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K47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劳务分包询比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8/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K47
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劳务分包询比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XD-2023-ZBDL-158/2023-XB-DT-14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K
47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劳务分包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4万元,招标人为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O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担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
(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K47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
组织调改项目,该项目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主要工作内容为交通组织调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
(K47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劳务分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
(K47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劳务分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劳务企业资
质证书”。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
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20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
(7)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业绩要求:
供应商在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内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交通安全设施类劳务分包业绩
O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将下述相关证件扫描件
按顺序汇总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lnxinda2021@163.com, 邮件主题为“供应商
名称+2023年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主线
(K474+700~K504+600)第八合同段交通组织调改项目2023年施工项目劳务分
包”。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授权委
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
需提供)。④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填写完整的项目报名登记表(详见本公告
附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对公账户付款:公司名称: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全称: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白汇锦支行;银行账号:21050110888000000453
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
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
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
1号1楼开标室)。
七、其他
1、采购范围:
序号细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控制价(元)
1标志安装费 m²2943.49 26.75
2 临时百米标(φ100mm)安装个1351.00 6
3基础施工费 m³274.02 359.7
4 临时标志安装(封闭4km)道路封闭费次12.00 2130
5 临时标志安装(封闭1km)道路封闭费次49.00 1597.5
6 A级波形梁护栏(2E)施工费 m 5760.00 7
7 拆除A级波形梁护栏道路封闭 m 5760.00 9.5
8 SB级波形梁护栏(2C)施工费 m 6906.20 15.5
9 SB级波形梁护栏(2C)拆除道路封闭 m 6906.20 9.5
10 反光导流板安装费(路侧)个
13598.00 1.25
11 太阳能黄闪灯安装费个100.00 133.25
12 太阳能红蓝暴闪灯安装费个 200.00 133.25
13 临时轮廓标安装费个 14042.00 3.5
14 热熔反光型标线施划 m²17491.50 4.75
15 热熔振动型标线施划 m²6642.00 7.25
16 预成型标线施划m²8684.00 4.75
17 跨线桥拆除道路封闭 m 4000.00 9.5
18互通立交道路封闭 m 6000.00 9.5
19 明字屯枢纽互通立交封闭设施设备巡查维护月7.00 15975
20 凌海互通立交封闭设施设备巡查维护月7.00 15975
21 光辉互通立交封闭设施设备巡查维护月7.00 15975
22 服务区封闭设施巡查维护月7.00 15975
23 临时中分带开口施工费 m²11100.00 5.5
24临时中分带开口SB级钢护栏施工费 m 7400.00 15.5
25 临时中分带开口道路封闭 m 29600.00 9.5
26
涉地方路设施设备巡查维护月7.00 15975
2、服务期限:2023年8月11日至2026年10月30日(具体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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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服务地点:辽宁省锦州市(京哈高速K474+700~K504+600)具体地址以采购人
通知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系人:赵岩
电 话:159400203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 钟浩
电 话: 024-83738600
电子邮件: lnxinda2021@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斜焙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有
附件: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
报名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供应商电子邮箱 | |
营业执照号 | |
报名时间 | |
备注 | |
注:本表格需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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