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内容
1、工程名称:佛堂镇蔬菜产业园项目(隔湖)功能用房、大门、池塘等配套构筑工程
2、建设地点:佛堂镇蔬菜产业园
3、工程规模:清单编制造价370.5869万元。
4、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工期要求:施工总工期: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二、招标范围
佛堂镇蔬菜产业园项目(隔湖)功能用房、大门、池塘等配套构筑工程,包括施工图范围内:佛堂镇蔬菜产业园项目(隔湖)功能用房土建新建及室内安装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并在有效期内。
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现场评分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项目招标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探,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0月14日9时30分;地点:义乌市四季路163号1楼
2.逾期送达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义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fw.ywjypt.yw.gov.cn/)发布。
九、其他:
1.开标定标会议,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戴好口罩(凭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或其授权委托人戴好口罩(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浙江健康码(绿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2.为应对冠状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护。根据开标当天投标单位的签到顺序,选取签到表前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开标室,参加开评标活动,其他投标单位在递交完投标文件并签到后,直接返回。监标人由招标人代表在签到表前三名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义乌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591194 联系电话:13588669181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