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er-jt-gc/2023034g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强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由美0991-55061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3
公告正文

新疆立新能源乌鲁木齐市社会化停车场充电桩三期项目施工承包招标项日
(招标编号:NER-JT-GC/2023034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立新能源乌鲁木齐市社会化停车场充电桩三期项日施工承包招标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内容及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立新能源乌鲁木齐市社会化停车场充电桩三期项目施工承包招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立新能源乌鲁木齐市社会化停车场充电桩三期项目施工承包招标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送)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2020-2023)至少有2个及以上市政电力施工相关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提
供合同关键页),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
5、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服务质量或工期迟延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立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
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耒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jsy.xjjs.gov.cn,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允汐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09日10时30分到2023年07月02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6月9日起至2023年7月2日(上午10:30~
13:30下午15:30~18:30)。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6月9日起至2023
年7月2日(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 每套500元人
民币,售后不退。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
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
991903302910205,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JT-GC/2023034G 。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
(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E-mil地址)、企业资质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
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ail形式
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 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
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3日16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03日16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七、其他
新疆立新能源乌鲁木齐市社会化停车场充电桩三期项目施工承包招标项目已获批准采
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
构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承包进行公开
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乌鲁木齐市社会化停车场充电桩三期项目施工承包招标项
目。
2、项目地点①华美怡和山庄对面高架下空间②绿城翡翠园对面桥下空间③汽运司家属院
门前空间④宝山路和枫雅居对面警务站旁空间⑤仓房沟路新星园小区对面清真寺前空间。
3、招标范围:本施工承包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充电桩三期项目设备材料采购
(其中箱变、充电机、储能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便民驿站、广告牌、导引牌、雨棚等
设备由招标人提供)、催交、建筑、安装、调试、试验、配合各项验收、配合竣工结算审计、
质保期保修服务、工程合规性手续办理等为完成工程整体达到投产目标的所有工作。具体工
作如下:
(1)设备材料采购:
1)本工程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以外,其它所有设备及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2)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按招标文件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催交、运输、保险、
接车、卸车(含甲供设备)、到货验收(三方共同进行)、仓储保管、功能试验等均由投标人
负责(设备必须符合合格供应商名录限定要求)。
3)本工程所用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
(2)建筑安装施工工程范围:
1)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①华美怡和山庄对面高架下空间:箱变及直流充电机基础、配
电装置基础、道闸基础、便民驿站基础、视频监控基础(含线缆沟槽或穿管,如有)、电力
检测井、电缆沟道开挖回填(含)、广告牌、引导牌基础、防撞杆及标线标牌、停车场地砖
地坪拆除与恢复、已有箱变基础拆除及回填工程、围栏采购安装、地面修复(含电缆沟道、
引导牌施工破坏原有市政设施修复)、地下管线物探或查询;②绿城翡翠园对面桥下空间:
箱变及直流充电机基础、配电装置基础、道闸基础、便民驿站基础、视频监控基础(含线缆
沟槽或穿管,如有)、电力检测井、电缆沟道开挖及回填、广告牌、引导牌基础、防撞杆及
标线标牌、停车场地砖地坪拆除与恢复、围栏采购安装、地下管线物探或查询③汽运司家属
院门前空间箱变及直流充电机基础、配电装置基础、车棚基础、道闸基础、便民驿站基础、
视频监控基础(含线缆沟槽或穿管,如有)、电力检测井、电缆沟道、广告牌、引导牌基础、
防撞杆及标线标牌、停车场地砖地坪拆除与恢复、围栏采购安装、地面修复(含电缆沟道、
引导牌施工破坏原有市政设施修复)地下管线物探或查询④宝山路和枫雅居对面警务站旁
空间箱变及直流充电机基础、配电装置基础、储能电池柜基础、储能交流器基础、计量箱
基础、光伏车棚(光伏顶棚)基础、道闸基础、便民驿站基础、视频监控基础(含线缆沟槽或
穿管,如有)、电力检测井、电缆沟道、广告牌、引导牌基础、停车场硬化、引水渠及排水
管、防撞杆及标线标牌、停车场地砖地坪拆除与恢复、围栏采购安装、地面修复(含电缆沟
道、引导牌施工破坏原有市政设施修复)、地下管线物探或查询⑤仓房沟路新星园小区对面
清真寺前空间箱变及直流充电机基础、配电装置基础、车棚基础、道闸基础、便民驿站基
础、视频监控基础(含线缆沟槽或穿管,如有)、电力检测井、电缆沟道、广告牌、引导牌
基础、防撞杆及标线标牌、停车场围栏、停车场地砖地坪拆除与恢复、围栏采购安装(含电
缆沟道、引导牌施工破坏原有市政设施修复);基础配套预留管线的加工制作、敷设固定、
电缆牵引措施等、地下管线物探或查询。
2)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①华美怡和山庄对面高架下空间:箱变及充电机安装及调试、
电缆及接地敷设安装及调试、配电装置安装及调试、停车场收费系统安装及调试、控制及直
流系统安装及调试;②绿城翡翠园对面桥下空间:箱变及充电机安装、电缆及接地敷设及安
装、配电装置安装、停车场收费系统安装、控制及直流系统安装③汽运司家属院门前空间:
箱变及充电机安装、电缆及接地敷设及安装、配电装置安装、停车场收费系统安装、控制及
直流系统安装;④宝山路和枫雅居对面警务站旁空间:箱变及充电机安装、电缆及接地敷设
及安装、配电装置安装、停车场收费系统安装、控制及直流系统安装⑤仓房沟路新星园小区
对面清真寺前空间箱变及充电机安装、电缆及接地敷设及安装、配电装置安装、停车场收
