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玉环市三合潭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玉环市三合潭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82.8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310211100000495003
预算金额282.82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立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禹15888641744
中标公司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82.82万元
中标联系人周爱飞
公告正文
关于玉环市三合潭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招标项目)玉环市三合潭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关于玉环市三合潭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495003)
公告开始时间:2023-07-12         公告结束时间:2023-07-17
本 玉环市三合潭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A331021110000049500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玉环市三合潭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玉环市三合潭城市智慧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
1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828200 合格 监理期限:自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日开始,至承接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保修期结束。资料归档及配合结算审核,均属监理服务内容,但不计入服务期。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第1候选人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周爱飞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企业资质
第1候选人 浙江明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立
联系电话:18105767733
招投标监督部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其他公示内容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双港路249号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576-817250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环市玉城街道玉兴西路91号三楼
联 系 人:方禹
电    话:1588864174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通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   标   人:玉环市老城改造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监 督  部 门:玉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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