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元氏县槐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石家庄元正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会轩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晓华0311-830868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9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石家庄元正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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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9-28 14: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0-19 09:30 |
元氏县槐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槐阳片区城市更新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元氏县行政审批局以元行审备字【202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元正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元正合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元氏县槐阳大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休闲绿地、时尚生活休闲区、槐安里文化胡同(城市漫步)、昌盛街整体形象提升、盛元路社区MALL(购物商场)、育元街社区MALL(购物商场)、社区智慧化。建设规模约20万平方米,约合300亩,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项目总投资1974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 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元氏县城区东北部,紧邻107国道和京广铁路,北起盛元路,南至常山路,东临京广铁路,西至槐阳大街以及昌盛街、盛元社区商街、育元街菜场。 计划工期: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480日历天。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2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服务、设计服务、采购及施工。具体(1)勘察服务: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工作;(2)设计服务:本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及根据项目需要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他设计服务;(3)采购及施工: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材料采购及施工图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行业(道路、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设计负责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可兼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www.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3.1.4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 7 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2021】8 号《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安全感、满意度,自今年 9 月 1 日,到明年 7 月底,重点排查招投标领域六个方面问题:一是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等恶意竞标行为;二是投标人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转让中标项目等强揽工程行为;三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四是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五是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不规范、代理人员非专职专业人员;六是评标专家评标行为不规范、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潜在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之前,需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 (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 才能够打开招标文件查看,并制作投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4)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28 14:00至2023-10-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1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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