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宁东1GW光伏基地330kV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东1GW光伏基地330kV输变电工程已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企业自筹,宁夏电投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工程投资建设运营,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我区直流外送通道配套大型光伏基地项目的通知》相关内容,依托银东、灵绍两条直流外送通道建设3GW大型光伏基地项目,其中,银东直流配套建设1GW光伏项目,灵绍直流配套建设2GW光伏项目。为满足银东直流配套建设的1GW光伏项目电力送出需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境内建设宁东1GW光伏基地330kV输变电工程。
宁东1GW光伏基地330kV输变电工程由宁夏电投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宁东分公司、国电投(宁夏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浙能绿能新能源(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有限公司、宁夏京能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宁东申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宁东天元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共七家单位共同投资建设,现共同委托宁夏电投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330kV输变电工程投资建设管理。
2.1 项目概况:宁东1GW光伏基地330kV输变电工程选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镇东湾村东南侧约6.0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四部分:
(1)宁东330kV变电站工程:3台360MVA主变压器,电压等级为 330/110/35kV;330kV出线1回;110kV出线6回;35kV 不出负荷线,3台主变低压侧装设3组30Mvar 的 SVG 动态无功补偿装置及3组30Mvar 的并联电容器。电气二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330kV变电站按双重化配置330kV 母线保护装置,配置2套330kV 母线差动保护,含失灵保护功能;配置2套110kV 母线 差动保护,含失灵保护功能;110kV线路保护按单套配置,每回110kV 线路配置1套光纤电流差动保护装置,配置1套110kV 母联保护;330kV 变电站均配置1 套保护及故障信息系统子站;330kV 主变压器电量保护按双重化配置,每套保护包含完整的主、后备保护功能。其中三侧纵差、零序差动保护为主保护,过流保护、零序过流、过压、过负荷等作为后备保护。
(2)宁东330kV变电站~青山750kV变电站330kV 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在建青山750kV变电站,终点为待建宁东330kV变电站。线路路径全长约5.0km,导线截面采用2×630mm 2 ,全线采用单回铁塔架设;新建330kV通信光缆2×5km。
(3)青山750kV变电站330kV间隔扩建工程:
扩建330kV间隔1个,扩建1台330kV断路器,配置2套330kV断路器保护装置和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等电气一二次设备,并在青山750kV变电站东起向北第7个330kV出线间隔,与前期设备组成一个完整串。
(4)进站备用电源及站外线路(拟接入国网宁夏电力公司宁东供电公司宝塔10kV变电站,接入电压为10kV,距离约12公里、并网后转变电站备用电源、具体方案根据电力部门意见进行调整)、生活用水引入(拟接入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园区生活用水管线,距离约12公里,管径160mm)等辅助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宁夏宁东镇东湾村。
2.3 EPC 总承包招标范围(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期宁东1GW光伏基地330kV输变电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试运行、验收、移交等全过程的项目EPC总承包工作。
设计工作 范围 |
根据已完成的330kV输变电工程可研报告,优化设计完成工程勘察、地形图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设备技术规范书,所有施工图纸必须招标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按图施工;根据接入系统的审查意见,完成接入系统初设及施工图设计;完成建筑工程、围墙、进站备用电源及站外线路(拟接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供电公司宝塔10kV变电站,接入电压为10kV,距离约12公里、并网后转变电站备用电源、具体方案根据电力部门意见进行调整)、消防、照明、安防系统、生活用水引入(拟接入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园区生活用水管线,距离约12公里,管径160mm)、进站道路、污水排放点等所有室外配套工程设计等工作;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满足有关环保、水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方面的规范标准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不包含可行性报告编制、系统接入设计报告的编制及电网公司的评审、初步设计电网公司的评审、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按照政府审图中心完成330kV变电站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效果图绘制及审核并承担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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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及材料采购范围 |
330kV输变电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包括涉网设备)、材料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气一二次设备及其附件、送出线路导线、塔材、主变器充氮灭火装置、防鸟刺、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电缆、直流系统、网络安全监测系统、自动化信息系统、站用电系统、进站备用电源及站外线路(拟接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供电公司宝塔10kV变电站,接入电压为10kV,距离约12公里、并网后转变电站备用电源、具体方案根据电力部门意见进行调整)、生活用水引入(拟接入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园区生活用水管线,距离约12公里,管径160mm)、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安防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等所有涉及工程的设备材料采购;全部设备和材料卸车(包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验收、监造、保险、接车、仓储保管及二次搬运等;负责将整个项目的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安全工器具、试验仪器及仪表等移交给招标方。投标人购买工程所需设备和主要材料,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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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及安装、调试范围 |
330kV输变电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含单体调试及联调)、试验、验收、试运行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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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330kV变电站、330kV送出线路、对侧750kV变电站扩建间隔的场地平整、设备基础、SVG室相关设备室以及330kV变电站大门、围墙、电缆沟、主变事故油坑、主变器充氮灭火装置、接地网、道路、照明、进站备用电源及站外线路(拟接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供电公司宝塔10kV变电站,接入电压为10kV,距离约12公里、并网后转变电站备用电源、具体方案根据电力部门意见进行调整)、生活用水引入(拟接入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园区生活用水管线,距离约12公里,管径160mm)、消防等配套工程;完成但不限于:原材料取样和送检;钢筋接头连接取样和送检、闭淋水试验;外加剂、掺合料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量不少于30%;现场混凝土坍落度的测定;回填土实密度性试验等相关试验。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征地范围内施工,若施工需要临时占地,超出征地范围,投标人临时征地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向当地政府交纳土地复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临时征地费等临时征地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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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
330kV变电站、330kV送出线路、对侧750kV变电站扩建间隔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通讯设备(涉网通讯设备),变电站户外构架及软导线、金具、防鸟刺等安装,主变器充氮灭火装置、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防系统设备,、接地网(含等电位接地网)等安装,电缆分层敷设,进站备用电源及站外线路(拟接入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宁东供电公司宝塔10kV变电站,接入电压为10kV,距离约12公里、并网后转变电站备用电源、具体方案根据电力部门意见进行调整)、生活用水引入(拟接入盐池县高沙窝工业园区生活用水管线,距离约12公里,管径160mm)等辅助设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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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安装设备的各项调试、试验(包括性能试验、特殊试验),(但不限于) |
