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道路工程二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66.27万元
招标公司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姚女士0573-87289686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市杰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陆先生1375835725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道路工程二标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道路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市 丁 桥 镇 智 慧 产 业 园 及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项 目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海 发 改
〔 2024 〕 234 号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镇 财 政 安 排 解 决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钱 江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通 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海 宁 市 杰 成 工 程 管 理
咨询有限 公司 。项目已 具备招标 条件,现 对该项目 的
海宁市丁 桥镇智慧 产业园及 基础设施 配套项目 — 市
政道路工程二标段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7066.27 万元,工程概算
3652.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652.5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新 建 智 慧 产 业 园 周 边 道 路 北 起 在 建 医 院 辅 道 ( 桩 号 K0+006 ) 、 西 至 戚 姬 港 ( 桩 号
K0+647.013 ) , 路 线 全 长 约 642 米 ; 新 建 永 潮 路 ( 和 平 路 - 龙 兴 桥 ) 长 约 681 米 , 沿 途 拆 除 重 建 桥 梁
一 座 ; 拓 宽 改 造 芦 湾 路 ( 海 潮 路 - 永 潮 路 ) 长 约 963 米 ; 同 时 完 善 排 水 、 交 安 、 照 明 等 附 属 设 施 。 1. 本
工 程 新 建 智 慧 产 业 园 周 边 道 路 按 城 市 支 路 标 准 设 计 , 设 计 速 度 30km/h , 其 中 桩 号 K0+006-
K0+313.560 段 路 基 宽 度 9.5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0m 人 行 道 +2 × 3.5m 机 非 混 合 车 道 +0.5m 土 路
肩 ; 桩 号 K0+313.560-K0+497.989 段 路 基 宽 度 21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5.0m 人 行 道 +2 × 3.0m 非
机 动 车 道 +2 × 4.0m 机 动 车 道 +2.0m 人 行 道 ; 桩 号 K0+497.989-K0+647.013 段 路 基 宽 度 12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 × 2.5m 人 行 道 +2 × 3.5m 机 非 混 合 车 道 。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砼 面 层 、 水 泥 稳 定 碎
石基层,路基采用宕渣填筑,人行道采用花岗岩铺设 ,建设地点:
海宁市丁桥镇 。
2.2 招 标 范 围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新 建 智 慧 产 业 园 周 边 道 路 道 路 工 程 、 人 行 道 工 程 、 排 水 工 程 、 交 安
工程、亮化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1123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2025 年 2 月 17 日 发 布 的 对 应 资 质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 合 格 ” 状 态 , 且 资 质 “ 合
格 ” 状 态 的 等 级 不 得 低 于 投 标 要 求 的 资 质 等 级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前 自 行 做 好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相 关 信 息 的 维 护 工 作 , 并 对 企 业 资 质 、 人 员 资 格 、 项 目 状 况 、 信 用 评 价 等 信 息 的 真 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0-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800 万 元 及 以 上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2020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项 目 竣 工 时 间 , 如 证 明 的 业 绩 资 料 里 不 能 反 应 的 , 由 原 发 包 方 针 对 开 工
时 间 进 行 证 明 )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处理方法处理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供任命书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600 万 元 及 以 上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理 业绩;
☑ 3.8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1 条规定(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
少于
1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 1 )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二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上述3.10~3.14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3) 投标 人任 何试 图影 响评 标委 员会 对投 标文 件的 评分 、比 较或 者推 荐候 选人 的行 为( 包括 但不
限 于 在 评 标 场 所 附 近 围 堵 评 标 专 家 , 向 经 过 的 评 标 专 家 发 短 信 、 打 招 呼 、 递 纸 条 、 耳 语 暗 示 等 其 他 施
