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G2023-0537]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城镇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工程设计方案修改及深化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工程监理规划编制建筑施工安装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香港专业人士工程建设咨询市政工程建设用地招标答疑概算编制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监控工程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建筑工程环保设施工程管线迁改BIM技术应用经一路排水明渠东建路排水明渠通港排水明渠110KV电缆沟初勘报告详勘报告管线物探国土防洪评价现场服务方案设计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设计跟踪服务图纸设计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可行性研究报告陆域勘探海域勘探电子地形图建档鱼奖工程勘察费施工验槽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勘察设计费报价表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道路设计给排水校核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巴斯夫新型一体化项目材料清单配套设施通港大道排水明渠海绵城市资格审查表港前一横路水文地质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代建单位后续各类招标工作施工配合保修期服务设计方案审查报建配合协调工作专题研究管线探测咨询单位勘察报告咨询意见专项勘察材料试验科学研究试验设施设计水土保持设计经济调查勘察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技术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勘察方案建筑方案计算软件专利技术设计资料设计文件的设计钻探现场试验外业勘察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资审交桩优化设计设计进度报告勘察设计费用超前钻设计图纸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审查相关资料方案优化设备关键点控制关键点的设计关键点设计设计咨询方案评审空调校核施工安装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工程分包劳务勘察及初步设计费路桥设计方案编号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路基路面不良地基处理护坡支挡排水管道系统支护结构管井周边现状道路绿化景观调研道路公用设施公共交通站点布置无障碍通道行人过街道路元素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地下管网相交道路工程规划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05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方乐波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林杰桦0759-338199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公告简要
- 项目名称: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053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2月14日 0时0分~2023年3月7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07.9
- 投标人资格条件: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中国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中国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①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国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国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中国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中国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 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录8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牵头人盖章。 1.2.8信誉要求: (1)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2)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根据招标文件附录22《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2.9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3月7日 9时0分 - 2023年3月7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7日 8时30分 - 2023年3月7日 9时0分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招标人: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方乐波
- 代理联系人:林杰桦
- 联系方式:0759-3381993
- 代理联系方式:020-37608020
- 招标监督机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监督电话:07592968686
-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 招标公告-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pdf招标公告-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pdf
- 招标文件-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pdf招标文件-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pdf
- 招标公告-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doc招标公告-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doc
- 招标文件-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doc招标文件-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doc
招标申请信息
项目名称 | 工程类型 | 项目类别 | 招标方式 | 联系方式 |
---|---|---|---|---|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市政工程 | 服务 | 公开招标 | 中心服务热线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 | JG2023-0537 |
招标单位 |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监督部门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
招标内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诚信排名得分类别 | 该类项目不需要选择诚信得分类别 | 资审方式 | 资格后审 |
规划报建批准文号 | 备案方式 | ||
初步设计批准文号 | 工程类别 | 市政工程 | |
建设用地批准文号 | |||
点击查看全部 |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场地 |
---|---|---|---|
招标公告发布 | 2023-02-14 0:00:00 | 2023-03-07 9:00:00 | |
投标登记 | 2023-02-14 0:00:00 | 2023-03-07 9:00:00 | |
发放招标文件 | 2023-02-14 0:00:00 | 2023-03-07 9:00:00 | |
招标答疑提问 | 2023-02-14 0:00:00 | 2023-02-17 9: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 | 2023-03-07 8:30:00 | 2023-03-07 9:00:00 |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一阶段开标 | 2023-03-07 9:00:00 | 2023-03-07 9:30:00 | 第06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答疑纪要
项目名称 | 招标答疑发布时间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中标(成交)结果
项目名称 | 招标单位 | 招标代理 | 中标单位 | 状态 | 操作 |
---|---|---|---|---|---|
没相对应数据! |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
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
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2023、2
监
连
血
招标单位: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三年月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
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
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1.1.2工程位置: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
1.1.3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
及初步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
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2)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
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且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专家评审。
1.1.4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
■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概算、□城镇燃气工
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
□监控工程、□综合管线、□建筑工程、□环保设施工程、□管线迁改、□BIM
技术应用。
1.1.5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2203-440800-04-01-232450、2203-440800-04-01-401932、
2203-440800-04-01-156498、2203-440800-04-01-446260)。
1.1.6资金来源:统筹解决。
1.1.7建设规模:
(一)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669
米。港前路以南部分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
港前路以北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
水管径D16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西段)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
东建路相交,止于东建路,全长约2390米,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8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东段)现规划为港前一横路和港前东
路。现实施港前一横路部分,港前一横路南起港南大道,往北止于港前东路,
全长约744米(全段为海域),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
城市次干道。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经一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1400米,
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3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纬一路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相交,止
于东建路,全长约2166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
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000。
(二)经一路排水明渠、东建路排水明渠、通港排水明渠共三条。其中:
经一路排水明渠长约1350米,面宽30米;东建路排水明渠长约130米,面宽
15米;通港大道排水明渠长约1650米,面宽10米。
(三)新增110KV电缆沟4850米、10KV电缆沟12790米。
(四)项目总投资:91465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初勘、详勘及管线物探等)、■
工程测量(满足设计、规划、国土、防洪评价等报建需求)、■现场服务、■
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
相关图纸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
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
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
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
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
行业工程设计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或同时具备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中国香港企业独
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
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中国香港企业独立参
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
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①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
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
市〔2007〕86号)填写。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
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国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
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国香港专业人士担
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中国
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
文件。
③中国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
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
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
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
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
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
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
人员。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
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前组成,应以工程设
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
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
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
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
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
务,并在保证整个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
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录8格式),明确
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
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
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
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
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
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
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牵头人盖章。
1.2.8信誉要求:
(1)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
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
黑名单(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查询结果有效);
(2)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
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根据招标文件附录22《投标人声明》进行评
审)
1.2.9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
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
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
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
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
入该登记平台)。
1.3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网上登记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
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14日00时00分发布。
1.3.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
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
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7日9
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第6开标室。
1.3.4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
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
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投标登记的投标单
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
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投标人需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1.4费用
1.4.1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07.9万元,其中:①初步设
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6.38万元;②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331.52万元(工程勘察综合单价限价为:陆域勘探单价费用为120元/
米、海域勘探单价费用为240元/米、测量单价费用为0.196元/平方米、
物探单价费用为1元/平方米,工程量暂按招标人提供数据计算,最终
金额以合理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单价不变))。
注:(1)初步设计(含概算)费的结算: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建安
费作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出基本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
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初步设计占比45%,下浮率40%。
即初步设计(含概算)费的结算=基本设计费×0.9×1.0×1.0×45%×
60%×(1-投标下浮率)。若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按中标价作为最终
结算价。
(2)工程勘察费的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并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
区财政局审定)×按财政审核综合单价(工程勘察综合单价为:陆域勘
探单价费用为120元/米、海域勘探单价费用为240元/米、测量单价费
用为0.196元/平方米、物探单价费用为1元/平方米)结算,该单价已
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若结算价高
于中标价的,按中标价作为最终结算价。
1.4.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
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
案确定后4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
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
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
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
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
周边环境。
1.6.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
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59-3123261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42号泰华大厦4楼
1.6.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
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7招标单位
1.7.1名称: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以西
1.7.3联系人:方乐波
1.7.4电话(手机)号码:0759-3381993
1.7.5传真号码:/
1.7.6电子邮箱:/
1.8代建单位
1.8.1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42号泰华大厦4楼
1.8.3联系人:许熊飞
1.8.4电话(手机)号码:0759-3123261
1.8.5传真号码:/
1.8.6电子邮箱:/
1.9招标代理机构
1.9.1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
大厦)8楼808室
1.9.3联系人:林杰桦
1.9.4电话(手机)号码:020-37608020
1.9.5传真号码:020-37604619
1.9.6电子邮箱:gzjlzb@126.com
1.10交易服务机构
1.10.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0.4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10.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1招标管理机构
1.11.1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1.11.2邮政编码、地址:524076、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厦7楼
1.11.3电话(手机)号码:0759-3398603
1.11.4传真号码:/
1.11.5网址:http://www.zetdz.gov.cn/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
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版本号:2015-1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
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建档鱼奖
招标文件
2023、2.11
招标人(章):湛江市基代建单位(章):湛江经招标代理建设
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
限公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可
授权代表:方乐波授权代表:许熊飞授权代表:林杰桦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
大道北以西路42号泰华大厦4楼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4022大厦)8楼808室
电话:0759-3381993电话:0759-3123261邮政编码:510000
传真:/传真:/电话:020-3760802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传真:020-37604619
电子邮箱:
gzjlzb@126.com
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范本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
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管理机构
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
成不良后果。与范本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范本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
http://www.gzcc.gov.cn/)下载查阅。
序号 | 章节、条目 | 范本原文 | 拟删改的内容 |
1 | 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 |
2 | 2.1.7 | 增加:本次招标工作由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 |
3 | 2.3.1 |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 删除 |
4 | 2.3.2 |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 删除 |
5 | 2.3.3 |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 删除 |
6 | 2.3.4-2.3.5 |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现场考察集合地点:。 |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本项目不设集体考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本项目不设集体考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7 | 2.4.2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8 | 2.4.3 |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或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投标人逾期质疑的,视投标人已完全明白并接受招标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天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修改,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对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所发出的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
9 | 2.4.4 | 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名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 补充材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10 | 2.6.1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投标地点为。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时00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6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 |
11 | 2.6.3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7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6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以下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如不参加,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
12 | 2.6.4 | 增加: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挂网公告之日起计: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 | |
13 | 2.7.1 | 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 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
14 | 2.7.2 | 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 | 删除 |
15 | 2.7.3 | 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 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
16 | 2.8.1 | 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 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
17 | 2.8.2 |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
18 | 2.10.1 |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19 | 2.10.5 | 增加: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07.9万元,其中:①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6.38万元;②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1.52万元(工程勘察综合单价限价为:陆域勘探单价费用为120元/米、海域勘探单价费用为240元/米、测量单价费用为0.196元/平方米、物探单价费用为1元/平方米,工程量暂按招标人提供数据计算,最终金额以合理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单价不变))。 |
20 | 2.10.6 | 增加: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采用现金、支票或保函,采用保函时,可按(1)、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级市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并且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2)、湛江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执行完毕内有效,保函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及有效期开具。如保函在前述有效期前失效的,设计人须按合同的约定重新开具。如设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在备案完成并提交业主所需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应设计人的要求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 |
21 | 2.10.7 | 增加: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进行计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最终以中标单位中标价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下浮20%。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开户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441160620018800016090 | |
