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海口场地及五指山市共6宗资产分别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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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XZ202501HN2002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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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起 始日期 |
2025年1月8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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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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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坐落 |
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五指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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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挂牌底价/月租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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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海口场地 |
1 |
308.1 |
10248 |
5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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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五指山招待所一层铺面(99-3) |
1 |
41.76 |
4760 |
2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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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五指山招待所一层铺面(99-4) |
1 |
41.76 |
4760 |
2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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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什文化室(二楼) |
2 |
78 |
1434 |
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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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什职工宿舍楼103 |
1 |
103.97 |
1700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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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什职工宿舍楼804 |
1 |
113.94 |
1550 |
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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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5年 2、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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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 期限 |
标的2、3装修期限1个月(免租金,含在合同期限内),其他标的无。 |
承租押金(元) |
两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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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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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 现状 |
标的1均处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区域内路网密集,交通便利。区域内有数条公交线路经过,区域环境较好、人口密集、车流量大、商业氛围好,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设施配套齐全。标的2—6位于五指山市,附近有银行网点、学校、农贸市场、超市及医院等,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交通便捷度较好,地理位置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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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 用途 |
标的1仅限于空地硬化后使用,不得作为建设用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开发建设,包括房地产开发、临时构筑物搭建等一切开发行为,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所有项目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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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 项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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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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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4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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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海南诚丰精细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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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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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南储备物资管理处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2100000428777312M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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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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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党委会议纪要 粤粮储海储纪要【202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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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海南储备物资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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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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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标的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系统土地租赁合同》或《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系统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10 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和承租押金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7、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过招租方审核并报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 8、招租方负责房屋的清场工作。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10、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以后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11、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两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租金每月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1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系统土地租赁合同》或《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系统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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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交割 |
按《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系统土地租赁合同》或《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系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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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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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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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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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 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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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 展示 |
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五指山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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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时间 |
2025年1月8日至 2025年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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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5年1月21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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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租赁押金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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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限总租金的2.5%(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由新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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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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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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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海口场地 |
1月8日9:00 |
1月22日9:00 |
10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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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原五指山招待所一层铺面(99-3) |
1月8日9:00 |
1月22日9:10 |
4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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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五指山招待所一层铺面(99-4) |
1月8日9:00 |
1月22日9:20 |
4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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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什文化室(二楼) |
1月8日9:00 |
1月22日9:30 |
2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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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什职工宿舍楼103 |
1月8日9:00 |
1月22日9:40 |
2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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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什职工宿舍楼103 |
1月8日9:00 |
1月22日9:50 |
20元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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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下载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系统土地租赁合同》或《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广东局系统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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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66558038 陈先生 6655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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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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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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