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一水厂扩建提质改造工程设备集成采购招标公告
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湘潭市一水厂扩建提质改造工程设备集成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40802020182366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概况:本项目设计总规模25×104m3/d,其中一期已建规模为10×104m3/d,本次扩建规模为15×104m3/d,深度处理规模为25×104m3/d。水处理系统采用的工艺流程为取水泵房+格栅预臭氧配水池+网格/折板絮凝池+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中间提升泵站+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接触消毒池+清水池+吸水井+送水泵房;泥处理系统采用的工艺流程为絮凝池、沉淀池排泥水+排泥水调节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车间。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湘潭市一水厂扩建提质改造工程的工艺、电气、自控仪表等设备及其配套材料的集成供货,其中工艺设备包括水泵、潜水搅拌器、阀门及闸门、滤池系统、非标设备、臭氧系统、加药系统、自控及仪表系统、电气系统等的安装/指导安装及调试。具体招标范围、采购数量、设备清单、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其中一台800KVA变压器、3台施工期间需使用的配电柜、取水泵房至配电间的高压电缆及配电间至反冲洗泵房的低压电缆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其余设备供货周期为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分批供货、安装/指导安装及调试,供货须与建安工程同步。具体时间以采购需求人通知为准。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湘潭市一水厂内。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经审计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1项下列业绩之一: ① 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应用于污水厂或自来水厂的设备集成供货业绩; ② 合同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污水厂或自来水厂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合同内容中含设备供货。 注: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如提供设备集成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提供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为联合体业绩,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投标人为设备供货方。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5.1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5.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三家及以上与本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所推荐品牌(详见设备清单)同等及以上的泵制造商所颁发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泵的制造商与授权集成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泵品牌制造商产品须涵盖本次招标泵产品的流量及扬程参数(以所提供的彩色样本为准或泵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如提供虚假文件,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做无效标处理,不能提供相关样本及证明文件的,视同无效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7日到2024年08月16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文件递交菜单(http://www.ebidding.cecep.cn/TPBidder)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十六、开标时间(暨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7日 10时00分
(2)开标地点: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
(3)开标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在线开标。投标人须持数字证书(CA)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并进行远程解锁及开标确认操作。
十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50000.0元
(2)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0200042019200063939
十八、平台操作说明:
(1) 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人须在注册同时提交数字证书(CA)办理资料,电子采购平台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见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服务指南栏目《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办理须知》(http://www.ebidding.cecep.cn/)。投标人须使用《中国节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配合数字证书(CA)完成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并在开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完成开标解锁和开标结果确认等后续环节工作。
(3)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十九、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对外公开发布。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永安里甲3号国际通用中心A座28层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北楼一层西侧 |
联系人:桂耀胜 |
联系人:袁超 |
电话:010-59254179 |
电话:010-68777764 |
邮箱: |
邮箱:yuanchaocweme@163.com |