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重新公开遴选《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单位的公告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编制《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的通知(琼建环函〔2022〕50号)文件精神,受原委托机构部门调整因素影响,我局拟重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立足实际,适当超前”原则,深入调研,摸清现状,查摆当前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编制出台《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为保证工作质量,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积极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编制
2.项目业主: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服务内容:根据国家、行业和海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标准、规范或规程的规定编制《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
4.经费预算:30万元。
二、报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资质,具有针对性专项服务经验。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8人以上(含8人)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参加遴选近三年内,参选单位及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5.报价函格式自主填报,并进行密封。
6.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报价函原件;
3.法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年度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缴费凭证复印件;
5.单位业绩一览表原件;
6.企业诚信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以上材料须以A4装订成册,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所有材料须密封提交。
四、遴选方式
以综合报价、诚信和业绩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定。
五、编制要求
(一)可参考《海南省生活垃圾处理和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海南省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三年攻坚行动方案》中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体系的内容编制,范围覆盖城乡,逐步提高本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和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
(二)规划编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本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产生量及组分预测、生活垃圾分类和建筑垃圾污染防治阶段目标,不同场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与收运模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布局规划、环卫机具及场站规划、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路线、项目建设投资规划、实施保障、综合效益分析等。
六、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至2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昌江县人民北路79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6室,陈先生:2667940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昌江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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