电气一、二次设备和通讯、远动系统、网络安全监测系统和各设备(装置)自动化信息及各类数据信息双网覆盖、主备调接入、满足电网关于各系统数据上传要求;火灾报警系统、视频监控、安防系统等所需信息上传至集控室;电气一二次设备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等相关工作;按照国家最新发布建筑工程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完成沉降观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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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相关审查、验收手续 (但不限于) |
负责330kV输变电工程涉网试验工作(包含SVG、主变等性能专项检测等输变电工程进入正式运行前,需完成的所有试验);办理输变电工程并网前、后的各项验收手续(包含政府、发包人组织的各类验收、取得西北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电力质检中心按照规定工程阶段进行质检并通过质检),并取得相应报告;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含政府、电网、消防等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电能质量测试、保护定值计算;负责办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竣工验收、防雷、消防等最终备案及最终验收工作;负责依照评审通过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所涉及的防治水土流失、防治环境污染、土地复垦及治沙等相关措施的实施,达到政府要求的验收标准。负责缴纳林地使用补偿费、森林(草地)植被恢复费、永久建设用地征占赔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相关费用。 负责施工供电工程(投产后转变电站备用电源)、生活用水引入、污水排放点的政府和电网审批手续并承担本项目所有涉及的审查及验收相关费用;负责设备系统标示牌(包括安全警示牌)制作及安装满足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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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 |
330kV输变电工程全部设备带电并网运行24h(若发生设备、系统异常或故障,则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移交生产验收,应包括:检查工程整套启动验收中所发现的设备缺陷消缺处理情况,设备状态应良好;检查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完好齐全且检验合格;检查图纸、资料记录和试验报告合格;检查安全标识、安全设施、指示标识、设备标牌,各项安全措施应落实到位;检查设备质量情况等。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本项目满足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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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属于“交钥匙”工程 |
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材料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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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界点 |
本工程330kV变电站与(国网)青山750kV变电站330kV扩建间隔内高压设备为分界点,投标人负责将外线引接至(国网)青山750kV变电站330kV扩建间隔内高压设备接线处;本工程330kV变电站110kV出线间隔悬式瓷瓶为分界点;光伏电站110kV进线由光伏电站所属单位负责连接。分界点的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工程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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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质保期内服务 |
本工程质保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通行规定,在设备质保期内,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包含备品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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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移交 |
投标人按照国家标准,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验收工作,于项目投产后,二个月内完整移交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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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标准及验收规范 |
本工程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330kV分册)为设计标准,引用国家电网公司330kV输变电工程相关验收规范、标准等文件作为本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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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气一二次设备范围 |
本工程拟使用电气一二次设备范围: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五、价格清单;3.3设备、材料分项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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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住宿 |
组织开工仪式,在施工期为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办公、住宿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以下A或B类资质:
A、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若不能同时满足以上资质要求,招标人最多接受两家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专业工作能力;施工方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一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应具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投标人拟任的的项目经理须应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任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执业证书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
投标人拟组建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需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与招标人及其关联企业履行合同期间存在违约或不诚信履约行为或被纳入宁夏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企业投标。
3.4 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 本次招标EPC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工程发包内容中涉及须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承包单位实施的,联合体相应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单位确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人服务范围
见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1发包人服务范围。除招标人服务范围,所有与工程有关工作内容都属于投标人范围。
5.计划工期
2022年3月15日-2022年11月16日(并网运行) 总工期为:247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开工令为准)。
6.竣工验收依据
本工程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设计》(330kV分册)为设计标准,引用国家电网330kV输变电工程相关验收规范、标准等文件作为本工程竣工验收依据。
7.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1日(截止于2022年2月21日17:00)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报名。
7.2 联合体投标的,先由联合体牵头人插锁填写信息进行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引入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要拔锁。联合体成员单位在同一台电脑上插锁填写信息报名,直至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7.3 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951-6891120。
7.4 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3月8日10时30分。
8.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①各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疫情防控要求,届时参加开标会议,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健康码、行程码等),具体要求以开标时间所处时期防控要求为准。②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电投宁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新华西街宁夏电力投资大厦313号418室
联 系 人:华金伟
电 话:18995375522
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iBi育成中心二期1号楼301-1室
联 系 人:马海涛
电话:0951-8130999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