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015-445321-52-03-00731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华书店综合楼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兴县新华书店综合楼续建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新兴县新华书店综合楼续建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云浮市新兴县新城镇城北新区裕华南路 |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1952.5㎡,总建筑面积9931.92㎡,建筑高度23.7 m。地上共5层,地下室2层。基础和主体工程、外幕墙工程已完工,本次招标为剩余的部分工程,主要内容有:防水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含防排烟)、室外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按新兴县新华书店综合楼续建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图纸内容、施工界面确认单,具体工程内容按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必须对整个招标范围进行投标,只对招标范围中部分工程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 |||
工期(交货期) |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1月 20日(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8,208,851.71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 资质;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下同)资格(建筑工程专业)( 1 人):具备二级 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或提供“取得二级建筑 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 开平台 ”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 证明》打印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筑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 ”中打印证明材料; 项目总工(项目技术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1 人) :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 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企业聘书。 说明: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下同。 施工机械设备:/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专职安全员(1 人)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C 类)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证明信息打印件; 施工员(1 人)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 格证书》或《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质量员(1 人)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 格证书》或《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材料员(1 人)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 格证书》或《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预算员(1 人) :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资料员(1 人)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 格证书》或《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 期内。 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 52 号文)的规定,持有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 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 人的施工项目管理班子投标,经查实有以上情形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工程项目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截标前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在此期间 均视为在建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同时参加多个工程 项目的投标竞争,如项目经理在其他工程项目已中标的(中标通知书发出 的时间在本项目前),招标人将取消其本项目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 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置。 说明: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名称 变更时,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合法批件证 明其与原公司为同一公司。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 10月 16日 00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11月 05日 09时 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 11月 05日 09时 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s://jyzx.yunfu.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5300/index)。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 |
开标时间 | 2024年 11月 05日 09时 30分 | 开标地点 | 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兴分中心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
招标人 | 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新兴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新兴县新城镇城北新区裕华南路 | |
招标人联系人 | 莫邦田 | 联系电话 | 13005562955 |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李秉桦 | 联系电话 | 020-83293649 | |
招标监督机构 | 新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6-297632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注意事项:1、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商务部令第20号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云浮市发展和改革局等6个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通知》(云发改体改函〔2023〕26号)、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建市〔2022〕26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关于全面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云政数公资函〔2023〕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每天8:00-11:30,14:30-17:30,联系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66-8819989,QQ:624175059。 2、投标保证金转入系统生成的子账号 3、 系统环境要求:win7以上操作系统、360极速浏览器(版本12或以上,极速模式),具体操作请查看【操作手册】。云浮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指南(https://ygp.gdzwfw.gov.cn/#/445300/fwzn/detail?id=162688983090866176);有技术问题请致电0766-8819989,QQ:624175059: 4、 投标人需用单位的CA锁(或粤企签)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到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5、 邀请所有人参加线上(不见面)开标会,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登录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开标时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各投标人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时在线解密,需用单位的CA锁(或粤企签)进行在线解密。交易系统将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有效解密(包括按【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和约定】有效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对应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解密失败且未按【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和约定】有效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电子开标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进行开标,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不参加线上开标会议的,致使其投标文件无法有效解密(包括按【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和约定】有效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和放弃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补救权利。 7、参与电子投标,可能会出现未知的风险,存在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