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质安院特检领域固定资产清查处置及年度辅助服务采购需求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采购编号:FW-02-2023016
(二)项目名称:市质安院特检领域固定资产清查处置及年度辅助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198,800.00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特检领域固定资产清查处置
通过2022-2023年度开展的资产清查,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有效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各业务部门资产数据收集和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并按照实际情况,及时按批次完成清湖办公区、红岗办公区搬迁工作涉及的固定资产处置(含报废),以及其他必要的处置事项。主要工作包括:
1.特检基地搬迁前、搬迁后及时对所涉及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在系统完成变更调整及处置流程,在2023年末完成特检领域全部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2.进一步开展数据整理。全年轮转完成各部门的数据整理,依据实物账按部门、使用人、规格型号、使用状态、存放位置等相关数据进行整理核对;
3.清查盘点。在我院(特检领域)各部门固定资产专管人员的协助下,全年轮转完成各部门现场盘点。出具资产盘点后各部门(个人)固定资产明细表,最终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结合资产盘点的数据,补足固定资产标签,并完成2023年度盘点标签粘贴。实现对单位新增资产的标签打印、补贴。
4.资产对账。整理出符合报废条件固定资产及盘亏损坏待确认资产,依据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协助完成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报批,跟进报废流程工作,至报废工作完成。
5.协助完成固定资产处置手续,报废流程全部完成后与财务沟通智慧财政系统资产报废申报核销及财务软件资产的销账处理。
(二)协助完成特检领域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包括:
1.根据工作计划,每月需安排至少1名专业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特检领域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管理工作,对部门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需完成特检领域所有部门的轮转。
2.每月定期对特检领域各资产管理软件系统的数据进行更新录入及备份,并对系统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现场操作培训服务。
3.每月定期完成特检领域智慧财政系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新增数据录入。
4.依据特检领域提供的账务资产数据,核对、调整、完善智慧财政系统中的资产数据,同时校验资产管理软件数据,实现上述数据准确一致。
5.新增资产入库入账完毕后,计提折旧,核对折旧数据,区分原特检领域折旧数据。
6.协助做好特检领域固定资产登记入库、领用、交回、变更、出借等资产日常管理。
7.协助出具特检领域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表及盘点工作报告。
8.负责涉及特检领域资产相关问题的外联协助工作,及时向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报工作情况。
9. 协助特检领域完成资产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派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和重点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严谨细致,确保工作质量;
2.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准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各项事项的保密工作。中标供应商应以保密方式处理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自市质安院及其工作人员或市市场监管局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图纸、数据等,以及中标供应商因本项目工作内容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采购方事先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或公开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内容。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前述保密信息,也应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且这些人员应接受至少与本条款同等严格的保密条款的约束。为此,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廉洁保密承诺书。
3.工作过程中定期和我院进行沟通,对发现的相关情况及时与我院确认,以保障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4.项目内容包括完成特检领域固定资产清查、日常管理协助工作、资产处置协助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五、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详见附件1:综合评分表)。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其中清查项目服务不少于75个人日,日常管理服务不少于150个人日,服务周期内提供服务总天数不少于225个人日,并做好服务时间等相关登记。履约期间,根据工作量对服务人员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履约结束后,进行总体服务质量考核,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服务质量、服务响应速度、项目成果质量、资料管理质量、目标管理质量等内容进行评价。如经双方确认满意的,经批准后可以延续日常固定资产管理协助服务。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特检领域各办公区域。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总价。投标供应商未填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总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且生效后,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项目服务满三个月,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经双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
(五)履约担保金:
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如无合理原因,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项目内容并提交成果的,每延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我院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二十日的,委托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支付的款项,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2、中标供应商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单位要求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委托单位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
3、因中标供应商实施本项目过程中侵犯他方合法权益或者违约导致两委托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委托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委托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
5、委托单位违约的,应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投标方式
(一)投标材料:
1、投标函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服务方案
4、资格证明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等。
(详见:投标文件)
(二)投标地址:
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包装并加盖骑缝章快递至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地址:罗湖区红岗北路1032号特检大厦512。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5-25925908。
(三)投标截至时间:
需求公布之后5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28日24时(以收件日期为准)。
附件:1、综合评分表
2、投标文件
附件1 综合评分表
附件2 投标文件
附件1. 投标函
投标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根据贵院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及“开标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服务方案
5.证明文件
6.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其补充答疑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院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院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全称):
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供应商银行帐号: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盖章: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注:1、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2、详细分项报价必须提供相应的服务项目、每项总价、合计等详细信息。
附件4.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本部分内容是投标供应商根据我院采购需求书对其投标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主要包括实施方案、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等,投标供应商自主编写,但不得少于下列内容。
一、实施方案。
二、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三、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四、违约承诺。
五、其他与服务方案有关的资料。
附件5. 证明文件
目 录
一、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附件5-1)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5-2)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5-3)
四、总公司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证明(如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则需提供)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证明及投标供应商要求的有关资质证书
六、经营业绩证明材料(附件5-4)
七、相关人员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近三个月社保流水记录
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注:资格证明文件中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5-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关于贵单位的 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招标,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公司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三、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
四、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七、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八、在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我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即我公司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九、在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即我公司不存在还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情形。
十、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一、在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附件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小姐,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签发日期: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产):
兼营(产):
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及参加项目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置一份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单独密封。
附件5-4.
