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宁乡市市场服务中心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加快建立以劳务公司为责任主体、以劳动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机制,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要求提供日常养护服务,辖区内开放区域的日常保洁维护、垃圾清理等内容。需聘用一批临时性保洁综合服务人员合计23人,保证辖区内的日常保洁维护工作正常有序完成。
 
二、相关标准:
服务标准
(一)服务标准及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项目
人数
单价(月/人)
年度小计
备注
1
电工工资
2
5500
132000
 
门卫工资
2
2450
58800
 
食堂人员工资
2
3200
76800
 
保洁工资
17
2950
601800
 
2
保险
23
95
26220
 
3
综合税费
23
 
53700
 
4
管理费
23
150
41400
 
年度合计
990720
 
两年度合计
1981440
 
备注:
1、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如大型活动、迎检等)需加班劳务费另行计算。

 
1、保洁目标及标准
(1)人工清扫作业实行两扫一保,即早晨5:00-9:00、下午1:30-3:30实行普扫,上午9:30-11:00、下午4:30-6:00进行巡回保洁(夏季作业时间,上午不变,下午2:30-4:30普扫,5:30-7:00进行巡回保洁),清扫员将清扫的其他垃圾用垃圾车运至小区就近垃圾站,厨余垃圾送至社区厨余垃圾收集点。
(2)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五净”、“一通”标准。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路面净、路边净、树穴周边净、花台周围净、边角梯级净;泄水眼通。
(3)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保证路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
(4)清扫道路人工清扫率达100%,保洁率达100%,道路路面应见本色。
(5)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堆放,严禁焚烧垃圾、落叶。
(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各路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件造成的路面污染,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
2、垃圾桶的清掏及维护
(1)两分类垃圾桶及时清掏、倾倒、复位,无溢出、无异味、外观干净无污迹。
(2)保洁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垃圾桶不满冒、不吊挂,每日至少2次收运,保持垃圾桶周边的环境清洁。
(3)垃圾桶清掏完后复位,避免人为损坏,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维修、更换。
(4)垃圾桶等清洗在每天普扫后2小时完成,做到随脏随擦洗。
3、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
(1)定时擦拭路灯杆、标识牌及各种设施,保证每周至少擦拭2次。各种设施表面无污渍、无积尘等。
(2)定时清洗、冲洗、擦拭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车辆,保证每天至少一次。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无积尘、油污。
(3)定期清掏泄水口,要求无杂物、落叶堵塞,亮桥亮脚。
(4)地面油污及时处理,并见本色。
(5)保证全区域车行道、人行道、社区每周进行一次循环清洗。
(6)配置机动处突车辆快速处理应急事项。
4、绿化带保洁目标及标准
(1)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落叶。
(2)目视无枯枝落叶,无烟头、果皮,无饮料罐,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杂物。
(3)树穴、花池、道路沿线无杂草丛生、无污物杂物,无积水。
5、牛皮癣治理目标及标准
(1)开荒清洗:针对不同类型的“牛皮癣”采用专业清洁剂彻底清除,恢复原貌。
(2)日常维护:开放式小区楼道外墙、公共设施表面、社区道路路面无乱张贴(指定张贴栏除外);乱涂写。不得采用白色石灰简单覆盖。
(3)明确清除的时间:“牛皮癣”清理实行清扫工人区域包干,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临街“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6、服务区域、非服务区域内应急处突
遇重要事项(上级各类检查),须听从采购方的指令,全力配合做好辖区内公共区域内的卫生保洁。
7、负责所有开放式公共区域和楼道堆物的清理、运输和外运。
三、技术规格:
人员要求:
1、年龄18--58周岁;
2、女性身高150cm以上,男性身高160cm以上;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团队精神;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及本人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听、口吃,无纹身,持健康证;
5、采购人每月对临聘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采购人有权对临聘人员退回公司处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两年
2、服务地点:宁乡市市场服务中心指派地点
 
五、服务标准:
详见相关标准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履约验收按《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及宁财[2024]1号文执行。
 
七、其他要求:
付款方式:
1)支付单位:宁乡市市场服务中心。
2)付款方式: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
3)项目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按实结算。
4)根据宁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宁政办函(2016)7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算付款时,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开出的相应增值税发票。
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单位需要对劳务服务人员进行调整,成交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3、成交人提供的人员服务须符合行业质量标准。因本项目涉及服务区域环境卫生是否到位,为保证本项目完成质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保证的承诺(格式自拟),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否则响应无效。
4、为确保服务品质,成交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有办公场地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或承诺中标后设立办公场地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且承诺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本项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说明或承诺,否则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由采购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投标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
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果政策发生变化,保险费和税金随政策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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