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采购财务顾问咨询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采购财务顾问咨询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加强对财务、审计、预算、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指导,我局拟委托会计事务所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二)项目预算:8-10万元。
(三)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方面相关业务咨询,绩效目标设置、事前绩效评估及绩效指标维护指导服务。
2.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提供我单位所发生经济业务活动合法性合规性咨询服务,及相关工作业务指导;
(2)结合相关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我单位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3.服务成果:出具工作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实施。具体支付流程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提供服务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务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受托方对在执行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 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本次供应商报价除提供项目预算内的报价外,需同步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单位过往业绩证明、服务团队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过往项目经验证明等材料,本次报价及相关材料将作为确定最终供应商的依据,本次采购活动最终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kcjjfwj@szss.gov.cn(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3楼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755-2210090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报价单模板(1).docx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加强对财务、审计、预算、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合法合规性指导,我局拟委托会计事务所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二)项目预算:8-10万元。
(三)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方面相关业务咨询,绩效目标设置、事前绩效评估及绩效指标维护指导服务。
2.服务要求:
(1)服务期内提供我单位所发生经济业务活动合法性合规性咨询服务,及相关工作业务指导;
(2)结合相关业务活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我单位内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3.服务成果:出具工作报告。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1年。(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服务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实施。具体支付流程按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与支付金额相符的有效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提供服务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服务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门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7.受托方对在执行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等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 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本次供应商报价除提供项目预算内的报价外,需同步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查询记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单位过往业绩证明、服务团队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过往项目经验证明等材料,本次报价及相关材料将作为确定最终供应商的依据,本次采购活动最终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至2023年7月20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及相关材料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kcjjfwj@szss.gov.cn(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1栋3楼
项目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755-22100905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附件 报价单模板(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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