)+暂列金 | 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采样、分析、实验、人工、车旅费以及报告编制、税金等一切费用。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序号 | 检测项目 | 综合单价(元) | 频次(次) | 费用(元) | 备注 |
一、 | 污水厂 | ||||
1 | pH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2 | CODcr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3 | BOD5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4 | SS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5 | 氨氮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6 | 总氮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7 | 总磷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8 | 石油类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9 | LAS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10 | 粪大肠菌群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11 | 动植物油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12 | 苯酚类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13 | 氟化物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14 | 总铜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15 | 总镍 | 165 | 城区6家污水厂进、出水口污水水质检测,暂按每月检测一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小计(元) | |||||
二、 | 排水户(工业企业) | ||||
1 | pH | 100 | 排水户(一般工业企业)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10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2 | CODcr | 100 | 排水户(一般工业企业)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10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3 | 氨氮 | 100 | 排水户(一般工业企业)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10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4 | 总氮 | 100 | 排水户(一般工业企业)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10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5 | 总磷 | 100 | 排水户(一般工业企业)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10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1 | 石油类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2 | 重金属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3 | 氯化物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4 | 氰化物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5 | LAS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6 | 挥发酚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7 | 粪大肠菌群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8 | 动植物油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9 | 硝酸盐氮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10 | 色度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11 | 硫化物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12 | 氟化物 | 50 | 电子、造纸、纺织染整、食品、屠宰、电池、宾馆、医院等特殊排水户的污水水质检测,检测次数暂按50次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最终检测次数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小计(元) | |||||
三、 | 6条河道水质检测 | ||||
1 | DO | 726 | 6条河道上、中、下3个点位,春风公园、金沙湖2个点位,每月检测三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2 | 氨氮 | 726 | 6条河道上、中、下3个点位,春风公园、金沙湖2个点位,每月检测三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3 | 透明度 | 726 | 6条河道上、中、下3个点位,春风公园、金沙湖2个点位,每月检测三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4 | 氧化还原电位 | 726 | 6条河道上、中、下3个点位,春风公园、金沙湖2个点位,每月检测三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5 | CODcr | 726 | 6条河道上、中、下3个点位,春风公园、金沙湖2个点位,每月检测三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6 | 总磷 | 726 | 6条河道上、中、下3个点位,春风公园、金沙湖2个点位,每月检测三次(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小计(元) | |||||
四、 | 原位处理设施水质检测 | ||||
1 | 氨氮 | 311 | 东社河每周2检,清风公园每周1检(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北水关每周1检,约3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2 | 总磷 | 311 | 东社河每周2检,清风公园每周1检(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北水关每周1检,约3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3 | CODcr | 311 | 东社河每周2检,清风公园每周1检(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北水关每周1检,约3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4 | DO | 311 | 东社河每周2检,清风公园每周1检(合同签订后当月开始计算,截止2023年12月,预估11个月);北水关每周1检,约3个月。最终检测频次以采购人指令为准,检测费用按实结算。 | ||
小计(元) | |||||
暂列金(元) | 12989 | 暂列金作为其他零星指标检测补充,检测指标、频次以甲方指令为准。最终价格结算审计时,审计单位根据相关文件及市场询价,同比例让利,按实结算。 | |||
合计(元) | (一)+(二)+(三)+(四)+暂列金 | 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采样、分析、实验、人工、车旅费以及报告编制、税金等一切费用。 |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页码)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 | 说明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毕业学校和学历 | 专业 | 职称 | 专业培训及证书 | 责任或分工 | 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
项目时间 | 项目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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