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民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额敏县吾宗布拉克牧场牧业三队污水改造提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9.7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ms2023-607
预算金额169.7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民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洋199991515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额敏县吾宗布拉克牧场牧业三队污水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S2023-607 

    项目名称:额敏县吾宗布拉克牧场牧业三队污水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97400  

    最高限价(元):1625861.5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额敏县吾宗布拉克牧场牧业三队污水改造提升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6974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管道2600米,检查井69座,维修改造管道8720米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划工期:70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使用于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在有效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需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2)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3)具有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4)投标企业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2023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额敏县阿尔夏特路志合综合楼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额敏县玛热勒苏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玛热勒苏镇布尔汗德喀拉苏村

联系方式:18709012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民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额敏县阿尔夏特路志合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19999151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洋

电 话:19999151515










附件信息:

  • 额敏县吾宗布拉克牧场牧业三队污水改造提升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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