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长春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已由 霞浦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 政府 ,招标人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镇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1)镇区外墙修缮项目:对长春镇镇区整区范围内约 1387户进行立面修缮,总改造面积约为 20800m2。(2)镇区道路提升项目:包含镇区雨、污水管网改建工,长度约 10km;镇区示范街白改黑工程,原道路白改黑,长度约为 4.15km,现状路面宽度为 6.5m。(3)长春农贸市场改造项目:提升改造面积约 1705.4m2。主要包含地面处理、排水系统和服务设施等。(4)长春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项目用地面积约 3645.12m2,建筑面积约 5000.0m2,建筑占地面积1250m2,拟建设一栋地下1层,地上 4 层的单体建筑、配套室外停车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5)长春镇区停车场提升项目:拟对现有长春镇区车站室外停车场进行提升改造,提升面积约 1327.63m2。(6)长春镇体育健身中心项目:拟对现有长春村体育健身中心进行改造升级,用地面积约 5289.83m2。(7)长春镇幼儿园改造项目:对原幼儿园内部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为 2500m2。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从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策划、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 (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阶段及工程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除施工图范围内工程,还需包含零星项目、相关监测、检测、以及满足(本项目)功能使用需求的设备安装调试等内容)、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的全部监理期工作。 (3)造价咨询:预算编制,协助财政预算评审单位审核,施工过程成本控制,完成结算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及协助审核单位完成结算审核。(不含结算审核) (4)其他咨询:招标代理等。 ;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具体为: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且完成并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企业基本信息;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工程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正式在职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土建,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专业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以承担监理任务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应该明确区分各方承接任务范围不得重复交叉承接;(2)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 3.6 其他要求: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 3.2.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以承担监理任务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协议应该明确区分各方承接任务范围不得重复交叉承接;(2)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投标人必须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220.161.207.254:8085/ndhy)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办事指南相关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bszn/noticePage.html)。 5.2.投标人可通过远程或现场方式进行解密。为了不影响工程开标、评标流程,请各投标人在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内使用与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把CA锁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解密时如因投标人CA锁等问题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最后上传的一份为准。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损失。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5.3.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8.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因系统固化原因,招标公告存在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霞浦县长春镇人民政府 地址: 霞浦县长春镇镇直路6号,邮编:355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8553101,传真:/ 联系人:周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601-615室)、9层(903-915室),邮编:10008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3-2053667,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霞浦县太康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3-885973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霞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人社局2层) 联系电话:0593-88837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