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盘锦市大洼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A-2)、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1)、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3)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fy-2024dwcx-11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冲1824274301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427-2285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A-2)、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1)、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五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Y-2024DWCX-1120
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A-2)、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1)、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十四五”有关规划要求,确保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有效管控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用地安全利用,盘锦市大洼区需对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A-2)、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1)、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3)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服务内容:对盘锦市大洼区服务地点的三个地块编制土壤状况调查报告(如有需求,应对土壤检测并形成检测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最终报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通过,并达到区政府供地要求。
3、质量标准:对服务地点三个地块的土壤污染情况进行确认是否存在污染情况。
4、服务标准及要求:对以上三个地块编制的土壤状况调查报告必须通过专家评审,达到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土地规划的要求。
(此公告附件附图不清晰或有其他需要,请各投标供应商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
投标供应商需对上述内容全部进行响应,并不得作负偏离,如未完全响应或作负偏离响应,则判定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五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同时附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式一份进行现场领取。 地点: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五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领取.售出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中心路
联系方式:陈冲:18242743018,邹全超:15382039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427-228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冲、邹全超
电 话: 18242743018、15382039989
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A-2)、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1)、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五楼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Y-2024DWCX-1120
项目名称: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A-2)、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1)、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十四五”有关规划要求,确保用地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有效管控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用地安全利用,盘锦市大洼区需对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A-2)、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1)、盘锦市大洼区实验小学东地块(优化)(B-1-3)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服务内容:对盘锦市大洼区服务地点的三个地块编制土壤状况调查报告(如有需求,应对土壤检测并形成检测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最终报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通过,并达到区政府供地要求。
3、质量标准:对服务地点三个地块的土壤污染情况进行确认是否存在污染情况。
4、服务标准及要求:对以上三个地块编制的土壤状况调查报告必须通过专家评审,达到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大洼分局土地规划的要求。
(此公告附件附图不清晰或有其他需要,请各投标供应商联系采购单位联系人)
投标供应商需对上述内容全部进行响应,并不得作负偏离,如未完全响应或作负偏离响应,则判定无效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五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同时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同时附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式一份进行现场领取。 地点: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五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领取.售出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大洼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中心路
联系方式:陈冲:18242743018,邹全超:15382039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丰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隆台区东跃街裕祥融城5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427-228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冲、邹全超
电 话: 18242743018、1538203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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