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梧州供电局2018年各媒体合作费用项目(广告宣传等)[0006200000033791]-公示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00620000003379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易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覃逸韵185774447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梧州供电局2018年各媒体合作费用项目(广告宣传等)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0006200000033791

根据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供电局实际工作需要,结合项目实际,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供电局现拟组织开展梧州供电局2018年各媒体合作费用项目(广告宣传等)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按照《梧州供电局非招标采购作业指导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梧州供电局2018年各媒体合作费用项目(广告宣传等)

2. 采购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供电局

3.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谈判

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及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1

标包一:在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展广告宣传等业务。

梧州电台全年在新闻综合频道(FM100.8)和交通音乐频道(FM107.5)配合梧州供电局各时期的中心工作和所提供新闻线索或工作信息,及时报道相关的内容,安排滚动播出各个阶段的停电(公告)提醒,每月不少于10条。

2

标包二:在梧州电视台开展广告宣传等业务。

2018年全年在新闻综合频道时段发布广告信息60条,要求服务方配合梧州供电局做好南网视频的策划。

3

标包三:在梧州日报刊发开展广告宣传等业务。

在梧州日报一版或二版刊登梧州供电局的新闻(照片)共10篇(幅),二版版面广告信息合计 35篇(幅),每篇文字字数控制在800字以下。在全年刊发一个整版彩版品牌宣传。

标包划分情况:划分3个标包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81231

项目地点:梧州市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对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实施细则》物资采购的采购金额在5万以上、50万以下的,适用于非招标采购范围。

2、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原因:

1)标包一:在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开展广告宣传等业务。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社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是梧州唯一一家具备卫星、无线传输方式,覆盖范围达到梧州境内的广播电台,具有梧州市委市政府主要新闻栏目《交通音乐频道(FM107.5)》、《梧州新闻综合频道(FM100.8)》和广播专题、广播广告等节目的制作和播出资质及能力。

2)标包二:在梧州电视台开展广告宣传等业务。梧州电视台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社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是梧州唯一一家通过无线传输方式,覆盖范围达到全梧州境内的电视台,具有梧州市委市政府主要新闻栏目《梧州新闻》、《民生老友记》和电视专题、电视广告等节目的制作和播出资质及能力。

3)标包三:在梧州日报刊发开展广告宣传等业务。《梧州日报》是中共梧州市委唯一的机关党报,立足梧州市,面向桂东南及西江走廊广大地区,除了迅速及时报道国内外重大时事新闻外,注重地方新闻和地方特色,主要反映和报道梧州市和桂东南以及兼顾广东部分地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等情况,面向各阶层读者,是当地最有影响力的地方党报。

四、公示期

公示期为5天,从20171229日起至201814日截止。

五、异议的提出及处理

(一)异议提交方式

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函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必须在公示期内先将相关资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异议函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异议函格式详见附件。

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由个人提出的,还需出示异议人与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说明,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监督投诉机构: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供电局监察部,监督电话:0774-3933103;举报信箱:jcb.wzg@gx.csg.cn

(三)异议的处理

采购人在收到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的异议后,将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购项目承办部门应对采购方案进行修正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新的采购方案应按照公司管理要求履行审批手续;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项目承办部门应将异议内容及论证意见报公司审批后,书面答复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人捏造事由恶意扰乱采购秩序,或异议人与本采购项目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提出的理由不具体,或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列明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涉及其他厂商的商业秘密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异议存在诬告、故意扰乱采购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供电局组织的招标及非招标采购活动。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梧州供电局

址:广西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

人: 易工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号三云办公楼第五层502

人: 覃逸韵

话: 18577444787

固定电话: 0774-3994484

: gczbwz@163.com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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