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二期)工程-第一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2 16: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大庆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二期)工程-第一部分施工已经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庆发改发【2022】8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大庆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黑龙江省大庆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二期)工程-第一部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庆市萨尔图区
2.工程规模:该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萨尔图区百货大楼、新东风百货大楼楼前停车场改造及路侧停车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一)停车场改造 1、新东风百货大楼停车场改造: 拆除沥青混合路面结构并新建花岗岩上车铺装,拆除沥青混合路面结构并新建沥青混凝土场地,拆除并新建石材路缘石等。监控及配电电力电缆、配线配管、道闸配电箱基础等;新建手孔井;新建单柱式交通标志;新建交通标线、导向箭头、泊位标线、黄网格、白色实线、地面文字;清洗原有交通标线,隔离栏杆,橡胶减速带,防撞桶等。 2、百货大楼(P1)停车场改造: 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并修复花岗岩人行道铺装,拆除并新建花岗岩路缘石等;新建标线,新建单柱式标志牌;拆除挡车杆,拆除双向道闸机,新建橡胶停车挡车器、挡车柱、减速带、隔离栏杆、挡车石球;翻新门卫房及基础,加固井盖,改造检查井、雨水口,清掏雨水管线等;敷设监监控及配电电力电缆、光缆、配线配管等,新建道闸配电箱基础、光缆汇聚箱基础、配电箱基础、监控杆基础、新建手孔井等,破坏恢复荷兰砖铺装、沥青路面。 3、百货大楼(P2)停车场改造: 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并修复花岗岩人行道铺装,拆除并新建花岗岩路缘石;新建标线(白色和黄色热熔标线),新建单柱式标志牌;拆除挡车杆、双向道闸机,新建橡胶停车挡车器、挡车柱、减速带;翻新门卫房及基础,加固井盖,改造检查井、雨水口,清掏雨水管线;新建隔离栏杆、挡车石球等;敷设监监控及配电电力电缆、光缆、配线配管等,新建道闸配电箱基础、光缆汇聚箱基础、配电箱基础、监控杆基础、新建手孔井等,破坏恢复荷兰砖铺装、沥青路面。 (二)路侧停车改造 改造保健路、经二街、纬七路、经五街、经六街、中桥路、中康街、会战大街道路侧停车,新建附着式、单柱式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泊位标线、泊位图案标线,清洗标线;拆除单柱式标志,禁停标志;拆除并修复花岗岩铺装,拆除并新建花岗岩平缘石等。 主要工程量:拆除并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2301㎡,花岗岩人行铺装2100㎡,路、平缘石699m,新建标志板162块,标杆27个,新画标线5667㎡,清除标线2723㎡,电力电缆2375.65m,光缆4891m等,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天)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SZSG0500G220601002001001 | 黑龙江省大庆市智慧停车系统建设(二期)工程-第一部分施工 | 施工招标 | 2022年07月05日 | 2022年08月15日 | 41 | 355.5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3.投标其它条件: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项目经理:
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三)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但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供招标人核验,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4、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出具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施工过程实施工地现场刷脸考核制度,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二分之一、累计两次不参加工程重要例会等行为将视为挂靠行为。
9、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4日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02日至2022年06月24日09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09.152.20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开竣工时间: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8月15日。
2、投标保证金金额:3.5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缴纳 。
(二)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需登录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点击“纸质保函上传”,选择已报名的标段编号,将纸质保函的电子件上传进系统中。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环节进行查看。
(三)若投标人以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合同或保险单方式缴纳,缴纳方式参照(二)。
(四)投标人以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要求执行,本次招标只接受独立保函。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五)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90日。
(六)本项目接受电子保函,投标人进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房建市政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55.55万元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价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09.152.20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陈女士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59-8186057
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 王女士
代理联系电话: 0459-8971033
代理邮箱:
代理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