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设施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22】—052
预算金额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孙建华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嘉0572-2199129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30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设施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14:1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免费获取
开标时间 2022年11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
预算金额 ¥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嘉
项目联系电话 0572-2199129
采购单位 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南浔区朝阳路8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2-3651100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72-2199129

项目概况

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免费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恒采字【2022】—052

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设施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主要包括动态称重设备、抓拍设备、传输设备、终端处理设备、其他基础设施以及相关运输、安装、调试等。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含所有设备软、硬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11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免费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南浔区朝阳路8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建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651100

质疑联系人:吴娟丽

质疑联系方式:0572-3651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恒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榆树街26号新天地写字楼21层

传 真:0572-2708550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2199129

质疑联系人:匡伟

质疑联系方式:0572-21991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招标文件(湖州市南浔区公路管理中心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设备设施项目)052(11.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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