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金额
15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pp(jt)-01
预算金额157万元
招标联系人-18108795212
招标代理机构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810879521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2024年08月10日 14: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普洱市公告时间2024年08月10日 14:1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杨仲、张龙廷、徐林平(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157.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8108795212
采购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108795212
代理机构名称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288484163
附件:
附件12024-PP(JT)-01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定稿).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附件3成交公告.pdf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PP(JT)-01


二、项目名称: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供应商名称:普洱首创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28号

成交金额(万元):157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审总得分:86.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名称: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服务范围:完成转运县城区生活垃圾至思茅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负责将宁洱县城区的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点运出,送往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服务要求:每日至少转运两次,转运过程中不得出现垃圾抛洒及渗滤液滴漏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造成环保污染事件由乙方全权负责。 遇到上级检查或其他原因,需要转运车进行卫生突击清理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确保垃圾转运及时到位。否则,由甲方临时进行转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 乙方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必须及时转运至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第三者收取卫生费或其他费用。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车辆驾驶员、转运管理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及车辆保险;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病、伤、残、死、车辆受损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甲方相关负责部门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1个月内3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将无条件解除合同。 合同期限内,乙方在运营期间的运营费用(折旧摊销、燃料动力费、维护保险费、人工成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费、其他运营成本、贷款利息、税费等)都包含在运营单价内。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每日至少转运两次,转运过程中不得出现垃圾抛洒及渗滤液滴漏情况,若出现以上情况造成环保污染事件由乙方全权负责。 遇到上级检查或其他原因,需要转运车进行卫生突击清理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确保垃圾转运及时到位。否则,由甲方临时进行转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当月承包费中扣除。 乙方不得随意倾倒垃圾,必须及时转运至普洱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第三者收取卫生费或其他费用。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车辆驾驶员、转运管理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及车辆保险;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病、伤、残、死、车辆受损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甲方相关负责部门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1个月内3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将无条件解除合同。 合同期限内,乙方在运营期间的运营费用(折旧摊销、燃料动力费、维护保险费、人工成本、低值易耗品、管理费、其他运营成本、贷款利息、税费等)都包含在运营单价内。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仲、张龙廷、徐林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金额:0.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是以单价采购,中标单价70元/吨,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2号

联系方式:181087952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洱县宁洱镇茶乡路2号

联系方式:15288484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10879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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