22 | 3.1.2 |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的总页数建议不超过页。 |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副本内容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
23 | 3.1.3 | 投标文件一式4份(若涉及到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时,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仅各提供一份即可),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 投标文件一式9份(若涉及到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时,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仅各提供一份即可),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8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
24 | 3.2.1(4) |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录1、2、3)。 |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录1、2、3)。 |
25 | 3.2.1(13)、(15) | 增加:(13)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
26 | 3.2.4 | 增加:3.2.4商务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或签字外,商务投标文件其他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 | |
27 | 3.3.1 | 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a)保密信封。(b)设计方案。(c)计算机文件。(d)展示图纸。(e) | 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a)保密信封。(b)设计方案。(c)计算机文件。 |
28 | 3.3.2 | 技术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 技术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 |
29 | 3.3.4 |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含封面及封底建议不超过页)。(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白色封面)(b)目录。(c)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d)设计图纸。(e)《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f)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本项目含勘察,则需增加如下内容:(a)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 |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白色封面)(b)目录。(c)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d)设计图纸。(e)《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f)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本项目含勘察,则需增加如下内容:(a)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b)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c)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d)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 |
(b)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c)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d)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e)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f)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3)设计方案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方案”字样。 | 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e)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f)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3)设计方案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方案”字样。 | ||
30 | 3.3.5(1) | 计算机文件包括内容:(a)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b)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c)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d)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 | 计算机文件包括(a)、(b)、(c)内容:(a)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b)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c)一套AutoCAD或PDF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 |
31 | 3.3.5(2) | 计算机文件应从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同时还要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 计算机文件应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
32 | 3.3.6 | (1)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约1189mm×841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2)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展示图纸”字样。 | 删除 |
33 | 3.4.1 | 投标人□需要/□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元,投标保证金于年月日前交到。 | 1.投标人■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5万元。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保险等形式。(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以广州公 |
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为准。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户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28866000注:①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②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投标人必须提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事宜,且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先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缴纳方法,否则需自行承担保证金无法成功缴纳的风险。(注: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操作流程(具体按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选择“我是投标人(供应商)”→“账户管理”→“【建设工程】保证金管理(基本户)”→“项目保证金管理”→“转投保证金”。)(2)如采用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承诺书,格式详见附录18)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或保险的有效期等于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须提交保函或保险原件,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 | |||
34 | 4.1.1(c) | 项目负责人未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 删除 |
35 | 5.1.1 | 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名和业主代表名组成,共名。 | 评标委员会由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9名和业主代表0名组成,共9名。 |
36 | 5.2.5 | 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 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
37 | 5.3 | 评标办法采用 | 评标办法采用办法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
38 | 5.3.2(i) |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 |
39 | 5.3 | 办法二采用投票法评标 | 删除 |
40 | 5.4.2 | 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41 | 5.4.3 | 增加: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人在公开前应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内容进行核对,确定电子文件内容是否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电子文件内容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不完整的,中标候选人应补充或修改电子文件后公开。 |
42 | 5.5(a) |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五人; |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
43 | 5.6.2 | 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 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合同的,则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
44 | 附录2附录4 |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正式投标人名单 | 删除 |
45 | 附录5 |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 修改:详见附录5。 |
46 | 附录12 | 资格审查表 | 修改:详见附录12。 |
47 | 附录13 |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修改:详见附录13。 |
48 | 附录14 |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 修改:详见附录14。 |
49 | 附录16 |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 修改:详见附录16。 |
50 | 附录17附录18附录19 | 删除。 | |
51 | 附录20 |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 修改:详见附录20 |
52 | 附录21 | 投标保证金 | 修改:详见附录21 |
53 | 附录22 | 投标人声明 | 增加:详见附录22 |
附录16(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 项目 | 分值分配 | 内容 | 得分 |
一 | 企业类似业绩 | [25] | 近5年内设计对应类似设计业绩,每项得4分,最多得20分。近5年内勘察对应类似勘察业绩,每项得2.5分,最多得5分。注:以上合计最多得25分。(类似设计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勘察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或勘察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勘察业绩。) | |
二 | 企业业绩获奖 | [20] | 近5年内设计项目获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4分;获市级奖项,每项得3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16分。近5年内勘察项目获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4分;获市级奖项,每项得3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4分。注:每个项目只能按最高奖得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20分。 | |
三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26] | 1、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2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2)近5年内类似设计项目中,获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市级奖项,每项得(3)项目负责人近51分。本项最高得3分。年内,参与过类似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2分。 | |
三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26] | 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2)交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4)电力管沟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5)照明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
(6)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7)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8)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4分。 | ||||
四 | 信誉 | [19] |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9分。 | |
四 | 信誉 | [19] | 2、投标人至今获得税务机关“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按连续获得次数得分,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10分;连续4年的,得7分;连续3年的,得4分;连续2年及以下的,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 |
五 | 投标报价 | [10] | 1、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须在0%~10%之间(含边界值,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在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予评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评标基准价:所有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减1分,不足1%按照1%计算;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减0.5分,不足1%按照1%计算。评分结果≥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总计 | 总计 | 100 | 100 | |
评审人员 | 评审人员 |
注: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勘察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或勘察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勘
察业绩(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勘察业绩)。
2、获奖奖项是指由省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奖或优秀设计奖、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奖或市级优秀设
计奖。
3、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近5年内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企业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
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获奖业绩须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
6、①“纳税信用等级”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网页打印页或纳税信用等级证书(须包含2021年纳税
信用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或证书,网页打印页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条件
或无提交上述打印页或证书原件扫描件的不计分)。②信誉只计算投标人自身,即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计算集团下属分公司所获称号,只计算指集
团本部所获称号,同样如投标人为下属公司或分子机构等的,也不计算集团公司所获称号;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7、如联合体投标的,勘察业绩、勘察获奖及勘察专业负责人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资料为准,其它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资
料为准。
8、配备人员的获奖业绩、职称证、注册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本表所列人员同时须提供发布公告前1个月参保的社保证明(含
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新冠病毒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
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附录20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一、工程背景
2018年7月9日,广东省政府与全球化工巨头德国巴斯夫集团成功签署合作备忘
录。依据备忘录内容,巴斯夫集团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湛江开发区”)
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内投资建设一体化石化项目(以下简称:“巴斯夫新型一体化项目”)。
2019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明确指出“要
强化汕头、湛江发展能级,赋予其部分省级管理权限,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
为落实省政府“一核一带一区”发展要求,完善巴斯夫新型一体化项目区内周边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借此契机进一步促进高端石化产业的集聚发展,促进湛江
市的产业转型升级,湛江市政府决定由市基投集团作为市场化融资主体,按照“政府引
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在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内围绕巴斯夫新型一体化项目规划建设湛
江市巴斯夫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石化产业园)项目。
二、设计目标及达到效果
积极协调道路与其他工程建设的关系,使地下管网、河道、相交道路等总体系统协
调、配套,形成完整的综合体系。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对道路沿线区域内自
然地貌、河流、山体植被等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重视水土保持和生态景观设计,防
止污染水源和水土流失,使道路与周围环境景观和谐统一,融入自然。
三、方位图和总图
通港大道
巴斯夫新型一体化项目
港前路
经一路
东建
纬路
路
港南大道
疏港公路
巷
福
前东路
皖11H63
四、工程规划
1、《湛江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总报告》(2010.1);
2、《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2005.11)
3、《湛江市东海岛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4、《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5、《湛江市东海岛东山民安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6、《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南侧中部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7、《湛江市东海岛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石化园区部分)》
8、有关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
五、公建配套要求
详见规划资料。
六、周边环境现状
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七、气候与地质条件
项目区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温湿多雨,夏无酷暑,冬
无严寒。据湛江气象台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自北而南22℃-23.2℃。极端最高气温
36.8-39.9℃,雷州半岛极端高气温在6-8月份。年平均降水量1567.3mm,多集中在5~
9月,约占全年56%一年之内,6~9月份常遭台风袭击,最大风力10~11级,阵风
12级以上,其中以7-9月最为频繁,常伴随暴雨,是本区灾害性气候之一。此外,项目
区降雨量大、降雨强度大,易产生洪、涝及冲刷现象,项目建设需充分考虑其影响,采
取相应的措施。雷州半岛是一个多雷电地区,年平均雷日100天以上,在工程建设中应
加强防雷电等防护措施。
八、技术标准及规模
(一)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669米。港
前路以南部分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港前路以北
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6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西段)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东建
路相交,止于东建路,全长约2390米,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
城市主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8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东段)现规划为港前一横路和港前东路。现实
施港前一横路部分,港前一横路南起港南大道,往北止于港前东路,全长约744米(全
段为海域),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经一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1400米,道路红
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3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纬一路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相交,止于东建路,
全长约2166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
水管径D1000。
(二)经一路排水明渠、东建路排水明渠、通港排水明渠共三条。其中:经一路排
水明渠长约1350米,面宽30米;东建路排水明渠长约130米,面宽15米;通港大道
排水明渠长约1650米,面宽10米。
(三)新增110KV电缆沟4850米、10KV电缆沟12790米。
(四)项目总投资:91465万元。
九、建设内容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
附录21
投标保证金
(1)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人可以放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也可以不放。)
(2)若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
格式提供,并承诺所提交保函的合法性。银行投标保函格式、承诺书如下:
银行投标保函(格式)
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致: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单位)
鉴于,(以下称“投标单位”)参加贵方(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投标,并委托我行出具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
函,我行特出具本保函为投标单位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的保证期限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90日(含90日),
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行。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招标单位提出的因投标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或以
上)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招标单位支付款
项,无须招标单位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含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
投标的;
3.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
定签订合同的;
4.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
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5.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有虚假资料的。
在招标单位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招标单位应首先向投标单位索要
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
应承担的义务。
本保函一式三份,招标单位执正本一份,担保银行、投标单位各执副本一份。
担保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本保函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方为有效。]
承诺书
致: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单位)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投标并根据
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由(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编号:,
金额为人民币)。我单位在此承诺:上述保函真实合法,若我单位提交虚假
保函,我单位自愿接受以下惩罚:
1.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贵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
2.按上述保函金额主动向贵单位补缴款项,还应自投标截止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六
计息,由贵单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没收。若因我单位提交虚假保函给贵单位
的招标工作增加了费用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单位为追究我单位前述责
任所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的,我单位还应赔偿贵单位以上全部损失。若我单位未主动践行以上承诺的,贵单位有
权向本项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追缴。
特此承诺。
承诺人(投标人):
时间:
附录22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我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
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招标公告第1.2.8项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人,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三年二月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1.1.2工程位置: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
1.1.3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2)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且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专家评审。
1.1.4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概算、□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监控工程、□综合管线、□建筑工程、□环保设施工程、□管线迁改、□BIM技术应用。
1.1.5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3-440800-04-01-232450、2203-440800-04-01-401932、2203-440800-04-01-156498、2203-440800-04-01-446260)。
1.1.6资金来源:统筹解决。
1.1.7建设规模:
(一)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669米。港前路以南部分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港前路以北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6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西段)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东建路相交,止于东建路,全长约2390米,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8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东段)现规划为港前一横路和港前东路。现实施港前一横路部分,港前一横路南起港南大道,往北止于港前东路,全长约744米(全段为海域),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经一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1400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3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纬一路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相交,止于东建路,全长约2166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000。
(二)经一路排水明渠、东建路排水明渠、通港排水明渠共三条。其中:经一路排水明渠长约1350米,面宽30米;东建路排水明渠长约130米,面宽15米;通港大道排水明渠长约1650米,面宽10米。
(三)新增110KV电缆沟4850米、10KV电缆沟12790米。
(四)项目总投资:91465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初勘、详勘及管线物探等)、■工程测量(满足设计、规划、国土、防洪评价等报建需求)、■现场服务、■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中国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中国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①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国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国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中国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中国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录8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牵头人盖章。
