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阳市区新增两条限行道路和国控点周边一公里主干道路限行标志、监控设施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4-130
预算金额159.9万元
招标公司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马少辉1883762267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磊151397660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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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阳市区新增两条限行道路和国控点周边一公里主干道路限行标志、监控设施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xiny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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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4-130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阳市区新增两条限行道路和国控点周边一公里主干道路限行标志、监控设施工程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599,000.00元 | |||||||||||
最高限价:1599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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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信阳市区新增两条限行道路和国控点周边一公里主干道路限行标志、监控设施工程项目包含信阳市信茶大道、鸡公山大街及城区三处国控点周边一公里核心区主干道的限行标志和监控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5.6质保期:1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时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 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3个月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书);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默认书面声明); ⑥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章,查询时间需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3供应商所投产品能与现有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现有综合交通管控平台及视频图片存储系统无缝对接,视频和图片能纳入统一存储池统一管理。(供应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11月18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xinyang.gov.cn) | |||||||||||
3.方式:投标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xinyang.gov.cn)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八 开标厅(市博物馆正门对面)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投标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5、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为:24188元。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6、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单位: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6-6699188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 |||||||||||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 | |||||||||||
联系人:马少辉 | |||||||||||
联系方式:1883762267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7楼 | |||||||||||
联系人:吴磊、吴楠 | |||||||||||
联系方式:15139766069(办)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吴磊、吴楠 | |||||||||||
联系方式:15139766069(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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