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商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jc-2023zb0613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商务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9
公告正文
商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NJJC-2023ZB061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商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商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商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商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格要求
商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服务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获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获取方法:
①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②线上获取:登录【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平台注册,按照提示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25-58835827-0。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邮箱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3年6月1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需求:商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2、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3、最高限价:30万元,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文档U盘1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响应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8、供应商信用体系: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商务局
地    址:南京市建邺路148号
联系方式:025-68539572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5-58835827-8032
十、采购公告发布信息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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