1.2.8信誉要求:
(1)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2)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根据招标文件附录22《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2.9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1.3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网上登记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14日00时00分发布。
1.3.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7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1.3.4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投标人需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1.4费用
1.4.1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07.9万元,其中:①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6.38万元;②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1.52万元(工程勘察综合单价限价为:陆域勘探单价费用为120元/米、海域勘探单价费用为240元/米、测量单价费用为0.196元/平方米、物探单价费用为1元/平方米,工程量暂按招标人提供数据计算,最终金额以合理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单价不变))。
注:(1)初步设计(含概算)费的结算: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出基本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初步设计占比45%,下浮率40%。即初步设计(含概算)费的结算=基本设计费×0.9×1.0×1.0×45%×60%×(1-投标下浮率)。若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按中标价作为最终结算价。
(2)工程勘察费的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并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定)×按财政审核综合单价(工程勘察综合单价为:陆域勘探单价费用为120元/米、海域勘探单价费用为240元/米、测量单价费用为0.196元/平方米、物探单价费用为1元/平方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若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按中标价作为最终结算价。
1.4.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4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59-3123261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42号泰华大厦4楼
1.6.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7招标单位
1.7.1名称: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以西
1.7.3联系人:方乐波
1.7.4电话(手机)号码:0759-3381993
1.7.5传真号码:/
1.7.6电子邮箱:/
1.8代建单位
1.8.1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42号泰华大厦4楼
1.8.3联系人:许熊飞
1.8.4电话(手机)号码:0759-3123261
1.8.5传真号码:/
1.8.6电子邮箱:/
1.9招标代理机构
1.9.1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1.9.3联系人:林杰桦
1.9.4电话(手机)号码:020-37608020
1.9.5传真号码:020-37604619
1.9.6电子邮箱:gzjlzb@126.com
1.10交易服务机构
1.10.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0.4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10.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1招标管理机构
1.11.1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1.11.2邮政编码、地址:524076、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厦7楼
1.11.3电话(手机)号码:0759-3398603
1.11.4传真号码:/
1.11.5网址:http://www.zetdz.gov.cn/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版本号:2015-1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文件
-------------------------------------------------------------------------
招标人(章):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方乐波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以西
邮政编码:/
电话:0759-3381993
传真:/
电子邮箱:/
代建单位(章):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许熊飞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42号泰华大厦4楼
邮政编码:524022
电话:0759-3123261
传真:/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章):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林杰桦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邮政编码:510000
电话:020-37608020
传真:020-37604619
电子邮箱:
gzjlzb@126.com
招标文件修改申报表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范本格式编制招标文件。如果修改,范本被删除的内容应标注删除线,新增内容应标注下划线。修改的内容请填在下表中,以便管理机构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的改动进行评估,避免因不恰当的改动而引起纠纷造成不良后果。与范本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范本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www.gzcc.gov.cn/)下载查阅。
序号 | 章节、条目 | 范本原文 | 拟删改的内容 |
1 | 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详见《招标公告》 |
2 | 2.1.7 | 增加:本次招标工作由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 |
3 | 2.3.1 | 招标人安排投标人代表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目的是使每个投标人查看现场并获得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一切资料。 | 删除 |
4 | 2.3.2 | 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的人数不宜超过3人,外国投标人代表应自带中文翻译。 | 删除 |
5 | 2.3.3 | 现场考察期间招标人将召开一次会议,接受投标人代表的提问。 | 删除 |
6 | 2.3.4-2.3.5 |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 。 现场考察集合地点: 。 | 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本项目不设集体考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本项目不设集体考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
7 | 2.4.2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任何异议的,应当在收到文件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或者向招标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逾期视为无异议。 |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8 | 2.4.3 | 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5日内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或应尽快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0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将统一整理为按时序编号的补充材料,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中公开登载(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投标人逾期质疑的,视投标人已完全明白并接受招标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天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修改,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对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所发出的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
9 | 2.4.4 | 投标人收到书面补充材料后,应该在首页上签名盖章,并立即传真给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说明收到有关资料。 | 补充材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
10 | 2.6.1 | 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地点为 。 |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 7日9时00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6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 |
11 | 2.6.3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自行离开投标地点,不得逗留及影响他人递交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7日9时 30分,开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6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以下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如不参加,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
12 | 2.6.4 | 增加: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挂网公告之日起计: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 | |
13 | 2.7.1 | 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展示板)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人员,或者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 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
14 | 2.7.2 | 如果实行网上投标,投标文件由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随机编号。 | 删除 |
15 | 2.7.3 | 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展示图纸、模型、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 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
16 | 2.8.1 | 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 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
17 | 2.8.2 |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 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
18 | 2.10.1 |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补偿费用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
19 | 2.10.5 | 增加: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07.9万元,其中:①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6.38万元;②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1.52万元(工程勘察综合单价限价为:陆域勘探单价费用为120元/米、海域勘探单价费用为240元/米、测量单价费用为0.196元/平方米、物探单价费用为1元/平方米,工程量暂按招标人提供数据计算,最终金额以合理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单价不变))。 | |
20 | 2.10.6 | 增加: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采用现金、支票或保函,采用保函时,可按(1)、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级市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并且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2)、湛江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执行完毕内有效,保函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及有效期开具。如保函在前述有效期前失效的,设计人须按合同的约定重新开具。如设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在备案完成并提交业主所需资料后15 个工作日内应设计人的要求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 |
21 | 2.10.7 | 增加: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进行计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最终以中标单位中标价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下浮20%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开户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441160620018800016090 | |
22 | 3.1.2 |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的总页数建议不超过 页。 |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副本内容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
23 | 3.1.3 | 投标文件一式 4份(若涉及到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时,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模型仅各提供一份即可),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 3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 投标文件一式9份(若涉及到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时,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仅各提供一份即可),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 8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
24 | 3.2.1(4) |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录1、2、3)。 |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录1、2、3)。 |
25 | 3.2.1(13)、(15) | 增加:(13)企业信誉证明材料;(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
26 | 3.2.4 | 增加:3.2.4商务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或签字外,商务投标文件其他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 | |
27 | 3.3.1 | 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a) 保密信封。 (b) 设计方案。 (c) 计算机文件。 (d) 展示图纸。 (e) | 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a) 保密信封。 (b) 设计方案。 (c) 计算机文件。 |
28 | 3.3.2 | 技术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展示图纸、设计模型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 技术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图形。 |
29 | 3.3.4 |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含封面及封底建议不超过 页)。(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设计作品主题(不宜超过20个字)、编制年月;(白色封面)(b) 目录。(c) 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d) 设计图纸。(e) 《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f)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本项目含勘察,则需增加如下内容:(a) 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b) 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c) 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d) 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e) 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f) 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3)设计方案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方案”字样。 |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 规格编排装订成册。(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a) 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白色封面)(b) 目录。(c) 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d) 设计图纸。(e) 《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f)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本项目含勘察,则需增加如下内容:(a) 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b) 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c) 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d) 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e) 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f) 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3)设计方案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方案”字样。 |
30 | 3.3.5(1) | 计算机文件包括 内容:(a) 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b) 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c) 一套WORD格式的电子版文本文件。(d) 一套AutoCAD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 | 计算机文件包括(a)、(b)、(c) 内容: (a) 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 (b) 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c)一套AutoCAD或PDF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 |
31 | 3.3.5(2) | 计算机文件应从网上投递到勘察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同时还要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 计算机文件应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
32 | 3.3.6 | (1)设计方案展示图纸制作一套,不宜超过幅,内容为表现图、分析示意图、总平面图等,可以水平或垂直展示,图纸规格不宜大于A0(约1189mm×841mm),图纸比例由投标人根据视觉效果自行决定,展示图纸宜裱在轻质板上。(2)展示图纸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展示图纸”字样。 | 删除 |
33 | 3.4.1 | 投标人□需要/□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 元,投标保证金于 年 月 日前交到 。 | 1.投标人■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5万元。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保险等形式。(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为准。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 户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0-28866000注:①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②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投标人必须提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事宜,且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先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缴纳方法,否则需自行承担保证金无法成功缴纳的风险。(注: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 操作流程(具体按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选择“我是投标人(供应商)”→“账户管理”→“【建设工程】保证金管理(基本户)”→“项目保证金管理”→“转投保证金”。)(2)如采用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承诺书,格式详见附录18)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或保险的有效期等于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须提交保函或保险原件,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 |
34 | 4.1.1(c) | 项目负责人未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收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 | 删除 |
35 | 5.1.1 | 评标委员会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名和业主代表 名组成,共 名。 | 评标委员会由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 9名和业主代表 0 名组成,共9名。 |
36 | 5.2.5 | 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 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
37 | 5.3 | 评标办法 采用 | 评标办法 采用 办法一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
38 | 5.3.2(i) |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 | 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 |
39 | 5.3 | 办法二 采用投票法评标 | 删除 |
40 | 5.4.2 | 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41 | 5.4.3 | 增加: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人在公开前应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内容进行核对,确定电子文件内容是否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电子文件内容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不完整的,中标候选人应补充或修改电子文件后公开。 | |
42 | 5.5(a) |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五人; | 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
43 | 5.6.2 | 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 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合同的,则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
44 | 附录2附录4 | 投标申请表(投标人的业绩)正式投标人名单 | 删除 |
45 | 附录5 | 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 修改:详见附录5。 |
46 | 附录12 | 资格审查表 | 修改:详见附录12。 |
47 | 附录13 |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 修改:详见附录13。 |
48 | 附录14 |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 修改:详见附录14。 |
49 | 附录16 |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 修改:详见附录16。 |
50 | 附录17附录18附录19 | 删除。 | |
51 | 附录20 |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 修改:详见附录20 |
52 | 附录21 | 投标保证金 | 修改:详见附录21 |
53 | 附录22 | 投标人声明 | 增加:详见附录22 |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招标说明┈┈┈┈┈┈┈┈┈┈┈┈┈┈┈┈┈┈┈┈┈┈┈┈┈
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第四章废标条款┈┈┈┈┈┈┈┈┈┈┈┈┈┈┈┈┈┈┈┈┈┈┈┈┈
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附录1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附录3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附录4正式投标人名单┈┈┈┈┈┈┈┈┈┈┈┈┈┈┈┈┈┈┈┈┈┈
附录5勘察设计费报价表┈┈┈┈┈┈┈┈┈┈┈┈┈┈┈┈┈┈┈┈┈┈
附录7投标书┈┈┈┈┈┈┈┈┈┈┈┈┈┈┈┈┈┈┈┈┈┈┈┈┈┈
附录8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附录9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附录10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录11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附录12资格审查表┈┈┈┈┈┈┈┈┈┈┈┈┈┈┈┈┈┈┈┈┈┈┈┈
附录13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附录14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附录15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附录16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附录20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附录21投标保证金┈┈┈┈┈┈┈┈┈┈┈┈┈┈┈┈┈┈┈┈┈┈┈┈
附录22投标人声明┈┈┈┈┈┈┈┈┈┈┈┈┈┈┈┈┈┈┈┈┈┈┈┈
第一章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1.1.2工程位置: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
1.1.3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及初步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本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2)各专业的初步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且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专家评审。
1.1.4专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概算、□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监控工程、□综合管线、□建筑工程、□环保设施工程、□管线迁改、□BIM技术应用。
1.1.5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203-440800-04-01-232450、2203-440800-04-01-401932、2203-440800-04-01-156498、2203-440800-04-01-446260)。
1.1.6资金来源:统筹解决。
1.1.7建设规模:
(一)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669米。港前路以南部分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港前路以北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6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西段)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东建路相交,止于东建路,全长约2390米,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8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东段)现规划为港前一横路和港前东路。现实施港前一横路部分,港前一横路南起港南大道,往北止于港前东路,全长约744米(全段为海域),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经一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1400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3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纬一路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相交,止于东建路,全长约2166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000。
(二)经一路排水明渠、东建路排水明渠、通港排水明渠共三条。其中:经一路排水明渠长约1350米,面宽30米;东建路排水明渠长约130米,面宽15米;通港大道排水明渠长约1650米,面宽10米。
(三)新增110KV电缆沟4850米、10KV电缆沟12790米。
