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皮卡车”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皮卡车”采购公告
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皮卡车”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标段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8日 10:00。
二、采购要求
(1)投标人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车辆购置税、车辆的各项需要由供货方承担的费用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2)投标人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3%税率执行。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货到使用方现场,运费由供货方承担。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受人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受人同意,否则,买受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最终按含税单价进行结算,出卖人提供使用方开具的验收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根据资金计划批复情况,滚动付款,3个月内付清货款(3个月内付款比例根据使用方资金情况支付,中标单位不得随意更改),付款方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不允许负偏离)
(6)质保期:榆树岭煤矿:五年或10万公里;国龙贸易:三年或6万公里。
(7)交货地点: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阿格乡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距市区110km);2、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
(8)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9)报名要求:①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上传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
②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上传自身营业执照、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授权期限须大于等于供货期限)、厂家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
(10)报价要求:报价同时必须上传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 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报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
(11)采购明细及技术要求:
1、根据生产需要,国龙贸易、榆树岭煤矿采购2辆皮卡车,具体明细及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1. | 皮卡车 | 长城炮(2.0T商用版自动柴油四驱领航型长厢GW4D20M) | 辆 | 1 | 榆树岭煤矿 |
2 | 皮卡车 | 2023款长城炮四驱自动挡汽油 | 辆 | 1 | 国龙贸易 |
备注: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人若无相同型号时,所提供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2、技术要求:
《榆树岭煤矿皮卡车采购技术规格书》
一、项目简介
为满足生产需要,需购置一辆皮卡,用于拉运生产所需材料设备、器械,接送北风井工作人员等。
二、产品用途及适用范围
1.产品用途及特点
适用于拉运生产所需材料设备、器械,接送北风井工作人员等。皮卡车车辆适合山区道路行驶,车厢能够装载生产所需的各种材料装备。
2.适用范围
主要用于拉运物资和接送工作人员。
三、设备标准配置及供货范围
1.设备标准配置
车型为皮卡车,车辆外观颜色为白色,配置为:2.0T商用版,柴油版、四驱领航型长厢GW4D20M、自动挡、一键启动+无钥匙进入、液压助力转向、主副驾驶座安全气囊、ABS防抱死、制动力分配(EBD/CBC) 、后雷达、、倒车影像、定速巡航、发动机电子防盗、车内中控锁、多功能方向盘、前后电动车窗、胎压监测系统、四轮盘刹,发动机液压悬置、前双横臂+后钢板弹簧、17的轮毂、245/70 R17的轮胎、货箱帮上有防护栏、LED大灯。
供货方交付车辆前需提前缴清车辆购置税等费用。
2.供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阿格乡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距市区110km)。
四、技术参数
(1)车身颜色:白色
(2)排放标准:柴油、国6排放标准
(3)汽缸数:4缸涡轮增压
(4)车身结构:皮卡、4门5座、非承载式车身
(5)变速箱类型:手自一体(8AT变速箱)
(6)驱动方式:适时四驱
(7)外形尺寸(mm):长5665宽1883高1882
(8)货箱参数(mm):长1760宽1520高540
(9)整车质保:五年或10万公里
五、质保服务要求
1.供货方在进行交车前,应确保车辆完好无损,行驶正常,公里数不能超过150公里,在调试和检验符合相关要求后交甲方投入使用。
2.质保期内因车辆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货方应12小时内到达车辆所在地点进行维修(阿克苏地区区域范围内);如现场无法完成维修需要返场维修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供货日期
供货方在签订合同后10日内供货。
《国龙贸易皮卡车采购技术规格书》
一、项目简介
国龙贸易业务逐渐增加,需要经常在外开拓市场,现有车辆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求,需购置皮卡车一辆,用于日常在外开拓市场时使用。
二、产品用途及适用范围
(一)产品用途及特点
适用于新疆各个地区的交通状况,经常出入各个矿区,拉运煤样等。皮卡车车辆能应对大部分路况,还有一定的拉运能力。
(二)适用范围
主要用于外部调研、办理业务,拉运煤样等。
三、车辆配置标准及供货范围
(一)车辆配置标准
车型为2023款长城炮四驱自动挡汽油:车辆外观颜色为白色,商用版2.0T,汽油版,四驱大双领航型GW4C20B。主要配置如下:自动档、一键启动+无钥匙进入、分时四驱、自动驻车、方向盘换挡拨片、液压助力转向、后窗热线除霜、智能联网、车载导航、远程控制、多功能方向盘、车内中控锁、前后电动车窗、前双横臂独立悬架、后钢板弹簧、大灯后视镜电动调节、固定侧踏、防滚架、外绳钩、防抱死系统(ABS)、电子制动力分配(EBD)、牵引力控制系统(TCS)、防侧翻系统(RMI)、电子稳定控制系统(ESP)、刹车辅助(BAS)、双安全气囊、前排侧气囊、上坡辅助、胎压显示、碰撞断油、碰撞自动解锁、二次碰撞缓解、刹车优先、紧急刹车警示、倒车雷达、倒车影像、右前盲区可视、四轮盘刹、发动机液压悬置、LED大灯、245/70 R17的轮胎、货箱帮上有防护栏、货箱加装高盖板。
供货方交付车辆前需提前结清车辆的各项需要由供货方承担的费用,交付车辆无任何纠纷。
(二)供货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西部绿谷。
四、技术参数
(1)车身颜色:白色
(2)排放标准:汽油、国六排放标准
(3)气缸:四缸涡轮增压、铸铁缸体
(4)车身结构:4门5座、非承载式车身
(5)变速箱类型:手自一体(8AT变速箱)
(6)外观尺寸(mm):长5653宽1883高1882
(7)轴距(mm):3470
(8)轮距(mm):前1580后1580
(9)货箱参数(mm):长1760宽1520高540
(10)整车质保:三年或6万公里
五、质保服务要求
1.供货方在进行交车前,应确保车辆完好无损,行驶正常,公里数不能超过50公里,在调试和检验符合相关要求后交使用方。