近三年经营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服务内容 合同金额 服务时间 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注:
1、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自公司成立之日填写。
2、主要经营业绩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对合格供应商经营业绩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其要求提交资料。
(一)采购编号:FW-02-2023016
(二)项目名称:市质安院特检领域固定资产清查处置及年度辅助服务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198,800.00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特检领域固定资产清查处置
通过2022-2023年度开展的资产清查,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有效实施动态管理,加强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对各业务部门资产数据收集和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效率,并按照实际情况,及时按批次完成清湖办公区、红岗办公区搬迁工作涉及的固定资产处置(含报废),以及其他必要的处置事项。主要工作包括:
1.特检基地搬迁前、搬迁后及时对所涉及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及时在系统完成变更调整及处置流程,在2023年末完成特检领域全部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2.进一步开展数据整理。全年轮转完成各部门的数据整理,依据实物账按部门、使用人、规格型号、使用状态、存放位置等相关数据进行整理核对;
3.清查盘点。在我院(特检领域)各部门固定资产专管人员的协助下,全年轮转完成各部门现场盘点。出具资产盘点后各部门(个人)固定资产明细表,最终出具固定资产清查报告。结合资产盘点的数据,补足固定资产标签,并完成2023年度盘点标签粘贴。实现对单位新增资产的标签打印、补贴。
4.资产对账。整理出符合报废条件固定资产及盘亏损坏待确认资产,依据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协助完成固定资产报废流程报批,跟进报废流程工作,至报废工作完成。
5.协助完成固定资产处置手续,报废流程全部完成后与财务沟通智慧财政系统资产报废申报核销及财务软件资产的销账处理。
(二)协助完成特检领域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包括:
1.根据工作计划,每月需安排至少1名专业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特检领域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管理工作,对部门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在合同服务期限内需完成特检领域所有部门的轮转。
2.每月定期对特检领域各资产管理软件系统的数据进行更新录入及备份,并对系统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现场操作培训服务。
3.每月定期完成特检领域智慧财政系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的新增数据录入。
4.依据特检领域提供的账务资产数据,核对、调整、完善智慧财政系统中的资产数据,同时校验资产管理软件数据,实现上述数据准确一致。
5.新增资产入库入账完毕后,计提折旧,核对折旧数据,区分原特检领域折旧数据。
6.协助做好特检领域固定资产登记入库、领用、交回、变更、出借等资产日常管理。
7.协助出具特检领域年度固定资产盘点表及盘点工作报告。
8.负责涉及特检领域资产相关问题的外联协助工作,及时向单位资产管理员汇报工作情况。
9. 协助特检领域完成资产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派出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内容和重点开展工作,认真做好服务工作,严谨细致,确保工作质量;
2.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准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做好各项事项的保密工作。中标供应商应以保密方式处理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自市质安院及其工作人员或市市场监管局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图纸、数据等,以及中标供应商因本项目工作内容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未经采购方事先同意,中标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或公开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内容。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前述保密信息,也应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且这些人员应接受至少与本条款同等严格的保密条款的约束。为此,中标人应提供相应的廉洁保密承诺书。
3.工作过程中定期和我院进行沟通,对发现的相关情况及时与我院确认,以保障下一步工作的开展。
4.项目内容包括完成特检领域固定资产清查、日常管理协助工作、资产处置协助工作。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
五、评标定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供应商(详见附件1:综合评分表)。
六、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自合同生效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其中清查项目服务不少于75个人日,日常管理服务不少于150个人日,服务周期内提供服务总天数不少于225个人日,并做好服务时间等相关登记。履约期间,根据工作量对服务人员工作成效进行考核,履约结束后,进行总体服务质量考核,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服务质量、服务响应速度、项目成果质量、资料管理质量、目标管理质量等内容进行评价。如经双方确认满意的,经批准后可以延续日常固定资产管理协助服务。
(二)服务地点: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特检领域各办公区域。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4.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当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5.除非采购人通过修改采购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供应商应毫无例外地按响应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总价。投标供应商未填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总价内。
6.投标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7.投标供应商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四)付款方式:分三次支付。合同签订且生效后,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发票之日起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50 %;项目服务满三个月,甲方收到乙方等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项目经双方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
(五)履约担保金:
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1、中标供应商如无合理原因,在约定期限内未完成项目内容并提交成果的,每延迟一日按照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向我院支付违约金。延迟超过二十日的,委托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支付的款项,未支付的不再支付。
2、中标供应商交付的成果验收不合格的,经委托单位要求整改,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的,委托单位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
3、因中标供应商实施本项目过程中侵犯他方合法权益或者违约导致两委托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委托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并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中标供应商返还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违约金。
4、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向委托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金。
5、委托单位违约的,应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投标方式
(一)投标材料:
1、投标函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服务方案
4、资格证明文件
5、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等。
(详见:投标文件)
(二)投标地址:
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用信封密封包装并加盖骑缝章快递至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研究院计划财务部。
地址:罗湖区红岗北路1032号特检大厦512。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5-25925908。
(三)投标截至时间:
需求公布之后5个工作日,即2023年8月28日24时(以收件日期为准)。
附件:1、综合评分表
2、投标文件
附件1 综合评分表
※评标信息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10 | |||
2 | 技术 | 60 |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实施方案 | 19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实施方案,包括下述内容: (1)工作措施;(2)工作方法;(3)工作流程。 (二)评分依据: 基础评分与择优评分累加总得分为该项的最终分值。 (1)基础评分 考察以上评审内容的(1)(2)(3)三点。以上三点内容均满足得15分,满足任意两点得1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5分,未满足不得分。 (2)横向评分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优:以上实施方案的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加4分; 良:以上实施方案的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加3分; 中:以上实施方案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均一般,加2分; 差:实施方案内容不科学、不完整、针对性较弱,加0分;如果评审为差,请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
2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24 | (一)评分内容: 重点考察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包括下述内容: (1)组织管理(需要包含人员管理制度说明、项目管理机制说明);(2)风险防控(需要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进行预测,且对应说明防控措施);(3)进度控制(需要分别对人员、时间等内容进行详细描述);(4)保密措施制度详细说明。 (二)评分依据: 基础评分与择优评分累加总得分为该项的最终分值。 (1)基础评分 考察以上评审内容的(1)(2)(3)(4)四点。以上四点内容均满足得20分,满足任意三点得15分,满足任意两点得10分,满足任意一点得5分,未满足不得分。 (2)横向评分 根据投标人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具体响应内容进一步评审。 优:以上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的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加4分; 良:以上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的内容较全面、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加3分; 中:以上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的内容完整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均一般,加2分; 差: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内容不科学、不完整、针对性较弱,加0分; 如果评审为差,请专家书面说明理由,并记录在档。 | ||