(四)项目总投资:91465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规范要求。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初勘、详勘及管线物探等)、■工程测量(满足设计、规划、国土、防洪评价等报建需求)、■现场服务、■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中国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中国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①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201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②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自2021年1月1日起,招标人应当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国香港企业参加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的投标,允许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国香港专业人士担任勘察、设计和监理项目管理团队中的相应职务。满足前述内容的中国香港企业参与本次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满足评审的相关证明文件。
③中国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4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2.6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录8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须联合体各方均盖章外,其余文件均可由牵头人盖章。
1.2.8信誉要求:
(1)未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2)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名单)(根据招标文件附录22《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1.2.9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1.3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3.1本项目实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登记(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网上登记时间从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投标人须在上述规定的登记时间内完成网上登记手续,逾期不受理。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2月14日00时00分发布。
1.3.2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1.3.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3月7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7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23年3月7日9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1.3.4申请人投标登记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投标人需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1.4费用
1.4.1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07.9万元,其中:①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6.38万元;②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1.52万元(工程勘察综合单价限价为:陆域勘探单价费用为120元/米、海域勘探单价费用为240元/米、测量单价费用为0.196元/平方米、物探单价费用为1元/平方米,工程量暂按招标人提供数据计算,最终金额以合理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单价不变))。
注:(1)初步设计(含概算)费的结算: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出基本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初步设计占比45%,下浮率40%。即初步设计(含概算)费的结算=基本设计费×0.9×1.0×1.0×45%×60%×(1-投标下浮率)。若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按中标价作为最终结算价。
(2)工程勘察费的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并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定)×按财政审核综合单价(工程勘察综合单价为:陆域勘探单价费用为120元/米、海域勘探单价费用为240元/米、测量单价费用为0.196元/平方米、物探单价费用为1元/平方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若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按中标价作为最终结算价。
1.4.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的原则。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1.5工期
1.5.1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4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59-3123261
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42号泰华大厦4楼
1.6.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7招标单位
1.7.1名称: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以西
1.7.3联系人:方乐波
1.7.4电话(手机)号码:0759-3381993
1.7.5传真号码:/
1.7.6电子邮箱:/
1.8代建单位
1.8.1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8.2邮政编码、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42号泰华大厦4楼
1.8.3联系人:许熊飞
1.8.4电话(手机)号码:0759-3123261
1.8.5传真号码:/
1.8.6电子邮箱:/
1.9招标代理机构
1.9.1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9.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1.9.3联系人:林杰桦
1.9.4电话(手机)号码:020-37608020
1.9.5传真号码:020-37604619
1.9.6电子邮箱:gzjlzb@126.com
1.10交易服务机构
1.10.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0.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0.3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00
1.10.4传真号码:020-28866095
1.10.5网址:http://www.gzggzy.cn/
1.11招标管理机构
1.11.1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1.11.2邮政编码、地址:524076、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厦7楼
1.11.3电话(手机)号码:0759-3398603
1.11.4传真号码:/
1.11.5网址:http://www.zetdz.gov.cn/
附件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二章招标说明
2.1免责条款
2.1.1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调整本次招标活动的细节及保留最终解释权。
2.1.2招标人不受将合同授予任何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有权接受任何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2.1.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1.4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失误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专门负责跟踪、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质疑,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2.1.6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承担其参加评标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除提供评标酬金和因请外地专家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外,对其他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1.7本次招标工作由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代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湛江市建设工程招标程序进行,实行招标人负责制。
2.2招标文件效力
2.2.1招标文件在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2.2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2.2.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通过交易中心网站传送的电子文件(电子邮件)是指数字、文字、图形等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与公开登载的文件或者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2.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交易服务机构公开登载的文件,与盖章发出的文件一样具有同等效力。
2.3现场考察
2.3.4现场考察集合时间:本项目不设集体考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2.3.5现场考察集合地点:本项目不设集体考察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2.4质疑和澄清
2.4.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尽力澄清一切疑点,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2.4.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4.3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8日将需要澄清的一切问题上传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答疑。形式:投标人疑问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我是投标人”→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入“我的投标”→进入“招标答疑提问”→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答疑提问”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房建市政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操作专章》。投标人逾期质疑的,视投标人已完全明白并接受招标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15天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及修改,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对招标文件澄清及修改所发出的补充材料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补充材料如与原招标文件不符,以最新的修改为准。
2.4.4补充材料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答疑专区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2.5延期
2.5.1如果招标过程出现招标管理机构要求暂停、重新评标等意外情形,招标投标各项期限相应延长。
2.5.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2.6投标时间和地点
2.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时00分,投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6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
2.6.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2.6.3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7日9时00分至2023年3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6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宣读以下内容: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参加开标会,如不参加,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6.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挂网公告之日起计: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
2.7投标文件编号
2.7.1技术文件(设计方案、电子文件)接收时不得启封,送达评标地点后,由交易服务机构见证人启封并编号,参与开标、评标的其他人员应当回避。评标结果揭晓前,负责编号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投标文件编号的情况。
2.7.3技术文件的正本、副本、计算机文件的编号应当一致。
2.8公开展示
2.8.1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
2.8.2招标人有权在评标结束后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方案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及评价该方案成果,所有展示、推介、广告均不再向投标人支付费用。
2.9知识产权转移
2.9.1授予合同并支付定金后,中标方案的一次性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2.9.2如果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人向提交方案的投标人付给招标文件规定的补偿费后,该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招标人、中标人可以在本工程使用该方案。
2.10其他
2.10.1除特殊情况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被使用部分的方案使用费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10.2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10.3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地址、合同条款。
2.10.4本次招标由交易服务机构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成果和评标过程、评标结果予以见证,若有纠纷,将按现行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或诉讼程序解决。
2.10.5本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07.9万元,其中:①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76.38万元;②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31.52万元(工程勘察综合单价限价为:陆域勘探单价费用为120元/米、海域勘探单价费用为240元/米、测量单价费用为0.196元/平方米、物探单价费用为1元/平方米,工程量暂按招标人提供数据计算,最终金额以合理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单价不变))。
2.10.6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采用现金、支票或保函,采用保函时,可按(1)、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级市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并且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2)、湛江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执行完毕内有效,保函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及有效期开具。如保函在前述有效期前失效的,设计人须按合同的约定重新开具。如设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在备案完成并提交业主所需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应设计人的要求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10.7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金额:参照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进行计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最终以中标单位中标价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下浮20%。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交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
开户名: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
账号:441160620018800016090
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3.1投标文件
3.1.1设计深度要求
3.1.1.1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文件应达到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
3.1.1.2设计独特具有独创性的节点位置,应该提供示意图。
3.1.2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各自独立包装。副本内容可以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3.1.3投标文件一式9份(若涉及到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时,保密信封、计算机文件仅各提供一份即可),其中正本1份,封面标注“正本”字样,副本8份,封面标注“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不符的内容,以正本为准。
3.1.4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文本、图纸规格应当尽量统一。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宜采用国际标准计量单位,尺寸齐全、准确,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报价均为人民币,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1.5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2商务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编制要求
3.2.1商务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1)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商务文件、投标人单位及年月日;加盖投标人公章。
(2)目录。
(3)投标书、廉洁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录7)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如果有)(格式见附录8);勘察设计费报价表(格式见附录)。
(4)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录1、3)。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8)各专业负责人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9)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0)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为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力量。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主要设计人员的资格、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工程勘察人员的资格、业务能力和工程经验,参加本项目人员配置情况等,对资格、获奖及经历等内容必须附上有关的证明材料,并能保证材料的真实性;(格式见附录)。
(12)提供勘察、设计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和设计周期以及保证设计进度的措施,与各相关部门及当地政府协调措施,代办设计报建的措施;提出工程施工期间设计配合措施。
(13)企业信誉证明材料;
(14)满足第一章第1.2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评审要求的资料;
(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2.2商务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密闭封装,外包装材料不应留有可在包封后添加或抽取投标文件的空隙。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商务文件”字样。商务投标文件的封套应加贴有“密封条”字样的封条,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盖章。
3.2.3接收投标文件时,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3.2.4商务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对于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封面及其他内容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为:(主)XXXX公司(成)XXXXX公司】。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或签字外,商务投标文件其他需要盖章或签字的部分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或签字,视作符合要求。
3.3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3.3.1技术文件由下列资料组成:
(a)保密信封。
(b)设计方案。
(c)计算机文件。
3.3.2保密要求
技术投标文件必须隐匿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除保密信封内的分辨投标人身份的文件外,投标人不得在技术文件的设计方案、计算机文件上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
3.3.3保密信封
(1)设计投标保密信封,内附A3规格制作的表现图1张,加盖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署名。表现图内容应与设计方案一致(并注明表现图在设计方案中的页码或图号),用于分辨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身份。
(2)保密信封用不透明信封独立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保密信封”字样。
3.3.4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以A3(297mm×420mm)规格编排装订成册。
(2)设计方案文本文件内容:
(a)封面:写明项目名称、编制年月;(白色封面)
(b)目录。
(c)设计说明书(含本项目的难点、建议和工程创新)。
(d)设计图纸。
(e)《工期计划表》(方案修改、初步设计的总工时和工期)。
(f)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本项目含勘察,则需增加如下内容:
(a)针对项目场地及工程性质采用的勘察方案及建议,本次勘察的重点、难点及建议。
(b)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c)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d)投标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e)需要建设单位配合的事项。
(f)投标人参与施工验槽,解决工程设计和施工中与勘察工作有关问题的服务承诺、响应时间。
(3)设计方案与计算机文件一起用不透明包装物包装密封,外面标注“项目名称”及“设计方案”字样。
3.3.5计算机文件
(1)计算机文件包括(a)、(b)、(c)内容:
(a)一张用于识别投标方案的JPG格式的图型文件。
(b)一套PDF格式或PPT格式制作的电子版文本文件。
(c)一套AutoCAD或PDF格式的设计图形文件。
(2)计算机文件应刻录光盘1套,随纸质文本文件一起提交。
3.4投标保证
3.4.1投标人■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5万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汇票、信用证、保函、保险等形式。
(1)如采用现金、支票或者汇票形式提交的,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
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为准。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润路支行
帐号:44001583404059333333
户名: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28866000
注:
①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关于基本户保证金专用账户账号的通知及操作指引”
②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投标人必须提前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事宜,且在缴纳保证金之前必须先咨询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细缴纳方法,否则需自行承担保证金无法成功缴纳的风险。
(注:投标人需在交易系统中将汇入投标保证金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才能被认定为完成缴交投标保证金义务。
操作流程(具体按交易中心要求):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选择“我是投标人(供应商)”→“账户管理”→“【建设工程】保证金管理(基本户)”→“项目保证金管理”→“转投保证金”。)
(2)如采用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承诺书,格式详见附录21)或保险等形式提交的,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也必须是招标人),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或保险的有效期等于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开标时须提交保函或保险原件,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主办方递交。
3.4.2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
3.4.3招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间,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招标人对退出的投标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在延长期内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仍然适用。
3.4.4如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
③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④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
第四章废标条款
4.1废标
4.1.1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a)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
(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d)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代表未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
4.1.2商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
(a)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b)商务文件封面未盖投标人公章。
(c)《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d)《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
(e)《投标书》包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并且投标人拒绝书面撤回偏差。
(f)《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g)证明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h)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i)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j)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k)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
(l)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未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1.3技术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为废标:
(a)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b)有互相雷同或串通投标的。
(c)有明显抄袭行为。
(d)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e)不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第五章开标评标定标
5.1评标委员会
5.1.1评标委员会由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9名和业主代表0名组成,共9名。
5.1.2评标委员会随机产生1名负责人,主持评审工作,负责人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在评标分数统计结束后,如果有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则评标委员会对得分相同的投标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5.2评标原则
5.2.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5.2.2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主要对投标方案的总体设计、可行性、经济性、优越性、功能和造型、运行和维护费用、对环境的影响等进行比选、评价和裁定,确定方案的优劣和分值。
5.2.3开标、评标过程发现的问题和产生的纠纷,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裁决前,评标委员会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规定。除非符合废标条件,否则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缺陷和失误,由评标委员会在评估时综合考虑,不作废标处理。
5.2.4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对投标文件发表专业、客观、公正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应作进一步核实和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讲解时提出,表决结果公布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
5.2.5如果少数投标人超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模型、演示动画、特殊规格展示图纸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超越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进行评审,只评审该投标文件符合要求的内容。
5.3评标办法采用办法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办法一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5.3.1开标评标程序
(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
(2)对商务文件公开开标(技术文件不予开封)。
(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编写资格审查报告。
(4)对商务文件进行有效性审查,并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5)对技术文件编号,之后先进行有效性审查,然后对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技术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6)揭晓技术文件评审结果。