2.质保期内因车辆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供货方应2小时内到达车辆所在地点进行维修(乌鲁木齐区域范围内) ,如现场无法完成维修需要返场维修的(包含乌鲁木齐区域范围外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供货日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供货。
备注:本次采购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参数要求、询比价条款及相关附件等信息),投标人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如有任何疑问,可与采购人业务人员进行沟通。如有任何偏离,在报名及报价时必须如实说明;未提出任何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存在实质性偏离的,视为不响应采购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截止前至少提前3小时完成报名,否则,采购人有权不予审核通过。本次采购公告公示期满7天后,如生产建设急需,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提前截止报价。详细具体条款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若有一项不满足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报价无效)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投标人,未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资质覆盖所应答的主要产品(见采购物料明细),并具备应答项目的能力。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3)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项目单位的验证。
(5)在河南能源范围内货物采购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项目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6)具备国内货物配送能力。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5、其它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报价含税、含运费、含装卸、购置税等一切费用,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投标人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质保期自正常使用之日起1年。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公开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3小时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标书费200元(人民币),收款账户:
户名: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6500 1611 6000 5250 6187(此账户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2、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在报价截止日期前缴纳至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投标保证金由第三方收取,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货到后3日内原账户退回,其他单位保证金标段结束后3日内原账户退回。
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详见中原云商平台“操作教程”,网址:
http://bid.zyepp.com/ptsc/005002/20210315/80f44505-3147-48f7-b31b-6b71879b63c6.html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2)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报价或响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中标人未按规定向招标组织部门支付中标服务费;
(5)若中原云商平台识别到不同投标人报名/报价的IP或MAC地址一致的;经核实投标人联系电话为同一人的。
3、中标服务费
3.1付费人和付费费率: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费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履行合同的,不予收取服务费。
3.2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500-1000 | 0.8% |
100-500 | 1.1% | 1000-5000 | 0.5% |
注: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计。
中标服务费收款账户:
户名: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6500 1611 6000 5250 6187(此账户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https://bid.zyepp.com/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
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投标人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家。
(2)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3)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4)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人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
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单位。
2、采购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人通知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评标方式: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有效报价(产品质量满足我方要求,所报价格符合当前市场价格),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推荐成交单位。
2、附件:响应文件模板、合同模板。
3、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人1:库车市榆树岭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单位电话:南经理 15003036475
采购人2: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电话:周经理 1869031618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徐经理 15099689839
4、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向本项目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991-6557881)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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