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州古城城市更新(一期)施工监理项目(ESSJ-202411FJ-002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259.1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ssj-202411fj-002001001
预算金额259.19万元
招标公司恩施施州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谭先生0718-89907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718-8240824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施州古城城市更新(一期)施工监理项目(ESSJ-202411FJ-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SJ-202411FJ-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施州古城城市更新(一期)施工监理项目已由恩施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305-422801 -04 -01-90810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恩施施州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恩施施州古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立百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恩施市六角亭街道办事处东门片区、瑞狮岩片区、南门片区。包括棉纺厂地块、文昌祠地块、瑞狮岩皮鞋厂地块、南门武圣宫地块、山城天街地块、老市公安局拘留所地块、城乡街地块;东门、四维街、原清江电影院停车场等地块。 建设规模:建筑物主体改造,外立面修缮约77370平方米,主体加固约51280平方米。基础配套设施:海绵城市系统约100000平方米、绿化整治约21500平方米、道路及人行道铺装约95200平方米。停车位改造约13500平方米、公厕约1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存量资产改造约49230平方米,总投资约40099.72万元。具体建设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规划,在不超过工程总费用的情况下调整。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监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与本项目有关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从项目开工准备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保修期满为止。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1095日历天,其中最终实际监理服务期以合同签订至合同委托工作全部结束为止。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259.19 万元。 | ||||||||||||||||||||||
2.3其他: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自该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为止,其中施工监理(监理服务期)暂定1095日历天(监理进场日期以招标人下达的通知为准)。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不得少于6人,要求如下:①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 2 项;②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具有其他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项中满足一项即可)、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兼任;③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不得少于1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培训合格证书;④监理员不少于2人,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人员。提供上述人员 2024 年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注:①“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额不小于1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文物保护工程;②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关键页。(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 (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②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⑦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总监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6)财务要求:近三年未亏损,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财务会计报表数据为准,或提供具备相关财务能力的承诺函; (7)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4 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处理处罚有效期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8)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恩施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投标单位须提供网页打印或截图的企业和人员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或截图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1月07日至2024年11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交易平台”(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评定分离,定标方法采用票决定标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es.eszggzy.cn/esweb/)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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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6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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