(7)汇总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5.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不透露投标人身份的前提下将技术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不需要投标人派代表介绍投标方案。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每个项目的权重分值详见“综合评分表”(格式见附录14、16)。评委必须严格按照“综合评分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打分。
(a)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2《资格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b)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3《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技术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c)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4《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d)评标委员会专家首先按附录15《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只有通过商务有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是否废标。
(e)评标委员会专家按附录16《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对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f)评标委员会专家评出各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取算术平均分,得出每个投标人商务和技术文件的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g)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开启保密信封,找出各编号技术文件所对应的投标人。
(h)计算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商务文件得分×30%(招标人确定)+技术文件得分×70%
(i)评标委员会编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中标候选方案(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总得分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名。
(j)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前将揭晓评标结果的会议时间和地点通知所有投标人,并邀请投标人出席。公开展示所有投标文件及其评审名次,并根据请求告知已投标但未出席会议的投标人。
(k)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告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即时归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5.4定标
5.4.1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方案。但是,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方案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的,依法重新招标。
5.4.2招标人采用下面方法确定中标人:
□(a)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b)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也发生上述问题,则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4.3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电子版(报价清单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招标人在公开前应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电子文件内容进行核对,确定电子文件内容是否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电子文件内容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不完整的,中标候选人应补充或修改电子文件后公开。
5.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a)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b)所有投标被否决,或者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5.6授予合同
5.6.1招标人一般将合同授予中标人,合同在投标有效期或投标人接受的延长期内授出。
5.6.2联合体中标的,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指定牵头人或代表,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如招标人要求中标人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合同的,则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5.6.3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如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条件(报价、工期、估算工程造价)比其他投标异常低,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5.6.4招标人提供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该中标无效,招标人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a)不能兑现投标承诺。
(b)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c)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代理机构、其他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交易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利诱、欺诈或者施加影响。
(d)擅自将任务转包其他单位。
(e)中标人实质上不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5.6.5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投标文件中拟派的设计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否则每人次扣合同金额1%。
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工程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
设计证书等级:
勘察证书等级:
建设单位: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协议书由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以下简称“设计人”)于年月日在湛江市共同签署。
发包人投资建设的“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依法确定“”(以下称设计人)为勘察设计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发包人将该项目勘察、设计所有任务委托给设计人承担。结合项目具体情况,三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根据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或“发包人”)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代建单位”)签订的《[未开展工作的非经营性]项目业主委托协议》,由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委托项目代建单位在本项目建设期间承担项目法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全权代表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服务,承担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统筹解决。
工程概况:
(一)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669米。港前路以南部分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港前路以北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6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西段)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东建路相交,止于东建路,全长约2390米,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8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东段)现规划为港前一横路和港前东路。现实施港前一横路部分,港前一横路南起港南大道,往北止于港前东路,全长约744米(全段为海域),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经一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1400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3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纬一路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相交,止于东建路,全长约2166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000。
(二)经一路排水明渠、东建路排水明渠、通港排水明渠共三条。其中:经一路排水明渠长约1350米,面宽30米;东建路排水明渠长约130米,面宽15米;通港大道排水明渠长约1650米,面宽10米。
(三)新增110KV电缆沟4850米、10KV电缆沟12790米。
(四)项目总投资:91465万元。
二、设计人承担的勘察设计任务包括:
完成本项目任务书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内容最终以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为准):
(1)工程勘察工作:
进行本项目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管线物探等)及测量。
(2)设计方案: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3)其他工作:
技术配合工作:代建单位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配合保修期服务等;
报建配合工作:项目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设计方案审查等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设计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设计人应根据代建单位的设计评审、代建单位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各阶段各专业的勘察、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设计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配备勘察、设计相应资格人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由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各专业注册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种类及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三、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代建单位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7)报价清单(如有);
(8)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
(9)联合体协议(如有);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合同总价:
本合同勘察设计总费用暂定为人民币(¥元)。(中标价)其中勘察费(含管线探测及测量)暂定为¥元,设计费暂定为¥元,中标下浮率为%。
五、勘察设计项目总负责人:
六、勘察设计(含相关服务)周期:
总工期:55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勘察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2)设计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工期实施节点控制,具体要求如下:
①设计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整个工程设计方案修改及深化并报代建单位和规划部门审批;
②设计人应在方案审查批准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报相关部门审批;
七、合同三方的责任和义务及违约条款遵照勘察设计合同条款的规定。
八、本协议书在设计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副本十二份,项目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各执正本两份、副本三份,设计人执正本两份,副本六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建设单位: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应有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项目代建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应有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设计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表应有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年月日
设计人(勘察):(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表应有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年月日
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和解释
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
1.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执行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设计人:指其投标文件已为发包人所接受,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担本合同工程勘察设计的咨询机构,以及取得该当事机构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该当事机构的任何受让人(除非发包人同意)。
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设计人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
1.4分包人:是指经发包人同意,具有相应资质,从设计人处分包承担勘察设计合同中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咨询机构。
1.5咨询单位:指受发包人委托对本工程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或提供咨询意见的咨询机构。
1.6项目经理:指由设计人书面委任的负责本工程勘察设计的组织管理者。
1.7专业负责人:指由设计人批准的、并经过发包人认可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勘察、测量负责人。
1.8勘察设计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勘察设计技术要求、勘察设计工作量及报价清单,以及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1.9勘察设计技术要求:是勘察设计工作的依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以及发包人有关勘察设计的其他书面要求。
1.10勘察设计:指设计人按合同的规定而进行的有关工程测量、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勘察、专项勘察、材料试验、科学研究试验、工程及设施设计、水土保持设计以及经济调查,概(预)算编制等全部或单项工作。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设计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1勘察报告:指设计人按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勘察成果,包括初勘报告、详勘报告。本合同包括的具体勘察报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2设计文件:指设计人按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规定提交的设计产品,包括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本合同包括的具体设计文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1.13签约合同价: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的合同总金额。
1.14合同结算价格: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调整。
1.15暂列金额:指暂时未定的,包括在合同中,并在报价清单中以此名称标明的金额,用于进行本工程可能发生的额外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不可预见费用。按照合同条款第7.5款的规定使用。
1.16勘察设计质量事故:指由于勘察、设计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设计使用年限内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本质缺陷,而需要对工程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补强、返工修复的事故。
质量事故的界定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1.17不可抗力:指发包人与设计人不能预见或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或社会政治因素等。
1.18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
2.发包人的责任与义务
2.1发包人应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技术要求,确定合理的设计工作量及合理的设计周期,并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勘察设计费。
2.2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要的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的前一阶段的全部勘察设计文件、资料及附件、有关的协议、文件等,并对提供的原始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2.3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勘察作业时,发包人应对设计人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4发包人应组织专家或委托咨询单位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和为了满足勘察设计需要而进行的各种研究试验成果进行审查,并负责设计文件的报审工作,向设计人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后的批复意见。对设计人在贯彻落实审查意见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应及时予以认真解答,但并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文件、勘察方案、建筑方案、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勘察成果、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2.6发包人不应对设计人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发包人不应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周期。
2.7由于执行发包人的书面指令而造成的勘察设计质量事故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但不免除设计人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2.8发包人应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3.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3.1设计人的一般责任与义务
3.1.1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发包人勘察设计技术要求的规定,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1.2设计人应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做好勘察设计的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设计文件的设计、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并对本合同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
3.1.3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与本项目相干扰的铁路、航道、水利、管线、电力电信及其他相关建筑设施或特殊保护区域的主管部门进行协商,获得项目相干扰部门对推荐路线的认同意见、协议、批准文件或纪要等,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
3.1.4设计人在进行勘察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措施,如设计人未能采取有效的措施,而发生的与勘察设计活动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设计人负责。对于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由此而引起的其他一切损害和损失,发包人均不承担责任。
3.1.5设计人为实施本项工程,应参加发包人风险以外的其它有关的雇主责任保险,以使本项工程顺利进行。设计人应将全部保险费(如工程勘察的人身安全险和设备险等)计入合同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3.1.6设计人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因其采用的技术方案等方面发生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而引起索赔或诉讼,则设计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和损失。设计人采用未中标设计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应当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用。
3.1.7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保密资料,设计人除在履行本合同下义务时可向受雇于设计人的相关研究人员透露外,不能在任何情况下(包括本合同有效期内及之后)向第三者透露。
3.1.8发包人及咨询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勘察成果(包括研究试验成果)、设计文件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的责任。
3.1.9设计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指示,积级配合咨询单位工作。
3.2勘察的一般规定
3.2.1设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可靠,满足本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设计人应当对有可能引发工程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设计人及勘察人员对勘察结论负责。
3.2.2工程勘察布点应参考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勘探点的数量、深度和位置可根据地质情况和现场条件依据规范进行调整,但应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
3.2.3勘探过程中应认真记录每日工作内容,保存原始记录资料与数据,以供发包人检查和分析。
3.2.4在钻探进行中,如发包人根据规范需要更改取样间距与现场试验的要求,或更改钻孔深度,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并安排实施。
3.2.5设计人在钻探过程中应对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进行相应保护,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妥善保护。
3.2.6设计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原有道路、桥梁、构造物及其它公共设施或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如造成损坏或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由设计人自行承担。
3.3设计的一般规定
3.3.1设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人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设计人及设计人员对其设计负责。
3.3.2设计人必须贯彻“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加强总体设计,重视与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农田水利、森林植被、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特殊设施保护区、其他运输方式和其他建设工程的总体协调和配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合理选用技术指标,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的理念,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项目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效益。
3.3.3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规程、定额和合同的要求;
(2)设计文件的编制须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贯彻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和促进技术进步的方针,实行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资源和能源,符合国家自然风景区、城市、集镇、村庄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符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消防、抗震、人防规定;
(3)设计依据的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可靠,建筑方案论证充分,计算可靠,并符合系统运行安全的要求;
(4)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并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耐久、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并应特别注意沿线景观及沿线设施的协调性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要求;
(6)设计文件中关于工程建设材料、配件和设备的选用,应当注明其性能及技术标准,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但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和产品品牌。
3.3.4设计人必须根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设计人的初步设计文件必须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凡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设计人应逐条给予认真贯彻落实,提交书面的反馈意见并免费修改初步设计文件。
3.3.5设计人应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咨询单位及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然后按审查意见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应按各施工标段进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的依据。
3.3.6当发包人或咨询单位认为需调用设计人的设计计算书时,设计人必须及时提供。
3.3.7设计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数量(符合规范要求)提供所有为完成勘察设计所必需的研究试验阶段性或成果性报告,接受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对相关问题作出澄清和解答。
3.3.8设计人应根据设计需要开展专题研究工作,提交相应专题研究报告,并通过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3.4后续服务
3.4.1设计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进行各项招标工作,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标段施工招标资审所需的工程数量和工程说明;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提供各标段的施工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按发包人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
3.4.2设计人应在施工现场设立代表处或派驻经验丰富的设计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现场服务,并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问题:
(1)开工前在发包人指定的时间内,做好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工作和现场控制点的交接工作(交桩);
(2)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有能力及时处理与解决施工中与设计有关的问题;
(3)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积极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及方案进行优化设计;
(4)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5)参加本工程的中间交接、交工、竣工验收,提交设计工作报告,并配合质量监督部门校核工程是否按施工图设计施工。
发包人对设计代表的数量和资历条件有特定要求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派驻设计代表,否则按违约处理。
若发包人在工作中发现设计代表不称职或有违法行为时,有权提出更换,设计人应在发包人提出更换通知的7天内完成更换工作并使发包人满意。
3.4.3本项目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应及时完成勘察设计,提交设计变更文件,并对设计变更文件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不可预见因素或发包人增加的设计项目或发包人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由发包人与设计人另行协商支付费用;除此之外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就视为已含入合同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所有设计变更必须提供变更预算并由设计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确认。
3.5履约保函
3.5.1在签订合同前,设计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如履约担保采用履约保函,则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并由满足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执行本条规定所需的费用由设计人承担。在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之前,设计人应保证履约保函一直有效。
3.5.2联合体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交或出具。
3.5.3发包人对履约担保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均应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提出。
3.6转包和分包
3.6.1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勘察设计任务转包。