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 9:00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02-19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上 传 至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海 宁 )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 宁 市 通 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海 宁 市 杰 成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长埭路 438 号
地址:
海 宁 大 道 338 号 合 力 大 厦
24 楼
联系人:
姚女士
联系人:
陆先生
电话:
0573-87289686
电话:
13758357253
邮箱:
/
邮箱:
/
2025-01-22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丁桥镇智慧产业园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市政道路工程二标段 招标公
告
1.招标条件
海 宁 市 丁 桥 镇 智 慧 产 业 园 及 基 础 设 施 配 套 项 目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已
海 宁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以
海 发 改
〔 2024 〕 234 号 批 准 建 设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自 镇 财 政 安 排 解 决 , 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项 目 业 主 为
海 宁 市 钱 江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 招 标 人 为
海 宁 市 通 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委 托 代 理 机 构 为
海 宁 市 杰 成 工 程 管 理
咨询有限 公司 。项目已 具备招标 条件,现 对该项目 的
海宁市丁 桥镇智慧 产业园及 基础设施 配套项目 — 市
政道路工程二标段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7066.27 万元,工程概算
3652.5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3652.5
万 元 , 建 设 规 模 :
新 建 智 慧 产 业 园 周 边 道 路 北 起 在 建 医 院 辅 道 ( 桩 号 K0+006 ) 、 西 至 戚 姬 港 ( 桩 号
K0+647.013 ) , 路 线 全 长 约 642 米 ; 新 建 永 潮 路 ( 和 平 路 - 龙 兴 桥 ) 长 约 681 米 , 沿 途 拆 除 重 建 桥 梁
一 座 ; 拓 宽 改 造 芦 湾 路 ( 海 潮 路 - 永 潮 路 ) 长 约 963 米 ; 同 时 完 善 排 水 、 交 安 、 照 明 等 附 属 设 施 。 1. 本
工 程 新 建 智 慧 产 业 园 周 边 道 路 按 城 市 支 路 标 准 设 计 , 设 计 速 度 30km/h , 其 中 桩 号 K0+006-
K0+313.560 段 路 基 宽 度 9.5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0m 人 行 道 +2 × 3.5m 机 非 混 合 车 道 +0.5m 土 路
肩 ; 桩 号 K0+313.560-K0+497.989 段 路 基 宽 度 21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5.0m 人 行 道 +2 × 3.0m 非
机 动 车 道 +2 × 4.0m 机 动 车 道 +2.0m 人 行 道 ; 桩 号 K0+497.989-K0+647.013 段 路 基 宽 度 12
米 , 标 准 横 断 面 布 置 为 2 × 2.5m 人 行 道 +2 × 3.5m 机 非 混 合 车 道 。 路 面 采 用 沥 青 砼 面 层 、 水 泥 稳 定 碎
石基层,路基采用宕渣填筑,人行道采用花岗岩铺设 ,建设地点:
海宁市丁桥镇 。
2.2 招 标 范 围 :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新 建 智 慧 产 业 园 周 边 道 路 道 路 工 程 、 人 行 道 工 程 、 排 水 工 程 、 交 安
工程、亮化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准预算价
1123 万元 。
2.3 施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
☑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 是
☑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 2.6.2 本 标 段 联 合 体 形 式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 以 联 合 体 形 式 参 加 本 次 投 标 的 , 联 合 体 中 中 小 企 业 承
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40%) 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 具 备
市 政 公 用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叁 级 及 以 上 资 质 ;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2025 年 2 月 17 日 发 布 的 对 应 资 质 资 质 动 态 核 查 结 果 处 于 “ 合 格 ” 状 态 , 且 资 质 “ 合
格 ” 状 态 的 等 级 不 得 低 于 投 标 要 求 的 资 质 等 级 ( 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前 自 行 做 好 “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 相 关 信 息 的 维 护 工 作 , 并 对 企 业 资 质 、 人 员 资 格 、 项 目 状 况 、 信 用 评 价 等 信 息 的 真 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 3.2 具 备 有 效 的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 企 业 主 要 负 责 人 ( 法 定 代 表 人 、 企 业 经 理 、 企 业 分 管 安
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3 自
2020-01-01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800 万 元 及 以 上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2020 年 1 月 1 日 指 的 项 目 竣 工 时 间 , 如 证 明 的 业 绩 资 料 里 不 能 反 应 的 , 由 原 发 包 方 针 对 开 工
时 间 进 行 证 明 )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处理方法处理 业绩;
