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16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支气管镜采购

采 购 人: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日 期:2022.8


一、 项目概况

跟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1〕10号)和《关于印发<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0号)文件有关要求(以下简称10号文件和80号文件),我院建设新冠定点救治医院,为保障疫情防控需要购置相关设备,并经批准可自行组织采购。本项目采购设备,为应对新冠疫情所需的医疗救治设备,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患者的诊疗,依据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3号)和2021年滁州市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等相关要求进行采购。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预算

技术要求

1

支气管镜

1台

200万

见“三、主要规格及要求”

、资质及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如适用)。

3.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如适用)。

4.供应商若为经销/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书(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主要规格及要求

(一)设备名称:电子支气管镜影像系统 1套

(二)整体要求:电子图像处理器(含光源):1台,超细型电子支气管镜:1根,标准型电子支气管镜1根,医用液晶监视器1台、医用台车1台,工作站1套。满足临床工作及后期科室发展需求;

(三)技术参数

1、电子图像处理器 1台

序 号

技术规格

一、电子影像处理系统

1

高清信号输出

HD-SDI、DVI信号输出

★2

特殊光模式

窄带光(NBI或OE或BLI),把普通内镜下难以发现的早期病变突显出来。

3

模拟信号输出

兼容普通监视器,以RGB,VIDEO信号格式输出

4

图像色彩调节

可色彩调节调节。“RGB”调节:≧±9 档 ;

5

自动增益功能

随着镜体在体内的移动,光线不足时,图像信号自动放大,自动调整图像亮度

6

自动测光功能

根据内镜前段距离离目标远近不同,光线自动调节强度,保证最佳的图像亮度,降低反光

7

联动成像技术

通过扩张消化道黏膜“发红”附近的颜色,增强颜色对比度,对黏膜表面结构及微血管筛查很有帮助,增加消化道病变检出率。

8

降噪功能

通过液晶面板上的菜单或键盘可以进行OFF、LOW、MID、HI四档调节使图像更细腻,降低视觉疲劳感

9

测光模式

自动测光模式:用于正常观察、峰值测光模式:聚集在小面积亮度较高区域使用

10

结构强调

具有进行图像轮廓的电子强调

11

电子放大

兼容内镜均可电子放大2倍

12

画中画功能

画中画功能,可以把外围设备的图像与内镜图像整合在同一个显示器上显示 ,并且可以进行主、副画面的切换

13

冻结模式

内镜按钮、键盘或主机面板键可以控制图像冻结

14

USB存储

可通过内镜上的遥控按钮、键盘将高清的内镜图像存储到USB移动硬盘或U盘中。

15

内镜兼容性

可兼容电子胃镜、电子结肠镜、电子十二指肠镜、电子支气管镜、电子超声支气管镜、光学放大内镜。

二、冷光源

1

亮度控制

旋转式光圈模式

★3

主检查灯

氙气灯(无臭氧),300W或≥3色LED光源整合技术。

4

主灯平均寿命

连续使用≧500小时, LED≥13,000小时。

2、超细型电子支气管镜

序号

技术规格

1

插入性能

镜身弹性适中,插入管表面光滑

2

视野角度

≥120°

3

观察方向

直视

4

景深

≥3-50 mm

★5

弯曲角度

上:≥180°,下:≥130°

6

先端部外径

≤Ф3.8 mm

7

插入部外径

≤Ф3.8mm

8

有效长度

≥600 mm

9

全长

≥890 mm

10

钳子管道内径

≥Ф1.2mm

11

高频兼容性

具备

3、标准型电子支气管镜

序号

技术规格

1

插入性能

镜身弹性适中,插入管表面光滑

2

视野角度

≥120°

3

观察方向

直视

4

景深

≥3-50 mm

★5

弯曲角度

上:≥210°,下:≥130°

6

先端部外径

≤Ф5.3mm

7

插入部外径

≤Ф5.1mm

8

有效长度

≥600 mm

9

全长

≥860 mm

10

钳子管道内径

≥Ф2.2 mm

11

低温等离子消毒

支持,清洗更安全

4、医用液晶显示器一台

5、进口台车一部,与主机同品牌

6、国内知名工作站一套

四、 评审办法

本次磋商,采购人和磋商小组保留对供应商报价及服务内容进行二次谈判权利。若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谈判只针对投标文件评审合格的参选人。二次报价谈判过程中各供应商的报价应以不改变或不低于招标文件的技术和服务标准为前提且后一次报价均不得超过前一次报价,否则,后续报价为无效报价。以上所述的二次为广义的二次,不仅指第二次。