3.6.2设计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设计人可将工程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分包。
3.6.3分包人的资质和能力均应与其承担的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分包人不得再将该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或转包。
3.6.4即使发包人同意分包,也不应解除设计人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设计人应对其分包人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3.6.5任何分包合同须在签订之日7天内报发包人备案。
3.6.6发包人对设计人与各分包人之间的法律和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7人员保证与变更
3.7.1设计人应安排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投入工作,并在设计过程中和施工服务期内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在项目勘察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批准,项目经理、专业负责人及设计代表不得更换。
3.7.2如果设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渎职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发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提出更换要求,设计人应立即派出不低于原设计人员相应资历的人员替换;若非因上述原因,设计人有权拒绝。设计人在事先取得发包人的同意后可以更换其所派驻现场的人员,但应符合合同规定的资历要求。
3.7.3设计人的工作进度没有达到设计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进度计划时,发包人有权提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之中。
3.8联合体
3.8.1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8.2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3.8.3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发包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发包人就本合同工程向联合体主办方发布的任何指令、指示、通知等均对联合体其他成员具有同等效力。
3.8.4联合体主办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代表联合体向发包人提交全部合格的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
3.8.5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与业务分工均不得变动。
3.9其他义务
设计人应履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4.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4.1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设计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分批、分阶段提供所需勘察设计成果资料。本工程勘察设计周期安排及设计人需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4.2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的提交
设计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针对勘察设计各个阶段工作内容向发包人提交具有可实施性、分项目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本计划而建议采用的措施和说明(含电子文件一份),经批准后作为勘察设计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发包人对勘察设计进行项目管理的依据之一。
4.3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
设计人在开展专题研究之前,应针对专题研究的具体内容提交详细的工作大纲(含电子文件一份),报发包人审核后实施,并作为勘察设计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对设计人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的审查,并不免除设计人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含专题研究)应承担的责任。
4.4设计进度报告
设计人应在每月月底向发包人提供进度报告,说明该月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月计划安排,并根据发包人要求,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月度工作例会。
5.违约与赔偿
5.1发包人的违约
5.1.1由于发包人变更勘察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发包人与设计人另行协商延长工期,不另行支付费用。
5.1.2发包人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费用的,按同期存款利率计付逾期的违约金。
5.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但并非设计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应按设计人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
5.2设计人的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均属设计人违约:
(1)设计人将勘察设计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
(2)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设计,或未根据勘察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
(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发包人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
(4)在收到发包人或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的修改;
(5)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勘察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
(6)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第3.4.1项规定提供配合招标的后续服务;
(7)设计人若未及时选派合格的设计代表进驻施工现场,或未能在发包人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
(8)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一般质量事故;
(9)因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10)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
(11)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
(12)设计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发生变化(包括项目经理、专业负责人、和其它主要设计人员的变化,但因不可抗力引起的人员变动除外)。
(1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
设计人发生本款约定的违约情况时,无论发包人是否解除合同,发包人均有权向设计人课以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违约金,并由发包人将其违约行为上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
5.3责任的期限
设计人与发包人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期限为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范围。但设计人对本合同工程设计质量的责任则是设计使用年限内的终身责任。
6.合同的生效、推迟与终止
6.1合同的生效
合同文件自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盖单位章后生效。设计人工作的开始和完成时间按照合同文件的规定执行。
6.2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该被认为是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处,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设计人提交的经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勘察设计详细工作大纲及进度计划、专题研究详细工作大纲等);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7)报价清单(如有);
(8)投标文件中承诺投入的项目主要人员;
(9)联合体协议(如有);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6.3延误
6.3.1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服务增加和时间延续则:
(1)设计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采取合理措施使损失减少至最低;
(2)设计人应保持详细原始记录。
6.3.2由于发包人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设计人无法履行合同的,设计人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于28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发包人根据合同单价和设计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予以赔偿。
6.4推迟与终止
6.4.1发包人可以在至少28天以前以书面通知设计人暂停全部或部分设计工作或终止本合同,一旦收到此类通知,设计人应立即安排停止计划并将费用减到最小。
6.4.2发包人认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时,应以书面通知设计人,并说明理由。若发包人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发包人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合同,但此进一步的通知必须在第一个通知发出28天后发出。
6.5合同终止不影响权利和责任
不论何种原因,本合同的终止,不应损害和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索赔要求和应负的责任。
7.费用与支付
7.1勘察设计费用
7.1.1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设计人支付勘察设计费用,以及设计人额外服务的费用。若设计人为联合体,则发包人应根据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分批向联合体主办方支付勘察设计费用,由联合体主办方根据联合体各成员及分包人(如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完成质量,向联合体各成员及分包人支付合同款,由此发生的税费等费用统一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联合体主办方提出书面申请时,发包人也可直接向联合体各成员支付合同款。
7.1.2本合同的勘察设计工作计价模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7.1.3发包人向设计人实际支付的勘察设计费,将不高于初步设计审批概算中相应勘察设计费的审批额,勘察设计费超出审批额部分发包人将予以扣除,合同总价则相应变更,不足部分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
7.2支付时间
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支付勘察设计费用。设计人应在每一阶段工作完成后的15日内提出付款申请函,发包人审查没有异议后,应在收到申请后30日内支付。
7.3有异议的支付
如果发包人对设计人提交的付款申请有异议时,发包人应在10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设计人澄清,设计人应在15日内作出回复。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书面澄清(以发包人签收的日期为准)之日起30天内支付。如果设计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书面澄清的通知后
15天内(以设计人确认收到通知的日期为准)未做任何书面答复,则发包人不予支付,直到设计人作出书面澄清为止。
7.4审查
设计人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勘察设计工作时间和支付费用的记录,并在发包人有要求时允许发包人指派的人员进行审查。
7.5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新颁法律、法规、标准的发布或市场因素变化导致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变化,则应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7.6税费
设计人应自行承担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并包括在报价清单各项目报价之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8.其它
8.1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必须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和法规,对合同的解释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和法规为准。
8.2版权
发包人就本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工作而向设计人提供的成果为发包人所拥有。设计人因受发包人委托进行的本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研究而产生的成果均为双方所共同享有,其中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但若发包人因推行本项目的需要向第三者透露研究成果,则无须经过设计人的同意。
8.3利益的冲突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设计人及其雇员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利益和报酬;设计人不得参与与发包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8.4争议的解决
8.4.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或因违反、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损害的任何赔偿,应事先协商,设计人和发包人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按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2采用仲裁方式最终解决争议的项目,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发包人和设计人双方具有约束力。全部仲裁费用应由败拆方承担,或按仲裁委员会裁决的比例分担。
专用合同条款
说明:
1.专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
2.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通用合同条款一致。
3.根据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或“发包人”)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代建单位”)签订的《[未开展工作的非经营性]项目业主委托协议》,由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委托项目代建单位在本项目建设期间承担项目法人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全权代表项目建设单位(发包人)对本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服务,承担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1.定义和解释
1.1本次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项目名称为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1.2发包人(建设单位):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3设计人:。
1.6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1.10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内容最终以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文件为准)
(1)工程勘察工作:
进行本项目地质勘察(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管线物探等)及测量。
(2)设计方案:
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以及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使用要求的一切相关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
(3)其他工作:
技术配合工作:代建单位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配合保修期服务等;
报建配合工作:项目范围内综合管线规划设计报批、设计方案审查等报建配合、协调工作等。
设计文件修改、完善工作:设计人应根据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无条件地修改、完善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文件,确保其满足相关的审批要求;设计人应根据代建单位的设计评审、代建单位组织的专业人士的意见对设计成果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各阶段各专业的勘察、设计和服务深度需满足《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定以及有关职能审批部门的要求。设计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配备勘察、设计相应资格人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形成的勘察、设计文件由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按照规定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各专业注册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勘察、设计文件种类及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1.11本合同包括的勘察报告包括:初勘报告、详勘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超前钻(如有),物探和工程测量等;
(2)勘察工作流程和相应的工期进度计划;
(3)投入本项目的人数、工种、设备;
(4)勘察报告综合评价深度,勘察成果文件内容目录;
(5)设计人掌握的勘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
1.12本合同包括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资料、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及其电子版本。
(2)测量、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审查、相关资料及图纸,方案优化等;
(3)设计人应按规范对提交的文件、图纸进行统一编码,并遵守代建单位制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资料的发放、回收和验收制度。(以上文件的交付时间与相应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同时交付)
1.13暂定合同价:人民币(¥元)。其中勘察费(含管线探测及测量)暂定为¥元,设计费暂定为¥元,中标下浮率为%。
设计人的责任与义务
增加如下内容:
(一)设计人的责任
(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代建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规范要求年。
(3)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须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设计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二)设计人的义务
(1)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同时列出本项目设计涉及到的详细的设计规范、规定及标准。
(2)设计必须体现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意图,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工作大纲,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3)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因特殊专业另行委托他人设计,设计人须无条件配合,设计费相应扣除。
(4)设计人应对代建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对本项目的特点和不确定因素进行认真考虑,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评价,对影响设计稳定的重大问题要进行多方案比较选择。
(5)设计应尽可能减少施工难度,为施工创造方便合理的施工条件;应尽量减少施工对城市交通、市民生活以及水利、通航的干扰,并尽可能减少对施工期的影响。
(6)对涉及建筑安全或对投资影响重大的有关数据,在代建单位提出要求时,设计人必须提供设计输入条件、基础数据、计算原理和方法以及计算成果,方便代建单位在必要时用其他计算程序进行验算。设计人有解释的义务,不得以专利和知识产权为借口拒绝配合。
(7)未经代建单位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作重大修改、增减或删除。
(8)在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应充分尊重和理解代建单位、代表代建单位的咨询公司对设计提出的书面意见与要求,如无充分的否定理由应尽快予以处理和实施。对合同没有约定的部分和没有描述的部分,双方应另行协商。
(9)在设计各阶段,设计人应根据代建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负责完成由于设计失误未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而出现的反复修改的工作。
(10)设计人应积极主动进行与项目有关的内、外协调工作,积极配合与规划、市政、交通、人防、环保、卫生等一切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并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设计文件报建和审批工作,保证设计文件通过各主管部门的审查。
(11)设计人必须及时提供工程的各主要建筑材料和设备的生产厂商及价格等资料,供代建单位选择时参考。
(12)设计人必须配合代建单位进行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工作,负责编写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含技术和质量标准、项目材料清单等),并配合代建单位进行合同技术条款的谈判工作。
(13)设计人对所提供工程概算中的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14)设计人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本项目的设计进度、设计质量、施工服务等工作的完整性、连贯性和可靠性负责。
(15)设计人不得留置设计文件。
(16)设计人履行投标承诺的义务。
(17)工程设计工作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18)其他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应由设计人履行的义务。
3.3.4设计人必须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复后,则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
3.4后续服务
3.4.3工程设计工作必须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3.5履约保函
3.5.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的金额:采用现金、支票或保函,采用保函时,可按(1)、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地级市支行或以上级别的银行,并且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2)、湛江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具的保函。保函的有效期为:合同执行完毕内有效,保函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及有效期开具。如保函在前述有效期前失效的,设计人须按合同的约定重新开具。如设计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在备案完成并提交业主所需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应设计人的要求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3.9设计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增加内容:
(一)限额设计
(1)本工程项目投资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代建单位据此制定投资分解目标,实行限额设计。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设计人应按投资限额进行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2)设计人应遵循功能适用、标准合理、经济合理的原则开展设计,在投资限额目标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设计内容进一步分解投资,明确投资控制主要指标,在编制设计概算时逐步细化落实。
(3)设计人在限额设计范围内应充分运用性价比分析、多方案(不少于2个)技术经济比较等技术手段,对方案进行优化。在所有方案比较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或概算比较,确保方案的可比性,并提供相应的工程数量表、主要材料表、主要设备清单等,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工程投资。
(4)设计人有关设计的任何修改、变动或由于修改设计所引起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的变更,如引起投资限额的突破均须经过代建单位审批同意。
(二)设计优化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
(1)方案必须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通过对方案、工艺、设备等进行全面的评价,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技术经济优化、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的方案。
(2)在保证方案的可实施和可操作性前提下,设计中凡能进行定量分析的设计内容,应通过计算,用数据说明其技术经济的合理性。同时向代建单位提供各阶段技术经济分析资料,以力求各阶段设计成果能充分体现设计优化的原则。
(3)设计人必须对方案进行多方案比较和优化,比较方案应具有可比性。方案比较必须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完成单位或单项工程的估算编制,确保设计深度能够满足编制工程概算的需要。对于超投资限额的,应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自行修改,如确实需要增加的,必须报代建单位审查,取得代建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修正。
(4)设计人进行经济指标分析时,应提出所采用经济分析的单项指标、综合指标及相应的依据、理由,对主要设备、材料的选用,应经过充分的询价、分析,积累技术经济资料;推荐选用的设备、材料,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技术指标等,并提出质量、功能方面的要求,确保投资概算的合理与稳定。对特殊情况需追加投资的,应遵循合理、经济、科学、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无确切、合理理由,并未经代建单位审批,不得随意突破限额。
(三)概算
(1)设计人必须在方案设计审查、扩大初步设计审查时提交相应深度的投资估算、概算,对投资限额目标作进一步的细化,并按设计深度提供相应的主要工程材料数量表、设备清单、数量及询价资料,概算计算书、编制说明书。
(2)设计概算的起算指标分析应提供依据,起算数据应经有关部门或人员确认,确认后不得随意修改。没有定额的指标必须进行指标分析,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合理确定。
(3)设计人应对概算的准确性负责,认真分析可能影响造价的各种因素(如自然条件、生产工艺和施工条件等),准确选用现行的定额、费用和价格等各项编制依据,使概算能够完整地反映设计内容,合理地反映施工条件,准确地确定工程造价。
(4)设计概算应结合工程招投标的需要编制,单位、单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原则必须统一,编码必须一致,便于投资分析和验工计价时的检索。编制单元及章节划分应符合投资控制的需要,方便代建单位根据工程招投标的标段灵活组合。
(5)设计人在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概算必须满足代建单位用作于“投标限价”的要求,代建单位将根据设计人提供的工程概算,委托相关咨询单位或有注册造价资格的造价师进行审查,并据此作为工程招标的“投标限价”。
(6)代建单位有权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审查设计人造价文件的客观性、准确性。如果工程概算超出限定的工程造价,设计人必须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并承诺该修改不改变有关设计和规划的原则、内容与要求,不改变原方案设计的构思,不降低使用功能与设计质量标准。建设单位对此修改不支付任何附加设计费用。
(四)设计质量的组织保证与人员管理制度
(1)设计人应根据设计任务建立项目组,从组织上保证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开展的需要,保证不同设计时段、阶段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外部条件接口衔接的连贯性。
(2)在设计高峰或代建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设计人必须集中设计人员确保设计进度,凡因设计人员不到位而影响设计工作的,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减设计费,直至解除合同。
(3)本合同有效期内,设计人在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设计人保证为本项目指定的设计负责人,为资格。
(4)设计人保证为本项目指定的各专业设计负责人为职称资格。
(5)设计人保证为本项目指定的驻场设计代表总负责人为职称。
(6)设计人保证随项目的推进和实际需要,须具备各分项设计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1“驻派本项目各分项设计负责人员汇总表”。
(7)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的经验、能力和健康状况应能够胜任所承担任务的设计、组织、计划、协调工作。
(8)设计人须报送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其他参与设计工作的人员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职务、相关经历和主要技术成果以及在本项目中负责的设计任务等资料(设计合同签订时作为必须附件)。
(9)设计人必须保证参与本项目设计人员的稳定性。设计人如需更换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代建单位并征得代建单位同意后方可撤换。同时代建单位认为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各项目专业设计负责人不称职时,设计人应当在收到代建单位的书面通知后5天内更换,更换人员的资历不得低于本合同相应条款对各类设计人员资历规定的要求,且更换人员须先经过代建单位确认。设计人对代建单位要求更换人员有权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代建单位仍然要求更换,则设计人应无条件进行更换,否则视为该人员从代建单位发出更换通知的时间开始缺岗。
(10)设计人必须加强设计人员职业操守的教育,本项目设计人员需共同遵守设计人员职业道德守则,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①严防重产值、轻质量倾向,确保公众人身及财产安全;
②禁止向代建单位及施工单位推销材料、设备,或以倾向性、排他性设计变相推销;
③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设计中选用价高质次的材料、设备;
④禁止与材料、设备供应商串通,在材料、设备的监造或调试过程中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进行包庇或以次充好,提高产品验收级别;
⑤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不合格材料、设备、产品、工程进行包庇及验收;
⑥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对材料用量、工程量进行虚假签认;
⑦禁止与施工单位串通,不合理提高施工难度及增加材料用量,以增大施工费用,获取不正当收益。
(11)凡违背(10)条各项规定者,一经查实,代建单位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追究设计人及有关责任人相关责任,要求赔偿实际损失,并将上述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公诸于众,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设计质量控制
