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智慧建筑低碳节能工程实践教学基地(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5/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智慧建筑低碳节能工程实践教学基地(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2-05-17 至 2022-05-23
撰写单位: 辽阳协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智慧建筑低碳节能工程实践教学基地(一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智慧建筑低碳节能工程实践教学基地(一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17639
项目名称:智慧建筑低碳节能工程实践教学基地(一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950,000.00
最高限价(元):1,9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建筑设备自动化控制系统3套、智能照明系统3套、智慧人居场景化控制系统3套、能耗大数据可视化交互平台1套、科研实训套件1套、空气源热泵节能运行管理系统1套、中央空调系统1套、强弱电一体化集成控制柜安装调试实训系统3套、智能安防系统1套、信息发布系统9.2㎡、信息化及基础设施建设1套、基地文化墙与图文软装饰、卡布灯箱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完毕,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17日 08时00分至2022年05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1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协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疫情期间备份文件允许投标人邮寄送达,在线观看开标会网络直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1)电子文件报送时限: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解密时限: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投标人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419-5599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阳协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438号二楼
联系方式: 0419-3734422
邮箱地址: lyxczbdl@163.com
开户行: 辽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民主路支行
账户名称: 辽阳协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80001273050188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晓云
电 话: 0419-373442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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