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标志碑制作安装》项目询价函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杜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受邀报价单位:
根据文物法规定,文物必须设立标志碑牌。因我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标志碑牌有损坏、缺失现象,故须对其补充设立。我单位定于以询价采购方式开展2022年《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标志碑制作安装》项目,请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12月9日上午9:3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我单位(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市民中心B栋十楼1009)。
拟采购一览表
序号
项目
需求
1
2022年《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标志碑制作安装》项目
根据文物法和文物四有档案相关工作要求,补充制作安装我区15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标志碑,投标单位需对设立标志碑点位进行实地调查;具体要求:1、碑面须按制作要求采用3厘米(及以上,不含加衬石条)厚蒙古黑天然石材(类似也行),四边、角磨圆,后背需有框型石条背衬;碑文采用电脑雕刻,上金漆;基座须按要求采用实心小红砖(24*11.5*5.3厘米)加水泥砌成,外部采用水泥粉刷拉毛,或石质材质结构胶粘贴工艺;地上前后净高分别为60、70厘米;基座以下硬质基础不低于30厘米,四周应对称、大于基座四边10厘米以上,采用钢筋混淋土。2、施工须分2步进行;第一步,先按要求砌好基座;第二步,须待基座内外水泥彻底凝固干透之后,使用黑色大理石胶将碑面和基座粘牢,粘贴结合位置四边缝隙须用大理石胶填满抹平;基座采用石质材质和结构胶粘贴工艺的,可一步完成安装。3、保质期3年,非人为破坏情况下需做到字迹不掉色,基座不掉水泥块,不松动。4、中标公司需有过与南京地区文旅系统合作3年以上经验,须具有石碑石刻或雕塑制作经验。(基座尺寸为最低要求,增加尺寸不得高于30厘米)
最高限价:6.5万元(含税、含占用青苗等费用)

二、相关要求
1、本次议价为整体采购,报价包含策划、研究论证、标准文件等全部费用,定标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执行期限:2023年2月10日前提交全套经过确认后所有制作服务项目。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执行,双方协商。
3、中标单位应做好相关项目执行与成果的及时统计与反馈,并根据采购单位不同阶段的需求在约定范围内调整执行,以满足预期需求。
4、资质要求:(未达到以下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议价)
(1)要求公司(单位)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本50万元或以上,注册及经营地址在南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商业欺诈及失信行为的,为无效议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5、议价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2份):开标一览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报价单及供应单位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
6、采购单位在确定成交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
7、供应单位不得虚报各项指标,若不能符合要求,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指标、方案说明、投标方能力等4项指标,分别占30分、25分、25分、20分,共计100分。
9、请参与投标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近期有中风险以上地区行程史和中风险以上地区人员接触史以及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参加。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18851600019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B座1009
南京市浦口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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