综合评分办法

序号

评审因素

说明

分值

1

价格分(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最低者得30分,其它家得分=最低价/各家的最终价×30分

30

2

技术参数和配置

(30分)

1、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得满分。

2、非“★”号技术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得扣3分,技术参数负偏离超过(含)10项的,技术参数和配置此项得0分。

3、标注“★”号的技术条参数每有一项负偏离得扣5分。

30

3

免费质保期

(10分)

免费质保三年,每延长一年得5分,最多得10分。

(需提供相关质保期限承诺书,否则本项不得分。)

10

4

供应商及产品实力(10分)

根据各供应商的企业认证资质、产品认证、产品市场占有率、以及近三年类似业绩、获奖等情况,综合评估并比较。评审时按各投标响应横向分析比较、评议、综合打分。

(优秀得10-8分;良好得7-4分;一般得3-1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5

售后服务能力、措施(10分)

根据售后的响应时间、故障修复时间、巡检次数及巡检时间段售后服务的保障措施等方面,评审时按各投标响应横向分析比较、评议、综合打分。

(优秀得10-8分;良好得7-4分;一般得3-1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6

技术培训

(10分)

根据培训的科学性、计划安排、培训措施等方面,评审时按各投标响应横向分析比较、评议、综合打分。

(优秀得10-8分;良好得7-4分;一般得3-1分;未提供不得分)

10

五、供应商须知

(一)报价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否则可视为不响应本次采购要求,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打印目录并标注材料所在页数):

1、封面: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生产厂家和代理公司资质及简介;

3、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授权书;

4、产品资质(包括注册证、国际认证等)及简介,产品注册证;

5、产品技术参数;

6、配置清单(单独成页,不与其他信息共存);

7、报价表(含货至我院指定地点的运输、保险、安装等所有费用);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方案;

9、2019年1月1日以来本次所投产品在安徽省、江苏省(以三甲医院为主)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及相应配置;产品用户名单(须注明采购时间、品牌型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10、产品彩页(纸质版需提供印刷版,打印和复印版无效);

11、材料真实性及购销廉洁声明(见附件),参选人如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医院任何招标采购项目;

12、如涉及专机专用耗材,请分别提供相关耗材的注册证及单人份成本报价单;

13、所有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本项目共计1个标包,每个标包只允许一个方案一个报价。所投每一包产品需单独准备一正五副(投标文件格式附后),胶装装订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需加盖骑缝章。

(三)列出所有与设备相关的器械、易损件、常备零件、专门工具等配件清单,标明品牌、型号、产地等并分项报价,报价不计入参选总价,供以后补充采购、维修等使用。

(四)成交单位收到成交(中标)通知书后,须按照院方要求的期限签订合同,并严格按承诺的交货期完成供货,如未按照要求执行或延期,且无法提供有效的应对方案,影响到院方正常使用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科室通用类设备,根据医院实际需要数量采购并据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货到安装验收合格,提供产品的使用、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并能独立操作经验收签字确认后,按付款程序首付90%合同款,余款10%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六)请务必提供所投产品日常使用的配套耗材,并单独报价,如未单独报价的,一律视为赠送。

(七)出席磋商流程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八)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2022年8月16日17:00时止,竞争性磋商时间另行通知。

(九)磋商文件递交至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招标办(南区行政部四楼招标办,醉翁西路369号)0550-3526032。

(十)磋商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通过递交纸质文件的方式提出澄清要求,递交地址: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区招标办(南区行政部四楼招标办,醉翁西路369号)0550-352603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同时将澄清文件公开公布。该澄清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十一)磋商文件的修改

1、磋商文件发出后,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公开发布。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的相关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为使参选人在编制磋商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咨询电话:0550-3526032 (招标办)0550-3526031 (设备科)

监督电话:0550-3526026 (监审科

附件附件.rar


2022年8月10日


2022-8-10 9:22:05 浏览人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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