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非保税)长江轴承2023年一季度废套圈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12/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非保税)长江轴承2023年一季度废套圈转让公告
公告编号 | 2022[1122]号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12-29 16:3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12-30 00: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2-12-30 14:30:00 |
竞价会编号 | 2022122210007145 |
转让方名称 |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所在地 | 重庆重庆市南岸区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具有标的物的回收资质及相应的生产加工类型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定约后,需按转让方要求安排人力车辆工具并及时对货物进行打包清运 4.看样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
特殊告示内容 | 本次竞拍的价格不含税,增值税(税率13%)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总额×4%)由受让方承担 |
保证金 | 20000.00元 |
变更条款描述 | - |
标的信息 | ||||||||
标的名称 | 废料类型 | 数量+单位 | 单价 | 规格型号 | 交易方式 | 图片 | 品质鉴定信息 | 标的描述 |
(非保税)长江轴承2023年一季度废套圈 | 金属废料 | 50.00 吨 | 3805.31 元/吨 | - | 公开竞价 |
废套圈2.jpg 废套圈.jpg |
1. 该标的物为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现存放于重庆市南岸区茶园厂区内。 2. 公示的图片所描述等信息仅供参考,不得作为双方合同要约,受让方自行到转让方现场查看实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按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3. 锁定单价为成交单价,受让方不得以市场价格下跌为由拒绝签合同和标的物装运。 4. 受让方在装载时,若需要转让方安排行车、或叉车等设施时,需另行支付5元/吨的吊装费。 5. 标的物为2023年1月 1 日至2023年3月 31 日的拉货权。 6. 实物交付等情况按照转让方的合同执行。 |
竞价方式 | 竞单价 |
挂牌价 | 3805.31元/吨 |
计算公式 | |
平台咨询电话 | 王显月 023-63623471 |
项目描述 | 第一部分:与转让相关的条件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通过重庆市加工贸易废料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交所)申请办理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在申购申请通过重庆联交所审核后,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向联交所支付保证金才能获得参加竞价会资格。 2.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公告标的总重×平台成交价×4%)后,剩余部分作为意向受让方(受让方)的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交纳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废旧物资买卖合同(废套圈)》、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合同价款的;(2)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3)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4)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受让方履行完毕合同义务,转、受让方分别将交易合同和增值税发票等资料扫描上传至平台,受让方结清交易服务费,重庆联交所于2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将受让方交易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资金结算账户。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意向受让方资金结算账户。 3.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付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支付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拒付履约保证金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4.转让方不提供所有标的合格证、购置发票、技术资料等任何相关的文字资料。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申购,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不保证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的完整性等。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受让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放弃受让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得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5.合同签定,意向受让方在成为受让方后,主动在2个工作日内到转让方签定合同,重庆联交所核发的《预成交结果通知书》作为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的必要要件,受让方逾期签订合同视为受让方违约。 6.合同签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让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该书面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受让方在平台注册时登记的联系人邮箱,该通知送达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将合同约定的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转账支付到转让方帐上。 7.受让方与转让方签定合同后立即生效,按照双方签定的合同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若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有权拒绝受让方再参与转让方的一切项目。 8.为保证标的物不流失,从受让方车辆进入到甲方现场开始,转让方有权进行全程监督(包含但不限于车辆的水箱放完后方可进厂,并主动接受甲方检查)。 9.受让方拆除及装运标的工作结束,经双方验收确认后,由转让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10.受让方须在申请退交易保证金前向重庆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为:本项目交易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总额×4%,由重庆联交所开具交易服务费增值税发票。重庆联交所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让方交纳交易服务费,该书面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受让方在平台注册时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受让方未按期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重庆联交所有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取交易服务费。 11.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踏勘、拆除及装运标的等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及环保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由其自行承担,转让方及重庆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12.本次竞拍的锁定价为不含税成交价(税率13%,税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按税务相关规定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让方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的相关资料。 13.转让方有权拒绝曾经违约的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与转让方的一切项目。 第二部分: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重庆联交所运营的平台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重庆联交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合法的处置权且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3.本次转让已履行了内部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发布的项目信息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了解并认可重庆联交所的废料交易规则、废料交易竞价须知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重庆联交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我方对注册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
注意 |
1.开增值税发票; 2.此次竞价的价格不含税,增值税由买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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