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4个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4个工程已由锦州市水利局以锦水利[2024]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工程,受益人数3940人,受益移民10人;小东镇酒花村混凝土道路工程,受益人数4403人,受益移民2人;四家子镇代平房村混凝土道路工程,受益人数1720人,受益移民3人;姜屯镇连屯村混凝土道路工程,受益人数1531人,受益移民3人;
2.2建设地点: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四家子镇代平房村、小东镇酒花村、姜屯镇连屯村;
2.3招标范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四家子镇代平房村、小东镇酒花村、姜屯镇连屯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其中:
第1标段: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4个工程(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第2标段: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4个工程(小东镇酒花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第3标段: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4个工程(四家子镇代平房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第4标段: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励家镇励家村混凝土道路等4个工程(姜屯镇连屯村混凝土道路工程);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8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9月6日)。
2.7投标保证金:一标段 0.3万元;二标段 0.5万元;三标段 0.5万元;四标段 0.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或者[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并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3信誉要求:
①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处罚情况:投标项目经理部近3年不曾因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受到过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③企业要求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6其他:
(1)投标单位应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督平台进行登记,对于省内企业应在“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对于外省企业应在“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信息申报入口”栏完整填报“外省信息”;
(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中标后,现场项目管理部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一致,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建造师和施工现场小班子成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 2024 年 6 月 5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止,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网址:http://ggzy.jz.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网址:http://ggzy.jz.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请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修改、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址:http://ggzy.jz.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 2024 年 6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5.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黑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6-5522545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黑山县
联系人:柴先生
电 话:0416-5522396
(2)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国际汽配城3-10-15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0416-3219317
电子邮件:LNXC8888@163.com
(3)异议处理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0416-3219317
辽宁星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