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采油气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025年-2026年江汉油区吊卡车运输服务”公开招标的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4
金额
266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2/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fzb2024013
预算金额266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关于采油气工程技术服务中心“2025 年-2026年江汉油区吊卡车运输服务”公开 招标的公告 (招标编号:CFZB2024013 )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潜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2026年江汉油区吊卡车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62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油 气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标段内合同估算金额:2662万元(不含税),其中采服中心2502万元,江汉采 油厂50万元,荆州采油厂60万,江汉盐化工5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投标人 应充分考虑工作量的不确定性存在的风险。标段划分: 1个标段;通过招标明确1名中标人 中标后,中标人分别与采服中心、江汉采油厂、荆州采油厂、江汉盐化工签订合同招标人 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对中标人在服务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方面进行考核。当中标人中标后因 保障能力不足或发生安全事故或严重违反招标方管理考核制度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约定 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2026年江汉油区吊卡车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2026年江汉油区吊卡车运输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普通 道路货物运输等相关内容。 (2)持有有效的政府部门出具的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3)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持有效银行开户许可证(或 专用账户),未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 (4)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中石化、江汉油田及下属单位无不良信用 记录、未被列入江汉油田承包商“黑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或其法定 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应具备服务能力,在江汉油区应有固定的营业、办公场所及车辆停放点;若目 前没有的,则需承诺中标后,按照项目需求在江汉油区设置服务点,保障车辆服务需要。 (6)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所需的吊车、卡车、抽汲车、罐车的保障能力。招标人按照生产 实际情况,设置车辆最低需求数量,并将车辆分为主力车型(吊车、卡车)和辅助车型(抽 汲车、罐车)两个类别,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满足主力车型投标最低数量(卡车≥13T, 投标最低数量12台吊车≥16T,投标最低数量9台)。辅助车型(抽汲车、罐车)可采用 承诺制方式,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履约数量配置到位,保障 生产运行。 (7)拟投入的车辆及人员要求。投入项目的车辆需满足江汉油田承包商资源库运输类的入 库标准。车辆必须为承包商自有车辆,具备国家规定营运车辆的各类证件;驾驶员持有有效 的B2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下;车辆必 须购买国家规定的交通保险,购买保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三责任险,购买每座5万元以上的 乘客险车辆购置时间不超过8年。吊车关键部位提供相应检测合格报告。中标后,所有车 辆按照江汉油田承包商管理办法要求,办理入库手续,纳入油田资源库管理。 管理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需求组建管理团队,明确团队职责和岗位职责,项目主要 管理人员必须为公司自有人员,从业人员与公司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0日08时00分到2024年12月15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承包商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携带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 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到获取 地点获取招标文件。(2)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前款所述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招标人24小时内向资料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 (PDF 格式版、Word格式版)。承包商要充分考虑网络系统延迟、故障等风险,对邮件丢失、 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承包商自负。领取地点: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办事处向阳五七大道 219号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技术服务中心企管法律部205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40分 递交方式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原江汉招标分部)油田开标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40分 开标地点: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安康路T18号(原江汉招标分部)油田开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方将在合同签订前,组织现场核查中标人服务能力,中标人必须提供投标文件中 的车辆、人员资质证件等以备招标方核查,真实有效且符合项目能力需求的与之签订合同, 不符合能力需求的则中标结果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向中石化总部申请将其列入承包商黑 名单,并保留诉讼权利。 2.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不履行承诺的,或拒不提交所要 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招标方将向中石化总部申请 将其列入承包商黑名单,并保留诉讼权利。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最多3个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必须签订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授权牵头单位,协议中承诺一 旦中标,联合体成员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编制到投标文件内容中 提交招标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 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联合体牵头单位统一支付投标保证金等费用。联合体成员不得 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 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单独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联合体各方对中标项目承担连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其他方都有义务承担全部责任。 4.本次招标结果允许油田其他二级单位进行引用,并在国家允许的公司资质范围内依法合规 开展业务。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油气工程技术服务中心纪检监督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采油气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地 址:湖北省潜江市广华办事处向阳五七大道219号 联系人:孙军 电 话:13997980724 电子邮件:1128971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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