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解放军法律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3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2/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法律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发布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 发布时间:2023-02-23 21:46:50
中国人民解放军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JJ-2023-716495
(三)预算金额:3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2023.3.15 | 采购单位1年法律顾问服务,包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收费标准70%折扣另行支付费用)、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律师见证、法治宣讲、出具法律文书等。服务质量佳,可续签2期,每期1年。 | 1 | 年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一、律师事务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支持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二)持《律师执业证》实有人员五名以上; (三)诚信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或投诉记录; (四)注册所在地在广州市区域范围内; (五)遵守相关保密协定。 二、律师顾问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 (三)持《律师执业证》5年以上,从事法律相关工作5年以上; (四)承担过军队法律诉讼工作,具有一定工作经验者优先,有一定授课能力,能够为我部组织普法教育和法律骨干 |
(五)竞价公告时间:2023-02-23 21:46:50 ~ 2023-02-28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2023-03-01 09:00~16:00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一)解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需要列席有关会议,为我部决策提供法律支持; (二)参与我部各类合同签订工作,协助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规章、制度等,并提出法律意见; (三)受我部委托,参与磋商、调解、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四)为我部作律师见证,解答法律咨询,制作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承担我部行政诉讼、仲裁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根据广东省收费标准70%折扣另行支付费用); (六)为我部人员及家属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定期(每季至少1次)安排人员到我部单位开展日常法律咨询,解答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热线; (七)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根据我部普法教育计划方案确定的授课主题,开展法治教育课、法律咨询答疑、制作普法知识手册等宣传教育活动,为我部法律服务骨干提供业务培训。每季度为我部人员开展不少于一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讲座),重点普及宣传与备战打仗、军人军属权益相关的法律制度,定期开展民法典等法律教育; (八)优先接受我部委托,提供优惠代理诉讼服务; (九)其他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方先生 18928898464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
2023年0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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