(1)设计人所完成的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代建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但代建单位的审核确认并不免除设计人自身的设计责任,设计人对于设计中的失误仍应承担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建设单位由此遭受的实际损失费用的30%,但不超过设计费总额。
(2)设计人必须保证设计成果不构成本项目申报各级工程奖项的障碍。
(3)代建单位要求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考虑工程实施时的实际可操作性。设计人必须保证设计成果不会在供电、给排水、设施安装、交通等有关实际施工方面相互矛盾;不会在申报用电、用水等基础设施方面违反规划和违反安全规范、规定的要求。设计人应对方案的实施工序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特别是关键工序,应明确提出工艺要求、质量控制要求。超越目前国内施工单位平均技术水平的建筑方案、施工方法,设计人应提出合理理由和可行的实施方案,报代建单位同意后方可采用,否则,代建单位有权要求设计人修改设计。
(4)设备国产化应当做到选型设计而不是科研开发设计,原则上要求所采用的设备和系统技术是成熟的,对于新技术、新成果的运用设计人必须有把握,并有相应的工程实践和实际应用经验供参考。
(5)设计人应加强设计标准化工作,组织采用统一的模数、参数和标准构配件,推广标准设计的运用,针对本工程的特点提出标准化设计建议,如标准平面、标准断面、标准设备选用等,将设计人积累的经验加以总结,提高设计水平和工作效率。
(6)如果设计人交付的文件或图纸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和要求,代建单位有权拒收,设计人应在收到代建单位通知后5天内免费将所有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交付给代建单位,且文件交付时间仍应符合约定的时间,否则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设计人应重视处理好投资、设计费和设计质量之间的关系,充分重视发挥设计人员在保证项目质量、投资控制方面的积极性,使设计费与设计工作量匹配,尽量避免各系统、专业在设计取费上的不均衡。
(8)设计费与工程投资脱钩,在设计合理的范围内,确保设计人员愿意通过精心设计展示自己的才能。
(七)材料和设备的选用
(1)设计所选用的材料及设备(包括各专业选用的材料、设备),在进行性能价格比的分析后,原则上优先选用国内的产品。但对一些关系到路面的形象、功能档次的材料、设备,国内没有的或国内材料、设备性能(功能)不能达到设计要求或价格高时,应选用进口材料、设备。设计中选用的材料、设备均须按中国、广东省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提供明确的技术资料(包括性能指标、规格、型号等方面的资料)。
(2)对于由代建单位推荐的候选材料和设备,设计人须帮助代建单位鉴别其优劣并提供相关咨询意见,建设单位不需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3)材料、设备等,设计人须向代建单位推荐三家或以上可供货的厂商名称、产品质量标准、价格资料等,并提出评估意见(必要时还须提供所推荐的供应厂商以往业绩)。推荐材料不能含有倾向性和排它性,设计人不得推荐或选用具有唯一知识产权特征的独家产品,如确有必要,设计人应提前取得代建单位的认可。
(八)进度计划
(1)设计人编制的设计进度计划应确定项目总进度目标与详细的分进度目标。设计人根据合同约定及工期总体策划的要求编制各阶段设计进度计划和各专业的出图计划,各阶段中间检查内容、时间、次数和提交哪些设计文件、图纸,经代建单位审查、平衡后执行。设计人应根据设计实际进展变化,及时编制设计调整计划,以使设计进度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同时便于代建单位及时调整相应计划。
(2)设计进度计划应体现事前、事中和事后进度控制,应有工作流程、进度控制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等内容,必须考虑工程招标、设备采购、物料准备等因素,提供满足上述工作所需要的有关设计文件。
(九)进度控制的要求和办法
(1)代建单位按进度计划检查设计完成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计进展、设计质量、限额设计落实情况、设计成果提交情况等,发现问题,有权督促设计人采取组织、经济及技术措施予以纠正。
(2)设计人严格按照进度计划开展和组织设计工作,接受代建单位根据合同和进度计划进行的各种设计跟踪、工作检查和协调要求。
(3)设计人根据设计开展情况编制月工作汇报和下月进度计划,提供有关设计信息,协助代建单位掌握设计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设计人每周按要求向代建单位报告进展情况。代建单位有权要求修改、调整进度计划并要求设计人执行。
(4)对于设计人书面反映的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原则问题,代建单位应在10日内予以确认或反馈意见,需要代建单位协调的,由代建单位组织协调。
(十)关键点控制
(1)代建单位对关键点的设计工作重点检查,根据设计进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要求,发现偏离,及时要求设计人调整人员、调整计划和调整工作部署。
(2)代建单位对关键点的关注而提出的要求、措施或决策,不因此承担设计人应负的责任,如由此而影响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设计人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属代建单位人决策不合理的,设计人有责任告之代建单位,发生合同外费用的,需事前提交代建单位确认。
(3)设计人应当根据设计行为制定设计工作整体的进度网络图,确定其中的关键点,加强过程控制确保关键点设计按进度计划完成,使整个设计工作处于受控的状态。
(4)设计人应根据代建单位要求的进度制定工作计划、组织保证措施,确保投入的人力、物力能满足设计工作的需要,确保关键点的设计工作按计划完成。
(5)无论何种原因影响关键点设计进度的,设计人都必须对代建单位关于消除影响、保证进度的措施、指令,采取一切相应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予以执行,并接受代建单位的检查。
(十一)设计为用户服务,为工程服务
(1)除代建单位已批准的设计文件组成清单内容外,代建单位有权要求设计人补充完成工程实际所需要的相关增加设计图纸。
(2)设计要考虑工程实施的需要,在计划、工期上要根据工程总体策划考虑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施工组织所需要的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
4.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
4.1勘察设计周期及提交成果本款约定为:
勘察设计周期
(一)合同工期
总工期:55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勘察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2)设计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后55天内完成,本项目设计工期实施节点控制,具体要求如下:
①设计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整个工程设计方案修改及深化并报代建单位和规划部门审批;
②设计人应在方案审查批准后4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并提供相应成果资料,报相关部门审批;
(二)工期的其他约定:
若代建单位改变工期,设计人应按代建单位发出的书面要求执行。
在设计过程中因非设计人原因造成项目重大调整、修改以及其他不可抗力造成工期拖延,经代建单位同意可以视实际情况延长工期,并以代建单位重新发出的书面工期要求为准。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两年止为服务期限。工程投入使用后,若发现工程设计未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设计人必须继续提供服务,直至满足要求为止。上述的延期服务,建设单位不额外支付费用。
违约与赔偿
5.2设计人的违约
以下(1)~(8)点的违约处罚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当处罚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30%,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由设计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
(1)设计人转包和私自分包勘察设计任务,一经发现,设计人除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2次外,代建单位还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建设单位将扣除转包、分包部分的全额勘察设计费用,设计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技术及其他一切损失,赔偿金额累计不超过设计费总额;
(2)设计人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设计,或未根据勘察成果资料进行工程设计,或设计人在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材料或设备生产厂、供应商的,每次处罚合同金额的1%;
(3)设计人未能按期提交勘察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代建单位同意延长期限的除外)的,每延迟一天处罚50000元;
(4)在收到代建单位或咨询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后,设计人未在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勘察成果、设计文件、专题研究报告的修改的,每延迟一天处罚50000元;
(5)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以及勘察设计质量低劣而被要求返工从而造成质量问题的,每次处罚合同金额的1%;
(6)设计人若未能在代建单位和设计人约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完成变更设计的,每次处罚合同金额的1%;
(7)因勘察设计深度不够、资料不足、方案缺陷或质量低劣并且未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查的,每次处罚合同金额的1%;
(8)由于设计人的过失或责任引起本项目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较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或者给建设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每次处罚合同金额的1%;
(9)设计人其他违约情况:/
增加内容如下:
限期采取补救措施。设计人未履行或未按时履行或未按质履行义务时,必须依法采取补救措施在代建单位限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
解除合同。合同三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设计人必须在三天内停止全部工作,五天内配合代建单位完成现场工作和有关资料的交接,并于完成交接工作当天内离场。设计人应保证所交接工作清晰、所移交资料齐全完整,设计人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接和离场或所交接工作不清晰、所移交资料不完整,引致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工期延误和其他方面的损失,建设单位将要求设计人赔偿实际损失。
解除本合同后,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有权与其它设计人签订设计协议,其它设计人可以取代设计人在本合同中的地位,承接设计人的一切权利义务,有权在设计人已经完成设计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设计,设计人不得有异议,其它设计人不必支付设计人任何报酬。
当代建单位认为设计人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或没有充分履行其相关义务,或有双方约定的违约行为,代建单位可书面通知设计人,指明其未能履约或违约行为的内容以及代建单位要求其承担的违约责任。
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未能履约或有违约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为此,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和设计人共同约定如下:
设计人在投标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贿赂代建单位人员和建设项目有关主管人员的,视为不正当竞争并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此外,代建单位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设计人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需向建设单位支付相当于约定的设计费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拖延工期的损失,赔偿金额累计不超过设计费总额。
设计人保证主动支持代建单位委托的设计咨询单位工作,对设计咨询单位的指令和书面通知,若无正当理由又未提前报告、得到认可,而公开或变相拒不执行,一经发现,设计人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同时,设计人还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累计不超过设计费总额。
设计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逾期交付设计文件或逾期完成代建单位委托的其它工作的处理: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勘察设计资料及勘察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将按照1万元/天的标准扣减设计费。
设计人未经代建单位许可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负责人;或经代建单位书面要求但拒绝更换项目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负责人、驻场设计代表负责人,设计人除应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外,还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经过有关部门的设计图纸审查后,发现出现较多或较大疏漏、错误,则设计人除限期完成修改外,还须依照其出现疏漏、错误数量的多少承担不同的违约责任。具体约定为:当一次审查发现图纸中(含所有送审的各专业图纸)疏漏、错误总数达10处以上20处以下,设计人须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当一次审查发现图纸中(含所有送审的各专业图纸)疏漏、错误总数达到20处以上50处以下,设计人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当一次审查发现图纸中(含所有送审的各专业图纸)疏漏、错误总数达到50处以上100处以下,设计人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1次;当一次审查发现图纸中(含所有送审的各专业图纸)疏漏、错误总数达到100处以上200处以下,代建单位有权部分解除合同;当一次审查发现图纸中(含所有送审的各专业图纸)疏漏、错误总数达到200处以上,代建单位有权解除全部合同。
设计人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约定,或者,履约时与投标承诺不符,每违反一处,均须承担一般违约责任1次。
一般违约责任1次扣款10000元,严重违约责任1次扣款20000元,以此类推,在下一阶段勘察设计费用中扣除。当违约责任次数累计10次(含10次)及以上的,代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由设计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赔偿,但最高不得超过勘察设计总费用的20%。
7.费用与支付
7.1.2勘察设计费用
1、本项目勘察设计总费用中包含了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全部内容的费用:
(1)包含了但不限于工程测量工作,以及满足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阶段的勘察费用;
(2)包含了但不限于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等费用)等相关费用;
(3)包含了为完成本设计项目所需进行的研究或评估等工作的所有费用;
2、工程设计工作必须一次性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必须严格掌握设计标准完成全部合同工作内容及控制工程造价,不得突破规定的工程建筑安装投资估算;如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并超出投资估算达10%及以上的,招标人按中标单价的比值扣减设计费,中标人同时无偿对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修改及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4、勘察设计费的结算:
(1)初步设计(含概算)费的结算: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建安费作为计费基数,按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出基本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0.9,工程复杂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初步设计占比45%,下浮率40%。即初步设计(含概算)费的结算=基本设计费×0.9×1.0×1.0×45%×60%×(1-投标下浮率)。若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按中标价作为最终结算价。
(2)工程勘察费的结算:工程测量费用,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并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审定)×按财政审核综合单价(工程勘察综合单价为:陆域勘探单价费用为120元/米、海域勘探单价费用为240元/米、测量单价费用为0.196元/平方米、物探单价费用为1元/平方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若结算价高于中标价的,按中标价作为最终结算价。。
(3)本勘察设计费中包含了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全部内容的勘察设计费用。最终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核为准。
7.2支付时间
①预付款的支付: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由设计人向代建单位申请支付本项目勘察费中标价的20%作为勘察预付款;本项目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由设计人向代建单位申请支付本项目设计费中标价的20%作为设计预付款。
②进度款的支付:
勘察费:设计人勘察完工后30天内,建设单位应向设计人再累计支付至勘察费结算价总额的60%;设计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经审核通过后30天内,建设单位应向设计人累计支付至勘察费结算价总额的90%;其余的费用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勘察费结算价的100%。
设计进度款的支付: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30天内,累计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80%;其余的费用待施工图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后30天内,支付至设计费结算价的100%。
免责条款:付款时间仅为预估时间,具体到款时间以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到款时间为准,但不能超过90日历天。设计人了解此情况并不视为建设单位逾期付款。
说明:
A.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B.所有付款只支付到设计人合同指定的帐户(该帐户不得为分公司帐户)。
C.设计人收取勘察设计费前必须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建设单位。
D.设计费应按照实际完成的设计项目进行支付,完成其中某一项目的节点,按节点进度支付该具体项目的设计费。
E.以上所有付款时间仅为预估时间,但不能超过90日历天。设计人谅解此情况并不视为建设单位逾期付款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7.5勘察设计费用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新颁法律、法规、标准的发布或市场因素变化导致本项目勘察设计费用的变化,不进行调整。
8.其他
8.4争议的解决
8.4.1项约定为: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设计人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达成协议的,三方应当自觉履行。
(2)三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增加内容:
9.不可抗力与合同变更、终止
9.1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提供证明。
9.2合同变更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合同三方对合同所作的修改和补充应理解为只是对部分合同条款的变更,不影响原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1:
派驻本项目各分项设计负责人员汇总表
项目总负责人 | 项目负责 | |||||
专业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设计 | ||||
勘察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专业负责 | ||||
勘察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审核 | ||||
专业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设计 | ||||
建筑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专业负责 | ||||
建筑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审核 | ||||
专业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设计 | ||||
结构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专业负责 | ||||
结构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审核 | ||||
专业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设计 | ||||
装饰装修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专业负责 | ||||
装饰装修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审核 | ||||
专业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设计 | ||||
电气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专业负责 | ||||
电气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审核 | ||||
专业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设计 | ||||
空调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专业负责 | ||||
空调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审核 | ||||
专业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设计 | ||||
给排水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专业负责 | ||||
给排水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审核 | ||||
专业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设计 | ||||
管线设计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专业负责 | ||||
管线设计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审核 | ||||
专业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设计 | ||||
市政园林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专业负责 | ||||
市政园林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审核 | ||||
专业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设计 | ||||
智能化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专业负责 | ||||
智能化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审核 | ||||
专业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设计 | ||||
规划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专业负责 | ||||
规划 | 校核:主要设计负责人: | 审核 |
合同附件2:
派驻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在本项目中任职 | 专业 | 人数 | 姓名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合同附件3: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工程项目名称: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港前路、经一路、纬一路等四条道路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
工程项目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
建设单位:湛江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人: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三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设计人双方的责任
(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项目管理、施工安装和监理的规章制度。
(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第二条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责任
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向设计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在设计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设计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设计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设计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设计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设计人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第三条设计人的责任
应与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和监理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和监理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设计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设计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勘察设计合同的附件,与勘察设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各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与勘察设计合同的规定相同。
建设单位(发包人):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代建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
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海滨大道北以西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4号经开区财政综合大楼9楼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传真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设计人:设计人(勘察):
公章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传真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合同附件4:履约保函格式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设计人名称,以下称“设计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设计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收最后一批设计成果文件之日起28日后失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设计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日内无条件支付。
4.发包人和设计人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注:1.银行履约保函按上述格式,设计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提交给发包人;
2.此银行履约保函在投标时无须提供。
附录1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 | |||
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4 | 总部电话号码 | |||
5 | 总部传真号码 | |||
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
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
8 | 本地电话号码 | |||
9 | 本地传真号码 | |||
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
11 | 电子邮箱 | |||
12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
13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4 | 工程勘察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
15 | ISO9000认证号、范围 | |||
16 | 简介(宜300字以内) | |||
17 |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宜200字以内) | |||
18 |
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录3
投标申请表(关键人员配备)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职务 | 专业职称 | 工龄(年) | 主要负责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
项目负责人 |
注:项目负责人按本工程的实际需求填写。
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录5
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报价汇总表(表1)
序号 | 项 | 报价(元) | 下浮率 | 备注 |
一 | 初步设计费报价 | |||
二 | 勘察费报价 | |||
三 | 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报价合计 | 一+二 |
注释:
1、投标人根据《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报价表》(表1~表3)的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应不高于限价。
2、综合单价控制价见表3。本项目设置招标总价控制价及综合单价控制价,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中的单价超过相应的综合单价限价时,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3、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错误,发包人有权作出修正,若修正后价格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
5、初步设计费下浮率=(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初步设计费报价)/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勘察费下浮率=(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勘察费报价)/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
勘察及初步设计费下浮率=(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报价)/勘察及初步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
初步设计费报价计算表(表2)
序号 | 分项名称 | 设计费(元) | 备注 |
1 | 初步设计费 |
注:(1)按本项目设计范围的专业进行报价。
(2)本项目设置招标总价控制价,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错误,发包人有权作出修正,若修正后价格超过招标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勘察费报价及计算依据表(表3)
序号 | 分项名称 | 综合单价 | 预估数量 | 投标单价 | 小计(元) | 备注 | ||
1 | 工程陆域勘探 | 路桥 | 120元/米 | 米 | 元/米 | |||
1 | 工程陆域勘探 | 明渠 | 120元/米 | 米 | 米 | |||
1 | 工程陆域勘探 | 电缆沟 | 120元/米 | 米 | 米 | |||
2 | 海域勘探 | 路桥 | 240元/米 | 米 | 元/米 | |||
3 | 测量 | 0.196元/平方米 | 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