3.4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提供任命书 ;
□ 3.6 面 向 中 小 企 业 招 标 的 , 投 标 人 ( 或 联 合 体 中 的 中 小 企 业 ) 须 为 中 小 企 业 , 并 提 供 《 中 小 企
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具 有 注 册 在 投 标 人 单 位 的
市 政 专 业 二 级 及 以 上 级 建 造 师 执 业 资 格 (
□ 职
称 :
) ,
☑ 同 时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如 在 投 标 截 止 日 存 在 在 其 他 任 何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 在 建 合 同 工 程 的 开 始 时 间 为 合 同 工 程 中 标 通 知 书 发 出 日 期 , 或 不 通 过 招 标 方 式 的 则 以 合 同 签 订 日
期 为 开 始 时 间 , 结 束 时 间 为 该 合 同 工 程 验 收 合 格 或 合 同 解 除 日 期 ) 担 任 项 目 负 责 人 ( 包 括 工 程 总 承 包
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自
以 来
□ 承 接 过
☑ 完 成 过
已 竣 工 的 600 万 元 及 以 上 市 政 道 路 工 程 业 绩 1 个 及
以 上 , 需 提 供 中 标 通 知 书 或 施 工 合 同 或 施 工 许 可 证 ( 可 三 选 一 ) 、 竣 工 验 收 相 关 资 料 ( 必 须 提 供 ) ,
提 供 的 资 料 应 能 反 映 工 程 规 模 及 造 价 , 如 上 述 材 料 所 能 承 载 的 证 明 内 容 不 能 完 全 体 现 业 绩 要 求 的 , 需
同 时 提 供 其 他 相 关 的 竣 工 验 收 资 料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竣 工 验 收 阶 段 及 之 后 签 署 的 工 程 资 料 , 如 竣 工 图 、
工 程 价 款 最 终 结 算 凭 证 等 。 如 所 提 供 的 资 料 未 能 反 映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 可 按 不 利 于 投 标 人 的 处 理 方 法
处理 业绩;
☑ 3.8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 或 授 权 委 托 代 理 人 ) 及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准 时 参 加 开 标 会
议,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5.1 条规定(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
(三)其他:
☑ 3.9 拟 派 施 工 现 场 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具 有 对 应 有 效 的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合 格 证 书 , 配 备 人 数 不
少于
1 个;
3.10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列 入 建 筑 市 场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 以 全 国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黑 名 单 记 录 、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记 录 和 浙 江 省 建 筑 市 场 监 管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严 重 失 信 名 单 的 信 息 为
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01-01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机 关 在 全 国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中 列 入 严 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 标 人 及 其 拟 派 项 目 负 责 人 未 被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行 政 部 门 列 入 失 信 联 合 惩 戒 名 单 ( 有 效 期
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 3.16
( 1 ) 与 招 标 人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可 能 影 响 招 标 公 正 性 的 法 人 、 其 他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控 股 、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单 位 , 不 得 参 加 同 二 标 段 投 标 或 者 未 划 分 标
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上述3.10~3.14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 3) 投标 人任 何试 图影 响评 标委 员会 对投 标文 件的 评分 、比 较或 者推 荐候 选人 的行 为( 包括 但不
限 于 在 评 标 场 所 附 近 围 堵 评 标 专 家 , 向 经 过 的 评 标 专 家 发 短 信 、 打 招 呼 、 递 纸 条 、 耳 语 暗 示 等 其 他 施
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 采用评定分离,
□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宁) 。
5.2 招 标 文 件 下 载 网 址 : 潜 在 投 标 人 登 录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19 日 9:00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 下 同 ) 为
2025-02-19 09:00 , 电 子 招 标 投 标 交 易
平台:
上 传 至 浙 里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数 字 化 招 标 交 易 系 统 ( 海 宁 )
(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 宁 市 通 程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海 宁 市 杰 成 工 程 管 理 咨 询 有
限公司
地址:
海宁市海洲街道长埭路 438 号
地址:
海 宁 大 道 338 号 合 力 大 厦
24 楼
联系人:
姚女士
联系人:
陆先生
电话:
0573-87289686
电话:
13758357253
邮箱:
/
邮箱:
/
2025-01-2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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