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无人巡库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无人巡库系统
金额
46.3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2024-jldjac-w1010
预算金额
46.38万元
招标公司
-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益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高俊青15229356171
中标公司
武汉军安信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6.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无人巡库系统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024-JLDJAC-W1010)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10月11日 一、评标情况 001无人巡库系统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武汉军安信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 463800.00 元,质量:合格,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中标候选人第2名:四川特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71000.00 元,质量:合格,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中标候选人第3名:天津天成华海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48000.00 元,质量:合格,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武汉军安信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四川特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天津天成华海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武汉军安信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 标文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四川特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 中标候选人(天津天成华海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3.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 3.3相关证明材料; 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 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 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 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异议函应提交原件(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针对同一 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其他 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2024 年10月11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某单位。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 联系人:高工 电 话:19301515535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益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经济开发区广奇财富中心A座16层 联系人:高俊青 电 话:15229356171 电子邮件:sxys1122@163.com 高假忽〈签名)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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