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91.11%股权及相关债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110000d01102008882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91.11%股权及相关债权
挂牌日期:2022-08-2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1020088826 |
---|---|
项目名称 | 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91.11%股权及相关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恒天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86.67 |
挂牌价格 | 41,520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2-08-2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41520万元,其中: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91.11%股权的挂牌价格为8445.56524万元,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债权41342.043125万元对应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33074.43476万元。若产生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为股权价格的溢价。 2、依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评估基准日2021年4月30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21〕第010856号),(1)因恒天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标的企业以其拥有的位于郑州经开区南三环以南、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以东的新厂区土地使用权(委估宗地一) 对履行债务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已进行抵押登记,登记信息如下:2020年7月21日设立抵押权,权利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期限2020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0日,债权金额17400万元。(2)截至评估基准日时,惠济区古荥镇古荥村老厂区的6幢工业性厂房( 建筑面积21779平方米)、3层办公楼(建筑面积1605平方米)、餐厅(建筑面积1023平方米)、单层办公楼及澡堂(建筑面积347平方米)、1仓库( 建筑面积1021平方米)及相对应的附属建构筑物由标的企业于2018年10月26日出租给河南润乾实业有限公司,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终止日期为2028年10月25日),租金总计为1600万元,租赁资产移交整修劳务费200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河南润乾实业有限公司向标的企业支付租金700万元和租赁资产移交整修劳务费200万元,2023年11月底前河南润乾实业有限公司向标的企业支付剩余租金900万元。(3)2013年8月, 惠济区古荥镇人民政府因修路需占用标的企业宗地二部分集体建设用地,2020年10月,标的企业与古荥大运河文化区建设古荥村指挥部签订《四环及大河快速化集体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由古荥大运河文化区建设古荥村指挥部征收宏达汽车集体土地使用权地上部分房屋、附属物; 2020年8月,经确认标的企业被占用的土地合计13.83亩; 2020年10月,标的企业与古荥村村委会及古荥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被占用土地中的8.25亩被政府征收,征收补偿金额为668250元,剩余5.58亩由古荥镇人民政府采用租赁的方式占用,租赁期自2019年6月20日至2021年6月20日至,后续尚未签订租赁协议。本次评估集体土地使用权面积扣减征收补偿土地面积(8.25亩)后按照60,459.36平方米进行申报。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人民币21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交所收到意向受让方提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方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2)本方同意本项目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3)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4)本方同意并完全接受《郑州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置于北交所备查)中的全部内容。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