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二路排水防涝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五标段(云峰街-霁虹街)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537.22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23717
预算金额537.2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袁抚胜
公告正文
<span id="litPosition">中标通知书</span>
北二路排水防涝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210101TP001023717 工程名称 北二路排水防涝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 210101TP001023717001005 标段名称 北二路排水防涝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五标段(云峰街-霁虹街)
建设单位 沈阳市铁西区城市管理局 填报单位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 建设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市明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袁抚胜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161669058 5372209.690000元 350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95.85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市明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天城嘉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袁抚胜 贾永辉 李丹
注册资格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辽221161669058 冀1132016201720609 辽221182099280
投标报价 5372209.690000元 5372666.910000元 5398550.060000元
工程工期 350日历天 350日历天 350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评审得分 95.85 94.6 94.6
企业业绩
1.沈阳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供一业”职工家属区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施工3标段
2.浑南西路下穿长大铁路雨水泵站附属配套(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
3.卫工、细河管渠系统清淤工程-工程施工第7标段
4.高甲一街(南段)道路排水工程
5.2020年大东区市政排水改造工程(二期)六标段施工
6.2016年城市排水工程(桥西大路新建)
7.沙河市2016年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周庄大街)
8.卫工、细河管渠系统清淤工程-工程施工第9标段
9.大东区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程(二期)十四标段
10.法库县兴法路中段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施工
11.沈北新区冬雪湖街(沈北路-蒲硕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12.辽东湾新区用水西线工程(二标段)
13.亚泰集团长春公司新厂区道路及管网工程
1.沈阳市浑南区长安街(风能南路-风能南路南一路)道路排水工程施工
2.颍东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物业)施工项目六标段
3.石家庄正定新区崇因路东延(太行北大街-天泽大街)道路工程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4.沈阳市绿化造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住宅维修改造工程-工程施工1标段
5.金明街(东垣东路-绵河道)道路工程、金明街(北二环-小南路)道路工程、荷园路(金明街-谈固大街)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
6.顺平经济开发区北园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项目施工
7.蠡县大百尺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EPC总承包
8.高邑县刘秀路(高邑大街-旧城大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9.红山区2019年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花园B区)施工
10.深泽经济开发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道路、排水、部分道路照明)施工第一标段
11.沧州渤海新区涟洼排干右岸堤顶道路及配套工程 (一期)施工二标段
12.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建石南路道路景观及配套建设工程(南侧A标段绿化及石炼路、工业大街市政排水、北侧A标段)
1.《沈阳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天津北街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施工
2.2021年和平区太原街步行街改造工程施工
3.2022年沈阳市和平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背街小巷施工三标段
4.2022年仙女湖公园改造项目-施工(二标段)
5.2022年创城点位周边背街小巷整治工程施工二标段
6.太原街步行街路面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沈阳市明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天城嘉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1/20 15:02:54
辽宁恒沅招标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1/20 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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