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沟治理及全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含青岩洞沟水环境治理工程)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沟治理及全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含青岩洞沟水环境治理工程)EPC(HBSY-202309QG-010002001)招标公告
金额
199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9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冉0719-868084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8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沟治理及全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含青岩洞沟水环境治理工程)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沟治理及全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含青岩洞沟水环境治理工程)EPC(HBSY-202309QG-010002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2 20: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沟治理及全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含青岩洞沟水环境治理工程)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沟治理及全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含青岩洞沟水环境治理工程)EPC(HBSY-202309QG-010002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Y-202309QG-010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支沟治理及全域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含青岩洞沟水环境治理工程)已由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十开经审批[2023]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博越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和中央及省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地方财政资金和中央及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博越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开展支沟片区的雨污分流改造,由主及次,根据实际情况,在片区内重构污水系统,优化提升雨水系统,主要分为以下3个方面:( 1)对片区雨污水主、支收集管(沟)进行查漏补缺,破损管道进行更换新建;( 2)规范支管接入,确保“污接污,雨接雨”。( 3)更换破损雨水收集口,对雨水沟进行清淤疏浚,对沟内的市政管线进行综合整治,茅塔河部分河道生态修复等。建设各类污水管道共计约87.6公里。建设各类雨水管(沟)共计约22.078公里,支沟及管道清淤疏浚约14846立方米。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对招标人指定范围内工程进行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阶段的服务等相关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15
合同估算价:19900.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5年,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工程建设费用在1亿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似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EPC业绩。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明确各方专业分工,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③只接受联合体牵头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及周边的环境情况,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和充分了解项目施工的责任和风险,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自行承担。。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博越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浪中路88号
地址:
十堰市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1103号
邮编:
442000
邮编:
442000
联系人:
孙平
联系人:
刘冉
电话:
0719-8319824
电话:
0719-8680845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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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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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3年09月12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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