4 | 物探 | 1元/平方米 | 平方米 | 元/平方米 | ||||
5 | 合计 |
说明:
1、勘察费的报价应不超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表中列项全部均需报单价。
2、最终勘察内容和工作量以招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认为准。
3、本项目设置招标总价控制价及综合单价控制价,投标总价超过招标总控制价或投标报价中的单价超过相应的综合单价限价时,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计算错误,发包人有权作出修正,若修正后价格超过招标控制价时,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经算术复核的投标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
附录7
投标书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已收到并研究了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招标人要求、资料表、附件、补充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文件。我方已检查和核对了这些文件,未发现他们有错误或其他缺陷。据此,我方愿按这些文件的规定,按照本投标书,包括一并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所附建议书,承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
我方愿以人民币元(大写:元)[(其中:勘察费元;设计费元)]的投标总报价,承包本次招标所包含的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责任。我方项目负责人是。
我方遵守本投标书直至投标有效期满,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本投标书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随时可接受中标。我方承认所附投标文件资料为本投标书的一部分。
我方认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规则,遵守评标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并且不会采取妨碍项目进展的行为。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提供规定的履约担保,将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工,并在竣工时间内,按照上述文件完成项目。
除非制定正式合同协议书并生效,本投标书以及你方中标通知书,应构成你我双方间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我方保证投标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若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我方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FAX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名称、帐号:
开户行地址/电话:
日期:年月日
廉洁投标承诺书
湛江市纪委、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我司参加工程投标,承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廉洁投标。如有违反有关规定,自愿接受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在一年内不得进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市场。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日期:年月日
附录8(如果招标人接受联合体,则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代建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第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号
兹授权 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有效期限: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授权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附录9
投标人已完成项目情况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概况 | 业主单位 | 完成情况 | 备注 |
注:①投标人应将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五年,已完成的类似勘察设计项目情况填入本表中,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设计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勘察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或勘察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勘察业绩(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勘察业绩)。
②项目概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等级、规模、建安费或总投资。
③完成情况:已完成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或已竣工。
④设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勘察业绩仅须提供合同文本。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
⑤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如实反映出各勘察设计项目的投资额。
附录10
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基本情况表
人员安排 | 姓 名 | 年龄 | 所学专业 | 已完成类似的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
道路专业负责人 | ||||
道路专业设计人 | ||||
交通专业负责人 | ||||
交通专业设计人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 ||||
电力管沟专业负责人 | ||||
电力管沟专业设计人 | ||||
照明专业负责人 | ||||
照明专业设计人 | ||||
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 | ||||
园林绿化专业设计人 | ||||
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 | ||||
工程造价专业设计人 |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
勘察专业设计人 |
注:①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列出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如道路专业负责人、排水专业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等设计专业负责人。
②投标人应按本表所列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填写资历表。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本表所列人员的社保证明。
④中标后,中标人应按不低于本表的承诺投入相应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或更换相应人员。实际工作中,如设计人未按合同约定投入,不能令发包人满意,作违约处理。
申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录11(本页接收投标文件时使用,结束时收回存档备查)
投标文件接收记录表格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文件接收情况 | 投标人代表签名 | 手机号码 |
为方便联络,请投标人代表的手机保持开启状态。
代理机构代表:见证人:日期:年月日
附录12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 | |||
1 |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 |||
2 |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 |||
3 | 投标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
4 | 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 |||
5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
6 |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 |||
7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已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
8 | 申请人不存在招标公告第1.2.8项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附录22《投标人声明》评审)。 | |||
9 | 根据《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包括规划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和人员(包括进粤建筑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附录13
技术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设计方案编号审查项目 | |||||
1 | 未发现投标人在设计方案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记认符号(或使人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 | |||||
2 | 未发现互相雷同和串通投标 | |||||
3 | 未发现明显抄袭行为 | |||||
4 | 未发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和特许权 | |||||
5 | 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附录14(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技术文件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方案编号 | 评标专家(签名) | |||||
序号 | 项 目 | 分值分配 | 内 容 | 得分 | ||
一 |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 | 10 | 整个设计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全面,设计总说明书文字表达清楚、思路清晰、重点和难点突出、图纸及文卷质量高。优得10-8分,良得8-6分,中得6-4分,差得4-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1、正确理解并执行规划建设意图,与周边路网、管网规划协调一致;对区域内路网的交通组织完善合理,总体思路清晰;路线平、纵、横等设计科学合理;道路、桥涵、排水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2、交叉节点功能定位合理;平、纵、横等设计指标符合规范且标准较高,技术措施优良。综合考虑现状路网的要求对交叉口进行设计。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3、路基路面、不良地基处理、护坡(包含高边坡防护与加固)、支挡(结合道路沿线用地性质)等基础工程的设计安全、合理、经济且能满足工期的要求。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4、综合管线的布置形式系统、合理、经济、实用;管理模式先进合理;能充分考虑与市政道路的衔接与协调。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5、充分考虑已建排水设施,结合现状及规划污水处理需求,综合考虑近远期结合的要求;排水管道系统总体布局充分利用地形,尽量采用自流,尽量避免穿越河道,缩短管线长度,减小主干管管径,充分考虑其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6、支护结构及管井等构造物设计方案合理,满足安全性、经济性、工艺可行、有所创新、造型优美;各构件体量比例恰当、景观与功能协调统一。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7、周边现状道路绿化景观调研充分,绿化景观方案符合与周边环境协调、生态保护原则,布置科学合理,贯彻海绵城市指导思想。优得8-6分,良得6-4分,中得4-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8、道路公用设施(公共交通站点布置、照明、无障碍通道、行人过街、道路元素等)设计科学合理、处理得当、特点鲜明。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9、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切合实际。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10、工程建设和使用的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措施合理。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二 | 设计方案及勘察大纲 | 80 | 11、勘察方案合理可行,勘察的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建议合理可行;勘察工作流程规范,工期进度计划合理可行。 优得6-4分,良得4-3分,中得3-2分,差得2-0分。 | |||
三 | 投资控制 | 10 | 工程总投资合理,节约工程总投资的措施及理由合理、可信、可行。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0分。 | |||
三 | 投资控制 | 10 | 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达到相应的深度要求,编制质量高。 优得5-4分,良得4-3分,一般得3-2分,差得2-0分。 | |||
总计 | 100 | 100 |
附录15
商务文件有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单位审查项目 | |||||
1 | 未发现投标人与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 |||||
2 | 商务文件封面已盖投标人公章 | |||||
3 | 《投标书》已盖投标人公章 | |||||
4 | 《投标书》已有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 | |||||
5 | 《投标书》没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偏差(或出现偏差时已同意书面撤回偏差) | |||||
6 |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没有出现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 |||||
7 | 未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 | |||||
8 | 按第三章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 |||||
9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10 | 按照要求(必要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 |||||
11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日期:
附录16(适用于综合评分法)
商务文件综合评分表
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序号 | 项目 | 分值分配 | 内 容 | 得分 |
一 | 企业类似业绩 | [25] | 近 5 年内设计对应类似设计业绩,每项得 4 分,最多得 20分。近 5 年内勘察对应类似勘察业绩,每项得 2.5 分,最多得 5 分。注:以上合计最多得25分。(类似设计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勘察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或勘察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勘察业绩。) | |
二 | 企业业绩获奖 | [20] | 近 5 年内设计项目获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 4分;获市级奖项,每项得 3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16分。近 5 年内勘察项目获省级或以上奖项,每项得 4分;获市级奖项,每项得 3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4分。注:每个项目只能按最高奖得分,以上奖项合计最多得20分。 | |
三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26] | 1、项目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 2 分,其它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2)近5年内类似设计项目中,获省级或以上奖项的,每项得2分;获市级奖项,每项得 1分。本项最高得3分。(3)项目负责人近5 年内,参与过类似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 12分。 | |
三 | 人员配备及技术水平 | [26] | 2、各专业负责人设计经历及业务能力:(1)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 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2)交通专业负责人,具有市政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给水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4)电力管沟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5)照明专业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6)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7)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造价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8)勘察专业负责人,具有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1分;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得1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上各项合计最多得14分。 | |
四 | 信誉 | [19] | 1、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没有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9 分。 | |
四 | 信誉 | [19] | 2、投标人至今获得税务机关“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称号,按连续获得次数得分,连续5年或以上的,得10分;连续4年的,得7分;连续3年的,得4分;连续2年及以下的,得2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 |
五 | 投标报价 | [10] | 1、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下浮率须在0%~10%之间(含边界值,以百分比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在有效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不予评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2、评标基准价:所有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3、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减1分,不足1%按照1%计算;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1%减0.5分,不足1%按照1%计算。评分结果≥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总计 | 100 | 100 | ||
评审人员 |
注: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勘察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额10000万元以上或勘察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勘察业绩(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类似勘察业绩)。
2、获奖奖项是指由省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勘察奖或优秀设计奖、市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优秀勘察奖或市级优秀设计奖。
3、业绩获奖的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近5年内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五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企业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文本、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项目业主对其履约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清晰扫描件)。获奖业绩须提供证明资料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
6、①“纳税信用等级”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网(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网页打印页或纳税信用等级证书(须包含2021年纳税信用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提供在上述官网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或证书,网页打印页或证书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打印页或证书原件扫描件的不计分)。②信誉只计算投标人自身,即如投标人为集团公司,则不计算集团下属分公司所获称号,只计算指集团本部所获称号,同样如投标人为下属公司或分子机构等的,也不计算集团公司所获称号;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7、如联合体投标的,勘察业绩、勘察获奖及勘察专业负责人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资料为准,其它以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料为准。
8、配备人员的获奖业绩、职称证、注册证等有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本表所列人员同时须提供发布公告前1个月参保的社保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新冠病毒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附录20
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工程背景
2018年7月9日,广东省政府与全球化工巨头德国巴斯夫集团成功签署合作备忘录。依据备忘录内容,巴斯夫集团将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湛江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内投资建设一体化石化项目(以下简称:“巴斯夫新型一体化项目”)。
2019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中,明确指出“要强化汕头、湛江发展能级,赋予其部分省级管理权限,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
为落实省政府“一核一带一区”发展要求,完善巴斯夫新型一体化项目区内周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借此契机进一步促进高端石化产业的集聚发展,促进湛江市的产业转型升级,湛江市政府决定由市基投集团作为市场化融资主体,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在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内围绕巴斯夫新型一体化项目规划建设湛江市巴斯夫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石化产业园)项目。
设计目标及达到效果
积极协调道路与其他工程建设的关系,使地下管网、河道、相交道路等总体系统协调、配套,形成完整的综合体系。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对道路沿线区域内自然地貌、河流、山体植被等生态环境进行有效保护,重视水土保持和生态景观设计,防止污染水源和水土流失,使道路与周围环境景观和谐统一,融入自然。
方位图和总图
通港大道
巴斯夫新型一体化项目
港前路
东建路
纬路
经一路 | |
港南大道 |
路
疏港公路
巷
一
东
路
皖A11H69
工程规划
1、《湛江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总报告》(2010.1);
2、《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2005.11)
3、《湛江市东海岛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4、《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5、《湛江市东海岛东山民安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6、《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南侧中部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
7、《湛江市东海岛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石化园区部分)》
8、有关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
公建配套要求
详见规划资料。
周边环境现状
由投标人自行收集。
气候与地质条件
项目区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温湿多雨,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据湛江气象台资料统计,年平均气温自北而南22℃-23.2℃。极端最高气温36.8-39.9℃,雷州半岛极端高气温在6-8月份。年平均降水量1567.3mm,多集中在5~9月,约占全年56%一年之内,6~9月份常遭台风袭击,最大风力10~11级,阵风12级以上,其中以7-9月最为频繁,常伴随暴雨,是本区灾害性气候之一。此外,项目区降雨量大、降雨强度大,易产生洪、涝及冲刷现象,项目建设需充分考虑其影响,采取相应的措施。雷州半岛是一个多雷电地区,年平均雷日100天以上,在工程建设中应加强防雷电等防护措施。
技术标准及规模
(一)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东建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669米。港前路以南部分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港前路以北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6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西段)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东建路相交,止于东建路,全长约2390米,道路红线宽40米,为双向6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8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港前路(东段)现规划为港前一横路和港前东路。现实施港前一横路部分,港前一横路南起港南大道,往北止于港前东路,全长约744米(全段为海域),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经一路实施港南大道以北陆域部分约1400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300。
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纬一路东起通港大道,往西与经一路相交,止于东建路,全长约2166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为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最大排水管径D1000。
(二)经一路排水明渠、东建路排水明渠、通港排水明渠共三条。其中:经一路排水明渠长约1350米,面宽30米;东建路排水明渠长约130米,面宽15米;通港大道排水明渠长约1650米,面宽10米。
(三)新增110KV电缆沟4850米、10KV电缆沟12790米。
(四)项目总投资:91465万元。
建设内容
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及海绵城市。
附录21
投标保证金
(1)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保证金的,其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人可以放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也可以不放。)
(2)若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格式提供,并承诺所提交保函的合法性。银行投标保函格式、承诺书如下:
银行投标保函(格式)
保函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致: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单位)
鉴于(以下称“投标单位”)参加贵方(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以下称“本项目”)的投标,并委托我行出具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函,我行特出具本保函为投标单位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的保证期限为:本项目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90日(含90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行。
本保函的义务是:我行在接到招标单位提出的因投标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或以上)而要求索赔的书面通知后的30天内,在上述担保金额的限额内向招标单位支付款项,无须招标单位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1.因投标单位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投标单位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含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
3.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的;
4.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5.投标单位弄虚作假,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中有虚假资料的。
在招标单位向我行提出要求前,我行将不坚持要求招标单位应首先向投标单位索要上述款项。我们还同意,任何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都不能免除我行按本保函所应承担的义务。
本保函一式三份,招标单位执正本一份,担保银行、投标单位各执副本一份。
担保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本保函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方为有效。]
承诺书
致:湛江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代建单位)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投标并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了由(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编号:,金额为人民币)。我单位在此承诺:上述保函真实合法,若我单位提交虚假保函,我单位自愿接受以下惩罚:
1.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贵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
2.按上述保函金额主动向贵单位补缴款项,还应自投标截止日起按每日万分之六计息,由贵单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没收。若因我单位提交虚假保函给贵单位的招标工作增加了费用或造成其他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贵单位为追究我单位前述责任所支出的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保险费、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的,我单位还应赔偿贵单位以上全部损失。若我单位未主动践行以上承诺的,贵单位有权向本项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追缴。
特此承诺。
承诺人(投标人):
时间:
附录22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我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不存在招标公告第1.2.8项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形。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注:如联合体投标人,可仅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