费系统安装、控制及直流系统安装;负责配合设备厂家进行调试(含提供调试电源),包括
完成调试和投产前后属于安装方面的消缺和整改工作。
(3)其它配套工程及要求:
1)施工电源及水源:施工电源和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含建设
期间调试及投产期间调试)用电、用水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监理人免费使用。
2)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投标人按照属地市政施工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围挡及其他安全文明施
工设施设置。
3)办公及生活临建投标人应在项目区域租用办公和生活临建,向招标人提供办公室1间,
宿舍2间,提供必备的办公及生活家具。
(4)为完成上述工程应包括的工程实体、设备材料、措施项目、配合协调及施工蓝图中包
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均纳入施工范畴内。
(5)验收、结算配合及质保服务:按照招标人有关验收、结算及质保工作的规定,限定时
间内完成验收及竣工结算审计配合履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好质保保修承诺和消缺闭环工
作(直至通过最终验收)。
(6)合规性手续办理:投标人负责以招标人名义办理除项目核准、电力报装、规划许可以
外所有合规性手续办理及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建设项目开工及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市
政、路政、城管、园林、街道(社区)等各级主管机构的行政审批(获得许可批复意见)及
合规性手续办理(含各类征补)、各类验收组织及协调(通过验收),所有行政审批、手续办
理及验收涉及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7)计划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1)宝山路和枫雅居对面警务站旁停车场充电站、西山路怡和山庄桥下停车场充电站于2023
年8月5日前建成具备投运条件;
2)仓房沟新星园小区对面停车场充电站、绿城翡翠园小区前桥下停车场充电站和汽运司家
属院前停车场充电站于2023年8月20日前建成具备投运条件。
(8)招标人个性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工程承包合同等有异议的,需按招标文件规定程
序明确提出答疑申请,如投标过程未提出异议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进行:且中标通知书
下达之日起必须在7日内完成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投标时,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明确罗列不同型号的可执行的设备价格,且保证合
同履行期间如发生变更的,价格与投标文件中报送的设备价格保持一致;
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使用的材料物资满足国家规范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4)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展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项目开工及建设过程中因手
续未办理或办理滞后造成的行政处罚及工期延误,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人应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如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具体工作要求的,必须严格按
照当地要求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再次重申:质保期满之前每发生一起农民工上访讨薪
等事件的,将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罚则执行,且对应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减;
6)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各级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因相应措施不
完善造成行政处罚及工期延误,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送)
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内(2020-2023)至少有2个及以上市政电力施工相关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提
供合同关键页),且未出现较大工程安全和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
5、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
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服务质量或工期迟延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立新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
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
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应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http://jsy.xjjs.gov.cn,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在有效期内。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6月9日起至2023年7月2日(上午10:30~13:30 下午
15:30~18:30)。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6月9日起至2023年7月2日(上午 10:30~13:30
下午15:30~18:30)。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991903302910205,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号:NER-JT-
GC/2023034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接收招标文
件的有效E mil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
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
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a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 招
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
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北京时间16
时0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北京时间16时00分在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
责任公司进行公开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各
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曾由美
电话:0991-5506135
邮箱:xjnerzb@163.com
招标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强、田磊
电话:0991-39210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什西路752号
联系人:李强、田磊
电 话:0991-3921033
电子邮件:tianlei@lixinner.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7号博洋雅居6栋
联系人: 曾由美
电 话: 0991-5506135
电子邮件: xjner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董人氵:7刀γ兰(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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