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公园、广场、沿河两岸、空坪隙地、城中大中型水体、社区、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及其下水道等除”四害”的防制等工作
项
本项药物的数量以达到除“四害”服务质量标准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灭鼠每月进行药物投放一次以上;灭蟑每月进行一次药物灭杀;灭蚊、蝇4月至10月每周进行药物喷洒一次以上,孳生地灭蚊蝇幼虫药物投放每两周一次以上;灭越冬蟑、蚊、蝇12月进行药物灭杀2次以上。
100000
-
2
城区辖区所有农贸市场除”四害”的防制等工作
80000
3
城区公共厕所、下水道流泥井口和垃圾收集设施等除“四害”防制等工作
4
城区食品“三小”、公共场所“五小”等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对重点行业每2个月进行一次药物消杀,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和指导,确保达到除“四害”服务质量标准。
5
特困企业、特困居民区、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及其纯居民楼二楼以下室内公共部分除“四害”防制等工作
6
城区辖区灭鼠设施的建设
个
鼠药盒1200个,并对承包区内所有鼠药盒进行编号。
30
1200
36000
7
城区“四害”孳生地调查和治理、重点行业侵害调查及上述1—7项人员工资,交通,住宿及管理等费用
月
中标公司必须投入足额的技术人员。常驻人员配备要求:不得少于6人;迎检或大面积集中消杀期间不得少于12人。调查要全面,资料要完整。
45000
12
540000
8
特困企业、特种行业、特困居民家庭使用的除“四害”药物
灭蚊
件
本项仅指药物的采购
200
80
16000
灭鼠毒谷
kg
4000
32000
灭蟑药
包
0.5
14000
7000
9
城区“四害”孳生地调查和治理、重点行业侵害调查、密度监测及相关资料
孳生地调查和治理
协助市爱卫办、各单位、街道、社区、城中村开展孳生地调查。掌握辖区内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建立本辖区内病媒生物孳生地台账,有针对性的采取分类治理措施,确保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其他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施
30000
重点行业侵害调查
20000
“四害”密度监测
相关台帐及技术资料汇编
10000
10
城区目标责任单位和所属行业等除“四害”动员大会、技术培训班、宣传教育. 除“四害”资料汇编
除“四害“技术培训班和动员大会
次
会场费、资料费等与培训相关的费用按实算
40000
宣传教育
社区讲座、资料发放等
资料汇编
除\"四害\"资料汇编成册
11
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环境消杀工作
做好预案
病媒生物防制专项考核
蚊、蝇、蟑、鼠等病媒生物防制
蟑、蝇、蚊、鼠类保持B级标准
50000
13
市爱卫办交办的其它除“四害”工作
交办工作
25000
14
合计
1286000
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
乙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中采购人所需要的病媒生物防制药物消杀及技术服务。
乙方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蚊蝇B级达标通过复审,专家评审及与考核复审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1.保证按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2.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实施服务时应统一着装、佩证上岗、明确任务、文明作业。填写服务登记卡,并请采购人有关人员签字,作为当次服务的凭据。
3.中标人须接受市爱卫办组织的综合检查、考核和其他日常督查,根据考核成绩并接受市爱卫办给予的相应经济处罚。
4.中标人注意药物的使用安全,投(施)药后需防护的部位和措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护和措施,及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向市民发布提醒事项。
5.中标人所使用的灭鼠除虫药物为中国农业部的批准,全国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认定的药物。科学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灭鼠、蟑、蚊、蝇药械,所使用的药械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操作,不污染环境,确保人畜安全。
6.中标人事先做好喷药前提示,不能对市民造成影响。
7.确保对服务辖区内的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损害。
8.确保施工安全,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9.确保完成日常消杀、维护承担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消杀和重大活动的病媒生物防制消杀工作。
10.提前10个工作日向采购人告知服务时间。全市性安排统一或集中药物病媒生物防制时,与长沙市总体时间安排保持一致。
11.技术支持:须提供常设全年每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免费技术支持。接到投诉电话后,工作日响应时间为1小时, 2小时内到达现场;非工作日响应时间为2小时, 3小时内到达现场。
12.接受省、市、街道、社区的监督、检查。
13.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一)考核监督机制
为确保服务质量和操作合理、安全监督机制。
1.群众监督:设立群众投诉热线,接受群众监督,考核听取群众的评议,将群众满意度及投诉情况列为考核范围。
2.街道社区及单位监督:每季度对中标人的操作规程和质量进行一次抽查、监测,年终作年度总评定,并作出考核鉴定意见书。
3.市爱卫办不定期对中标人的操作规程和质量进综合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履约和扣罚评定的依据。
(二)扣罚办法
1.被举报或抽查发现违反操作规程,严重影响工作质量者,每次扣发合同价总额1%;
2.被举报或抽查发现不按规定用药,或施药弄虚作假,施药不足者,每次扣发合同价总额的3%;
3.在上级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检查、复审和考核评审中,每通报一处,扣1000元;
4.因服务质量低劣,在国家、省市考核评审中不达标,给整体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被一票否决的,扣发合同价总额的10%;并提前终止合同;
5.在服务区范围内因此项工作造成人畜伤亡的,中标人要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甲方责任义务:
1.按乙方提出的环境、草生地整治实施技术方案进行推广落实,认真组织辖区各单位、社区(村)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做好组织、宣传、发动除“四害”实施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除“四害”工作,消除“四害”孳生地整治。
3.组织病媒生物防治技术督查队伍,对辖区各单位、社区(村)环境卫生治理和病媒生物杀灭和乙方防制实施服务效果督查。
4.负责督促迎检重点单位做好鼠类、蝇类防制设施的建设工作。
乙方责任义务:
1.尽职尽责,科学操作;讲求实效,保证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听使用的“除四害”药物为中国农业部批准,全国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认定的药物,并提供其相关的检测报告书,不使用国家禁用的灭鼠、杀虫剂。不污染环境,投《施)药要安全操作,施投药后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人畜安全。
3.施投药物前要事先做好喷药提示,确保不对甲方辖区内的市民和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影响和损害。
4.确保施工安全,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5.制定科学的年度、季度除“四害”工作计划,包括技术方案、工作方法、用药计划等。
6.做好工作记录,建立施药服务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7.接受上级爱卫部门和采购人的监警指导,接受城市爱卫办每月一次的抽查,每季度一次的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8.发生相关疫情或上级检查需要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开展应急消杀时,应无条件提供人力、药物、器械参与消杀,服从指挥。非本辖区需要支援开展应急消杀时,要服从发包方部门安排,抽调一定数量人员、药物、器械参加;
9.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性意见。
10.除四害药物选用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确保用药安全和服务安全,不得使用违禁药物,且承担其用药不当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认真履行合同各项条款的责任、义务,如一方违约除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关外,另支付违约金5万元给守约方。
乙方不得将此承包业务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如有此情况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须提供常设全年每天24小时热线服务和免费技术支持。接到报障电话后,工作日响应时间为1小时,2小时内到达现场;非工作日响应时间为2小时,4小时内到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