3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12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12分,否则不得分。 (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 (2)与后续服务公司进行交接; (3)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公司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承诺函包括以上3项内容的得12分,包含以上2项内容的得8分,包含以上1项内容的得4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4 | 违约承诺 | 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三项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的管理要求承担管理责任。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承诺函包括以上3项内容的得5分,包含以上2项内容的得3分,包含以上1项内容的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3 | 综合实力 | 25 | |||
| 行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15 | (一)评分内容: 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具有资产服务相关项目经验,每个得5分,最高得1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和已完成。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2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3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项目负责人具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同类项目经验,最高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工作经验需提供项目名称并由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一个月(2023年8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 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合同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不得分。 | ||
3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4 | (一)评分内容: 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为投标人单位员工(以社保为准),否则本项不得分。工作经验需提供项目名称并由投标人承诺(格式自拟)。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一个月(2023年8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 2.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合同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不得分。 | ||
4 | 服务网点 | 3 | 1、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
4 | 诚信情况 | 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市财政局诚信管理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相关规定,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是否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本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要求提供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cgjg/cxda/index.html)查询截图。 2.投标人信用信息。要求提供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查询截图。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官方网站截图。供应商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作不得分处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附件2 投标文件
附件1. 投标函
投标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根据贵院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及“开标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服务方案
5.证明文件
6.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其补充答疑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投标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院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院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移动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全称):
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供应商银行帐号: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投标总价 | 服务期 | 备注 |
| | | |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盖章: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服务项目 | 总价 | 备注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合计 | |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注:1、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2、详细分项报价必须提供相应的服务项目、每项总价、合计等详细信息。
附件4.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
本部分内容是投标供应商根据我院采购需求书对其投标服务方案的详细描述,主要包括实施方案、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及违约承诺等,投标供应商自主编写,但不得少于下列内容。
一、实施方案。
二、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三、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四、违约承诺。
五、其他与服务方案有关的资料。
附件5. 证明文件
目 录
一、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附件5-1)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5-2)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5-3)
四、总公司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证明(如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则需提供)
五、营业执照复印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证明及投标供应商要求的有关资质证书
六、经营业绩证明材料(附件5-4)
七、相关人员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近三个月社保流水记录
八、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注:资格证明文件中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5-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致:深圳市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关于贵单位的 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招标,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公司对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三、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
四、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七、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八、在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我公司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重大违法记录,即我公司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九、在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不存在被政府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即我公司不存在还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情形。
十、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一、在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承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单位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附件5-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小姐,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签发日期: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产):
兼营(产):
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5-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及参加项目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装订于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置一份按“投标供应商须知”要求单独密封。
附件5-4.
近三年经营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服务内容 合同金额 服务时间 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注:
1、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自公司成立之日填写。
2、主要经营业绩须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对合格供应商经营业绩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其要求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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